普通书信-《启导本圣经注释》
普通书信-《启导本圣经注释》
普通书信
《希伯来书》以后的七封书信,通称“普通书信”,因为受信人不同于以前雅各书,并非某些教会或个人。受信人范围比较大,甚至及于整个教会。
这个总称最早出现于第四世纪,原名“普及书信”(Catholic epistles),后来才改称“普通书信”(general epistles)。
这些书信的第一个特色是读者属一般信徒,例如《雅各书》是写给散住在罗马帝国各地的犹太人基督徒,《彼得前书》为分散各地的寄居者而写,《约翰贰书》和《约翰叁书》一般认为是《约翰壹书》的附录,都是写给个人的。
有人认为《普通书信》与保罗所写各书的关系,就如《约翰福音》之于符类福音(或称同观福音,即《马太》、《马可》、《路加》三本福音书),内容配合,相辅相成。例如《雅各书》关于靠行为称义的教训(2:14-16)与保罗因信称义的教训互相配合,相得益彰。
这些书信的第二个特色是收入圣经成为正典的时间都比较迟。一度且是争论性的书卷,后来才一一收入新约中。它们的权威性得到教会普遍承认。
雅各书导论
本书写得平易有力,读来有如一篇讲道词,又象一部格言集,引述主耶稣“登山宝训”和旧约《箴言》中的教训甚多。
本书由雅各署名,在新约所记四位名叫雅各的人中,只有耶稣的弟弟雅各最切合。他信主虽迟,在耶路撒冷教会中已是受尊敬的领袖,保罗两次上耶路撒冷都拜访他,又称他为教会的柱石。添上其他佐证,一般都相信此函出自这位雅各之手。
书中包含基督徒立身处世、行事为人的实际教训,所着重的是行道,极少神学上的探讨。触及伦理道德的精简智言慧语甚多,主要集中在力行(2:14-26)、慎言(3:1-12)、社会正义(2:1-13;5:1-6)和祷告的力量(5:13-18)上。
成书时期颇多争论,但一般相信写于主后45年左右,因信中未反映耶路撒冷会议(主后49年)中外邦人入教会可不守犹太人规例的决定,信徒聚会的地点仍在会堂中(2:2),而且教会组织简单(只有长老和教师,5:14;3:1),以及盼望主再来的心甚为迫切等等可资证明。据此,本书当为新约中最早的一本。
·大纲·
基督信徒的生活 1:1-1:27
训勉与责备 2:1-4:17
圣徒的信心 5:1-5:20
版头:人应行道
·参考资料·
一、本书作者
新约圣经提过四位名叫雅各的人:
1,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加利利人,是个打鱼的,家境尚可(可1:19,参15:40,撒罗米是他的母亲),后为主耶稣呼召,与他的兄弟约翰同列十二使徒之中(太4:21),也同时为耶稣称为“雷子”(可3:17);因脾气暴躁又误解基督降世的目的,而为耶稣责备(路9:54-56)。这位雅各是使徒中最早殉道的,时在主后44年间(徒12:2)。
2,小雅各,马利亚(革流巴的妻子或姐妹)的儿子(太27:56;可15:40;路24:10),所以称他为小雅各,可能易于和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区分,也可能是身材比较小。
3,耶稣的弟弟雅各,四本福音书中只有两处提到他,是和他的兄弟约西、西门、犹大一同提及(太13:55;可6:3)。两个名单中他都是排首,很可能是耶稣的弟弟中最大的一个。在耶稣死前,雅各象他的弟弟们一样,都未信主(约7:5)。新约也没有提到过他归信的事,很可能是在耶稣复活后向若干人显现时,亲自领他归信(林前15:7)。他后来成了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12:17;21:18;加2:9)。
雅各虽非十二使徒之列,但教会承认他是使徒(加1:19)。因“使徒”的称呼在教会建立后已把范围扩大,包括十二门徒和“众使徒”(林前15:5,7)。依教会传统,雅各曾奉派为耶路撒冷教会的监督,教会在耶路撒冷会议中讨论接纳外邦人入教会的条件时,他主持其事;也可能是接纳外邦人的新规例的草拟人,获得全教会的通过,送往各地教会遵行(徒15:13-23)。
《使徒行传》最后一次提到他,是他要求保罗照律法规定行洁净的礼,可见他对犹太信仰仍是相当支持的。他可能特别注重向犹太人传福音的工作,并致力协调外邦人与犹太人基督徒之间的关于律法地位的一些争执。
他后来为主殉道。犹太史家约瑟夫说他死于主后62年犹太人在耶城暴动时。
4,使徒犹大的近亲雅各,这位犹大不是卖主的加略人的犹大,而是被称为达太的犹大(约14:22),《路加》称他为“雅各的儿子(或作兄弟)犹大”(路6:16;徒1:13)。
本书作者自称为“作神和主耶稣基督仆人的雅各”,一般都相信是(3)项所说的耶稣的弟弟雅各,原因是(1)项介绍的雅各既在主后44年已殉道,与本书成书时间相距太远,不可能写此书。其他两位雅各,无论是地位或是影响力,都不及本书的作者。
