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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六篇-《启导本圣经注释》

诗篇第六篇-《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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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六篇

6篇 这是《诗篇》中七篇“悔罪诗”中的第一篇,其他有32、38、51、102、130和143篇。诗中虽无明显悔罪之词,但整个精神在说明忧愁、痛苦的根本原因为罪,故须向神悔罪。这也是“病中祷告之诗”,用疾病象征痛苦不幸。

题注中的“调用第八”也见12篇,可能指用八弦的乐器。

本篇前七节求神怜悯,诗人虽获罪罹疾,但求神勿重责,免他死亡(4-5节)。疾病痛苦难忍,(1-3节)彻夜唉哼,流泪痛哭影响到视力,眼泪多到连床都可漂起。添上敌人恶言攻击,他何等软弱乏力(6-7节)。

8节是一个转捩点。神听了他的祷告,哀哭化为凯歌。神不但未离弃他,而且赦免了他的罪,忧伤痛苦尽除,敌人再无攻击他的藉口(10节)。

6:5 本节是诗人渴望继续与他人一同在会中赞美神。死人不洁不能参加敬拜。诗人苦痛已极,感到已接近阴间。但生命可贵,盼望重获生机,可以称谢荣耀神。

在希伯来人的观念中,“阴间”为死人居住之处(49:14),是人不分贫富、种族都要去的地方。人一去永不返(伯7:9),那里黑暗(143:3)、死寂(94:17)、绝望(88:4),与生人隔绝,与神没有交通(88:5)。在享有世间快乐的富人看来,阴间是可怕的去处;但在受苦的穷人眼中,死亡反而是解脱,是义人脱离祸患得享平安之所(赛57:1-2)。

古代希伯来人尚无复活的经验,但知生命为神所赐,神握有生与死的权柄。人都有一死,义人可安息在神怀中。因此义人的盼望不因死而终结(看16:9-11;17:15等)。本节描写死为生命的终结,故恳求神拯救转回。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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