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耶利米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审判列国的神谕在结束时,是连串冗长的审判巴比伦的神谕。巴比伦这个毁灭者充斥在全书之中,她在书中占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她是神愤怒的工具,用来对付祂不信的子民。但现在这些审判却指向她自己,这是预言中一个主要的逻辑,就是那毁灭者至终也被毁灭。她战胜列国的能力并不是耶和华在历史中最后的作为。我们已经知道祂会再次将救恩和福祉赐给祂的百姓(三十至三十三章)。在神的公义审判中,巴比伦的末日必定来到(参二十五11-12、17-26)。
五十2-17从北方来的强敌
米罗达是巴比伦的至高神,是创造史诗中的英雄。以赛亚书四十六章1节提及波勒,他本来是另一位神明,但后来显然被视为同一位神。对巴比伦的谴责透切地从她的神明开始,虽然犹大被掳到异地和被统治,但这些神明并没有证明他们比耶和华优胜;相反地,他们的软弱在现今显露出来(比较四十八7)。
对犹大而言,巴比伦曾是从北方来的仇敌(一14,六1)。现今时移势易了(3、9节;亦参五十一27-28)。没有任何势力拥有管理全地的绝对权柄,只有耶和华才有。
当巴比伦倾倒时,犹大便可以自由去悔改归向她的神。这回转在大体上是被视为以色列人的复兴。他们将寻找锡安,但不再像以往般虚假地信赖一个地方(七1-15),他们是寻找神在真理中向祂们启示祂自己(参赛二2-4),并且他们会在那里更新那古时的圣约(5节;比较三十一31-34)。关乎犹大的罪恶和刑罚现在用过去的时态说出来(6-7节;参赛四十1-2),被掳归回的应许也因着神的命令而更显真实(8节)。
巴比伦首要的罪行是她轻蔑神的子民和祂的地(11节)。当耶和华为祂施行的刑罚而悲哀时,巴比伦却在欢呼和抢掠。因着这缘故,耶和华对抗巴比伦的行动含有特殊的复仇意义(15节)。神将使她的骄傲变为羞辱,她的财富和繁华要变成荒场,在过往惯用于他人的刑罚现今反要降在她身上(12-15节)。不单犹大,甚至其它受苦的国家如今也可以自由地回国(16节)。
神谕的第一部分结束时,反映以色列百姓的两次被掳(17节),第一次是在主前722年北国落入亚述的手中,继后是败于巴比伦,这一切都是神的作为。这故事结束时提及祂百姓的复兴。
五十18-32以色列和犹大
复兴的事再次被视为发生在历史的以色列人身上(20节)。这图画从字面的意义转移到象征的层面上,因为北国以色列已不再是一个实体的国家。这个被掳后得以复兴的事情,虽然它本身是一个真实的救恩,但它也是一个投影,其实体是借着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那位犹太人,神在犹大的全地上带来全人类的救恩。
与巴比伦的争战生动地被描绘出来(21-24节),这是耶和华的圣战,祂自己要亲自作战,毁灭的事有点像献祭(25-28节)。再一次地,报仇的观念被提出来,这回直接地连系到圣殿(28节)。毁坏圣殿一事是极度亵渎神和对神不敬的行为,虽然此事是神自己降旨,要刑罚祂的百姓。但这是向神的管理发出一个挑战,这行动出自一个傲慢的国家(29-32节)。因此祂对巴比伦施行审判,为要向列国显明祂才是万有的主宰。当时候来到,胜利将以圣殿的重建表明出来。
五十33-46「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
历史被逆转,在先前的时候,耶和华指控祂的百姓犹大所犯的罪,但现今祂却为他们辩白(34节的「冤」在原文与二9的「争辩」为同一词语)。在此祂扮演他们的救赎主的角色(34节)。这名称来自古以色列的俗例,根据这一俗例,一个寡妇和孤儿可以被另一个家庭的成员所收养(参得四)。当救赎主这一名称用在神自己身上的时候,祂是强调祂与百姓之间的关系。救赎是个人性的,并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为要使被救赎者与救赎者紧密地结合。这个在旧约背景中的习俗,便是耶稣基督拯救人类脱离罪恶的根源。
最后,神为了祂的百姓而施行审判,祂是根据祂在三十至三十三章中复兴的应许而遵守祂的信实。
巴比伦的倾倒继续被描绘下去。有很多以前用来描写犹大被罚的主题现在用在巴比伦的身上,并且加上一些讽剌的味道。这些主题例如是刀剑(35-37节;参十四12)、干旱(38节;参十四1)、被掳(39-40节;参四29)、从北方来的仇敌(41-43节;参六22-24,这是一个实质上重复的记述)。最后数节经文(44-46节)重复四十九章19至21节的说话(审判以来),但现在巴比伦成了那被掳掠的。她的坠落是神对整个世界计划中的一部分(46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