从新约的记载中还可找到其他证据,说明这位雅各在教会中受尊敬的地位,与本书说话所需要的权威符合:1,耶稣升天后,他在等候圣灵降临的人中(徒1:14);2,保罗称他为教会的“柱石”(加2:9);3,保罗归主后第一次去耶路撒冷拜访的人,只有彼得和“主的兄弟雅各”(加1:19);最后一次去耶城又拜访他(徒21:18);4,彼得在耶城被囚获释后,要求信徒把这事通知雅各(雅12:17);5,《犹大书》的作者(极可能为耶稣的弟弟犹大)称自己为“雅各的弟兄犹大”(1节),可见雅各相当有名,毋须作何价绍;6,本书所用希腊文与《使徒行传》所记雅各在耶路撒冷会议中发言极为近似(1:1与徒15:23;1:27与徒15:14;2:5与徒15:13)。
二、写作时间
关于本书写作时间有两说,一说主张雅各写于主后50年以前,因信中所描写的教会组织简单,只有长老(5:14)和教师(“师傅”见3:1);信徒仍在会堂里聚会(2:2);教会里的规例十分简单(5:13-14);信中没有提到耶路撒冷会议(主后49年)关于外邦信徒须否行割礼的争执与决定。此外信中措词仍带有不少犹太教的气息,并反映最早期教会迫切盼望主基督再来的心情。从这些内证来看,此书当写于教会还处于没有大量接纳外邦人的初期发展阶段。
一说主张此信写于第一世纪60年代初期,也就是雅各殉道前不义。所持理由为信中已无初期使徒教会灵性火热的特色,可见距离圣灵降临已有颇长一段时期。信徒明显已非初信的人,而作者的权威此时已经建立。
一般学者比较接受第一说,认为此信当写于主后45至50年。此时耶路撒冷尚未为罗马人攻占,城亦未毁(主后70年)。信中的收信人为“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1:1),说明他们当为司提反遇害后逃离耶城散住各地的犹太人基督徒(徒8:1;11:19),这也是信中多次提到的试炼逼迫,以及作者与受信人十分熟悉的一个解释。
如果此说成立,本书当为新约书卷中成书最早的一本。
三、本书受信人
本书的最早读者当为归信了基督真道的犹太人。他们熟悉旧约,遵守律法,对新约赐给人在基督里的自由认识不多。举行于耶路撒冷的第一次教会会议中,还须讨论外邦信徒受割礼和守犹太人律法的事(徒15:5)。会议结果是外邦人和犹太人都可以脱离律法主义的辖制,享受基督里的自由。
雅各在信中提出基督徒生活应有的道德标准,书信风格简单朴实,不涉及深刻神学道理,是针对这些犹太基督徒读者而写的。
四、本书特色
本书着重信徒实际生活,信中时常引用“登山宝训”(太5章)中的话(比较2:5;3:10-12,18;5:2-3,12;与太5:3,9,15-20;6:19-20),兼之用词平实,处处反映当日耶稣的教导和思想。作者虽无意作神学探讨,所涉及的灵性与道德生活原则,一样超越时间,适用于今天的教会。
从本书也可略窥初期教会生活:1,组织简单;2,继续传讲耶稣在世教训;3,犹太传统仍甚浓厚;4,仍在会堂中集会等。
本书写作形式有若格言集,类似旧约《箴言》。读过原文的人,都认为乃高水准希腊文作品。但有些圣经学者认为本书关于信心和行为的教训(2:14-26)与保罗的相当不同。其实雅各并非反对保罗因信称义、不靠行为的教训,而是力斥当日流行于犹太人当中的一个观念,认为得救所凭的信心等同于理智上对一套教义加以接受,心里头没有接纳基督为救主。作者指出,真信心须在行为上有表现;要是没有行为,是不是真有信心便很成问题。保罗说称义只凭信心,但这信心决不单独存在,总会生发出良善的行为,也就是他所说的“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这种信心才有功效(加5:6)。换言之,信心所结的果子是有新人样式的生活。雅各在2:24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若把这节经文放在上下文里来读,就可以明白,雅各只是说,一个人真正得救的证据可从他顺服神,遵行神要人有的生活中找到。他举亚伯拉罕为例,亚伯拉罕顺服神,甚至把儿子以撒献在坛上(2:21);此时亚伯拉罕早已在神前因信称义。所以作者接着说,亚伯拉罕的“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2:22)。信心要是没有了遵行神旨的行为是死的。我们既不可以说,凡是行为,都为得救所不可少;更不可说,人靠行为可以得救。这样看来,保罗和雅各的教训中有关信心和行为间的关系是完全一致的。参《罗马书》3:24注。
读本书须从大处着眼,作者为社会正义(5:4)、说大话谗言(3:1-12)、重富轻贫的态度(5:1-6)、论断人(4:13-17)、真假智慧(3:13-18)等等,为信徒定下作判断的原则,并强调应用爱心彰显所信。每个人里面所蒙的恩典,应该在外面显出证据来(1:19-25)。他要求信徒忍耐等待主再来,以服侍主为乐(5:13-20);并用以利亚祷告为例,要我们晓得祷告能改变万事(5:16)。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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