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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第卅三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卅三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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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6 以色列的恢复:本章是“恢复预言”(30:1-33:26)的最后结论,其主题与前一章(32章)相同。亦即,本章也预表了以色列民族的恢复,其焦点是基督的王国。首先,神会恢复被巴比伦所毁灭的耶路撒冷(1-9节),从而使那地充满喜乐和富足(10-13节)。其次,应许将要差遣弥赛亚(14-18节),并保证此应许将永远持续(19-26节)。此预言可分为两个部分:①宣告自己的子民将恢复崭新而充满荣耀的辉煌(4-13节);②王和祭司职分将得到焕然一新且持续到永远的重组(14-26节)。正是靠着这些应许,以色列民族才不致在失败中跌倒,进而拥有了对弥赛亚的盼望。对于身陷绝望中的人而言,为成就恢复和救赎而降临的弥赛亚(基督),是他们心存喜乐和盼望的惟一根据(太5:10-12)。

33:1-9 被掳归回的应许:耶利米讲述了神欲救赎以色列百姓的应许,表明了神不同于这个随从罪恶的世界,他迫切地希望将人引向良善,并强烈地表现出了神掌管历史的绝对主权。神必成就耶路撒冷的恢复和被掳归回的话语,与“耶和华如此说”(10,12,14,17,20,25节,本章先后使用了6次)相结合,大大提高了关于恢复之应许的权威。

33:3 求告:此词的原文意指“急切而焦急地呼求”,以与神的持续相交为前提。神对耶利米的此番要求,类似于为要得子而迫切求告神的哈拿(撒上1:10-13),或觉口渴至死而求告神的参孙(士15:18)。神向恒切祷告的耶利米说出此话,是为了使耶利米更尽心竭力地求告神。这暗示了若不祷告就无法认识神的旨意,也不能期待在患难中获得救赎(腓4:6;帖前5:16-18)。

33:4-5 犹大位于埃及和巴比伦这两大强国之间,因它所在非常重要的地理位置,所以一直是列强的侵略对象。就此而言,巴比伦侵略犹大似乎是必然的。然而,在掌管历史的神看来,巴比伦只不过是为惩罚犹大而使用的工具,耶利米早已向百姓宣告过这一点(5:14-18)。尽管如此,犹大还是反抗了巴比伦, 这种行为出于不认识神旨意的属灵无知。这就教导我们,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患难,圣徒都要首先从中分辨神的旨意,如此才能克服当前的患难,同时这也是信仰走向成熟的机会。

33:8 明确表明了神要除净犹大之罪的意志。“除净”或“赦免”均具有“饶恕”之意。耶利米之所以反复使用同义词,是为了强调关于恢复的第二点描述“罪的赦免”与第一点描述“民族的恢复”(7节)紧密相关。他们所遭受的所有患难皆因他们的罪恶(32:30-35)。他们被定罪是因他们犯了罪,结果神以公义施行了严厉的惩罚(罗6:23)。但是,神却应许要再次施恩,赦免他们、拯救他们。这不仅适用于以色列民族,也同样适用于新约时代的所有圣徒。因为对神的子民而言,惩罚不是神的终极目标,而是施行恩典的另一个手段(路15:1-32)。

33:10-13 更新犹大:这并不仅仅是恢复,而是更上一层楼的景象,此处不再有丝毫灭亡之迹,而充满了永远的福乐和欢喜。可以说这是在象征因着基督的再临,而得恢复的新耶路撒冷(启21:1-4)。

33:10-11 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暗示了救恩之乐不仅完全(四重强调是完全的强调,约壹1:4),且已达到了极致。耶利米指出了,神将结束百姓的患难,以及百姓在受罚之后得享欢乐的理由。在与神恢复关系的角度上,恢复因被掳而中断的献祭,可谓是永恒的喜乐(诗42:4;54:6),在拉3:10-13成就了此预言。

