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导论-《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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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第三十六篇一位神,两种态度
这篇诗的结构表达了它的信息内容:
A1 (1节)恶人的哲学
B1 (2-4节)恶人的画像
C (5-6节)耶和华的真像
B2 (9-11节)认识神的人
A2 (12节)恶人的结局
这首诗歌指出人可以拣选今天和将来的命运:关键是人如何对神的启示作出响应。人若拒绝神,便会随己意行,过一个毫无意义的生活。欣然接受并拣选神,生命便成为一种享受,充满亮光,供应不绝,蒙祂眷念。
第1节恶人的哲学「恶人的罪过在我心里说」(直译)。「说」(oracle)字是带权威性的字眼,通常只用于耶和华的发言,此处的发言者却是「罪过」。「在我心里」意即「我直觉上知道」或「我自己晓得」。前者表示真相的确定;后者更具说服力,表明诗人自己并非清白。第1节下这里所讲的不是神是否存在的问题,而是有神又如何;那是关乎祂的适切性而不是祂的真实存在性。这种疑问许多人也有,不少信徒也间中抱同样的态度──这种态度虽非明言,却存在心里,并显于行为上。
第2-4节恶人的画像他们内心所听到的是自夸自媚,自以为是(2节);外面来看,他们口中尽是罪孽诡诈(3节),他们的筹算、目标和价值观都邪恶无比(4节)。第3-4节不敬畏神,人生便失去客观的标准。「罪孽」:包含顽皮至背道的所有恶行。「智慧」:带进真实成就的才智和性情。「憎恶」:摈弃,发诸内心,也显于具体的行动。
第5-8节耶和华的真像第5节「慈爱」:不变的爱,出于意志。「上及」:并非遥不可及,而是巍巍在上,大过也高过地上任何事物。「信实」:启示性情的一致,祂的应许可信可靠。「公义……判断」:表示圣洁的道德法则和公正的行为。第7-8节神宇宙性的慈爱(参5节)、保护(7节)、丰足和喜乐(8节,就如同伊甸园中的河流一般,创二10)。
第9-11节认识神的人先是描述,进而成为见证(5-8节):「生命」:相对于2至4节腐败的生命,这是真实、神圣的生命;「光」:令生命充实无忧的事物。「见」:指经历和享受。第10节「认识」:享受亲密相交与合一。「慈爱……公义」:神自己的属性。凡认识祂的,必羡慕渴求得享祂的自己(彼后一3-4)。第11节「脚……手」:依次象征征服和个人的权能。我们所在的世界,人人追求占有和辖制别人。「赶逐」:使人无家可归、无所依傍。
第12节恶人的结局「在那里」:诗篇的背后是否有些「作孽之人」倾覆的事件?又或者更可能是大卫戏剧性地指向将来神圣的审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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