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书第五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阿摩司书第五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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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第五章
五2 "以色列民"。原文作:处女。当时以色列仍未被攻占。
五3 以色列将有百分之九十遭毁灭(比较三12)。
五4,5 要"寻求"耶和华,但不是在膜拜的地方"伯特利"和"吉甲",因为这些地方将要被毁灭,也不是在南国犹大的"别是巴"。
五7 那些负责施行公义的人使公平变为"茵陈";即不公平的苦涩(比较启八11)。
五9 更可作:他使毁坏忽然临到,以至城堡遭毁坏。
五10~12 百姓被指控,因为他们(1)怨恨诚实的法官("城门口"是施行公义的地方,15节;比较申二二15;得四1,2);(2)剥夺穷人;(3)收受贿路。
五15 "约瑟的余民"。虽然国家将要遭毁灭,悔改的人却能逃过毁灭。约瑟代表北国以色列所有的支派。
五16 "善唱哀歌的"。职业的送葬者,通常是妇女(比较耶九17)。
五18~20 他们以为"耶和华的日子"只会为仇敌带来审判,没想到他们自己也包括在内。
五24 "江河滔滔"(常常流动)。神要求人每天过公义的生活。
五25,26 在旷野飘流的四十年间,百姓不能经常献祭,但神仍眷顾他们。这时他们的心却专心于第26节所说的假神。
五27 关于本节的应验,参看列王纪下十七章6节。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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