33:12-13 用牧歌的内容比喻了恢复的以色列,从而确认了神的恩典。以色列原是游牧民,耶利米所描绘的这种安详的游牧生活,对他们极具说服力(诗23:1-6;约10:1-15)。

33:13 羊群……经过:这是牧人数点羊群的画面,主要是在和平悠闲之时数点。本节毫不夸张地比喻了,脱离巴比伦的压迫时,举国都将得享和平。对于犹大百姓,重享和平是种奢望,本节足以给他们带去鲜活的冲击。这也预示了,将要赐给圣徒之充满和平的新耶路撒冷(启21:1-2)。

33:14-26 守约之神:在神与以色列百姓所立的约中,对以色列共同体的形成必不可少的有三种。即:①继承大卫之位的君之约(17节;撒下7:8-16;诗89:3,4);②与利未支派所立的祭司之约(18节;民25:12,13);③与亚伯拉罕和他的属灵后裔所立的拣选之约(创15:4;罗9:6-8)。耶路撒冷被围困之后,犹大百姓或许认为上述诸约都已被废弃,或已忘记了那些约。在这种情况下,耶利米重新回顾诸约,暗示这些约定并没有遭到废弃,而只是被中断,并且即将要重新启动,从而结束了“耶路撒冷恢复”(30:1-33:26)这一篇讲道。在耶路撒冷沦陷前夕耶利米宣讲了一篇讲道,使徘徊在属灵困境的百姓回顾所立的约,其主要目的就是“为神的信实和诚实作辩护”(诗100:5)。信实的神绝不废弃所立的约,这就给因软弱而沉沦在挫折和痛苦之中的犹大百姓和现今因犯罪而丧胆的圣徒(太8:17),带来了莫大的安慰和喜乐。

33:15 公义的苗裔:亦被描述为“苗”(赛4:2)、“苗裔”(亚6:12)、“凿出来的石头”(但2:34)、“房角的头块石头”(彼前2:7)等,是指将要降临的弥赛亚(23:5,6)。

33:17 犹大灭亡之后,大卫王朝似乎已被完全颠覆。因此君王象征着将带着王权而降世的弥赛亚,即基督耶稣(赛11:1;路1:32,33)。如此看来,大卫王朝的恢复意味着神的教会重新设立和扩张。

33:18 祭司之约不同于君王之约,在被掳归回之后似乎仍得以维续(拉3:2,3)。但是就如玛拉基先知的警告(玛2:8),后来百姓自已破坏了祭司职分的纯正意义。因此,被称为“平安之约”(民25:12)的祭司之约,最终也要归结到永恒的大祭司基督(来7:1-28)。对于即将失去祖国的犹大共同体而言,关于君王之约和祭司之约将得到恢复的预言,是无与伦比的极大安慰和最高盼望。旧约时代的犹大共同体,表面上虽然是王政国家,其实质却是神政国家,因此大卫的王权和利未人的祭司之职均是必备条件。倘若这些被除掉了,犹大就等于丧失了延续性和存在的意义。新约时代的教会亦然。倘若没有永恒的大祭司和君王——基督与之同在,教会也会失去存在的价值。即便看似应有尽有的教会,倘若失去了基督,那里就不再是教会了。

33:20-21 只要地球尚在,昼夜交替的现象就不会改变。为了使百姓更加信赖神必然会成就所立之约(17,18节)的事实,耶利米以永不改变的创造秩序为喻(5:22)。

33:22 使用了创15:5的表达方式。基督徒在终极意义上完全成就了这一点(创22:17)。因为新约的基督徒也是神属灵的以色列,同时也是属灵的祭司(彼前2:5,9;启1:6;5:9,10)。

33:25-26 耶利米恰如其分地联结了自然法则和大卫的子孙,藉此说明神立君王以永远保护自己的百姓。这位君王就是指弥赛亚。他将粉碎罪的权势,解放自己的百姓,并且安然保护他们,这就意味着弥赛亚王国的实现。神子民的安全绝不能离开神所立的王弥赛亚,他也是圣徒永远的安全。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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