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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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1-15耶利米购田
现今又回到西底家在位时的一幕情景,当时犹大被围困,耶利米被囚在狱中。那充满盼望的预言继续在这种背景下发出。当时的情形是西底家拒绝神对他说的话,这些话甚至重新在西底家的口中复述,可见他对这些话语的熟悉程度(3-5节;比较二十一3-7)。
审判的话现今只是新希望的序言,或是一个记号,就是去购置一块田地。这里没有清楚交代哈拿篾卖地的原因,大概是他已经年老和没有儿子,故此他要求耶利米保留那块地在他的家族中(8节)。我们不知道耶利米是否只是付出了款项的差额,这里所记载的程序大概是当时的一般手续。这事的公开进行有一个新的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买卖是作为一个记号(14-15节)。
这交易所表示的,是将来在适当的时候,犹大重新恢复正常的生活(15节)。这是一个有力的记号,这田地的拥有权表示他可以拥有整块地土。在当时犹大被围困和一切都将失去的背景下,置地的意义显得十分强烈,耶利米所作的并不是一件微小的事情。透过这个记号,先前指出犹大一切正常活动都将止息的预言,都被倒转过来了(耶十六)。
三十二16-44在神有难成的事吗?
在围城中购地的怪异事情促使耶利米向神祷告。祈祷开始时,他提出一个肯定的事实,就是「在你没有难成的事」(17节)。他继而赞美神的能力彰显在创造中(17节)、在审判的事情上(18-19节)、在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并赐地予他们之事上(20-22节;比较申二十六8),和最后因他们的罪而刑罚他们(23节)。然而这祈祷实质上带出一个问题:这记号有甚么意义呢?
耶和华回答耶利米(26-44节)时,祂再提出这问题「到底在他有难成的事吗?」(27节)。开始时,神重复一些类似审判的说话,巴比伦人将会毁坏这城(28-29节),这是因为以色列和犹大持续地犯罪,行拜偶像的事(30-35节;参七18、30-32,十九13)。但这些说话只是引介出以下拯救的应许。它的意思就是救恩要从毁灭中产生,这是极之困难的事情,但这却是祂计划要作的。
应许的说话在第36节开始,那些长久以来的威吓如刀剑、饥荒和瘟疫(十四12)已经来到门前,但现在审判要变成拯救。虽然百姓被驱逐,但他们会归回,不但回归故土,而且与神立约(38节)。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新约(31-34节),他们将对神忠心,并且永远不会终止(39-41节)。那「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的话是应用了那新约的应许:「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意思是耶和华自己应许会采取主动作成这事。这神迹对耶和华来说并不是难成的。
最后的数节经文(42-44节)再谈及耶利米购田地一事,人将会再在犹大购田,耶利米看似是愚昧的行动,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它其实充满了希望和应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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