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耶利米书相关章:
三十四1至三十六32耶利米的信息不被接纳
三十四1-22释放奴仆
记叙又回到围城的日子,耶利米又再向西底家进言(1-5节)。这信息的内容基本上与以往的一样没有改变(比较二十一3-7,三十二3-5),这里所增添的(4-5节)是给予君王一个缓和刑罚的希望。在过往的预言中,从没有说明他个人的命运,但这里却说出他不会死于战役中,人必为他举哀(这情况有异于约雅敬的命运,参二十二18;但亦参五十二11)。城陷的紧迫情况在第6-7节中表明出来,当时除了耶路撒冷以外,只剩下两个城市仍在与侵略者对抗。犹大的大部分城市已经失陷。
下面有关释放奴仆的事件引发了另一个指摘西底家的神谕。这事件本身使我们看见犹大在困境时的生活情况。在以色列中,畜奴在明确制定的情况下是一个被接纳的制度。这些情况在十章14节中暗示出来,它们是记载在出埃及记二十一章2至11节,利未记二十五章39至55节和申命记十五章12至18节。畜奴本是一个仁慈的制度,让那些因农作物失收和负债而陷入困境的人,可以有机会重新独立。这需要那些富裕的人的无私表现,但在实际生活中,这制度已被滥用了。
在围城紧逼的关头,西底家宣告要释放奴仆,这事也得到奴仆主人的同意(9-10节)。对王来说,在围城的时候他显得踌躇和软弱,释奴这事大可使他从许多的错误中作出一些矫正,特别是趁着还有机会的时候。可是,这王令可能引起了群众的愤怒,结果是那些主人将他们的奴仆抓回来(11节)。这行动是不合理性的,尤其在这个一切都快要失去的情况下。但这是一个明证,指出人的眼瞎,并显明了他们拒绝神的旨意和刑罚,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是耶利米所一直批评的(参二十一9)。
这硬心的行动引来了更多审判的宣告,自由的观念(一度给予奴仆却又收回了)被讽刺性地使用,就是神使百姓们自由地受别人的刑罚(17节)。其实这正是他们单方面向神宣告他们的自由的结果,这幻觉带给他们的是毁灭。
在第18-20节中提及一个仪式,讲述以献牲畜为祭,作为立约的严肃表征。从劈开的祭中间经过,可能是表示一种自我的咒诅,意即「如果我没有守这约,愿这事(大概是死亡)临到我」(比较创十五17;王上十九2)。这种仪式可能是跟释奴一事有关,是西底家在立约时举行的。现在耶和华便简单地说:「愿这事成就」。
本章结束时,描绘了一幅我们所熟悉的情景,就是城市和全地的死亡(21-22节)。
查阅相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