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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第廿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廿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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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2 真先知和假先知:犹大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巴比伦的残酷欺压,全力以赴的试图通过与周边国家缔结政治、外交、军事同盟,从而脱离巴比伦的压迫,恢复犹大王国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但是B.C.592,因着巴比伦的入侵,约雅斤和数千名百姓终于被掳去,而西底家则继位作了犹大王。早在很久以前,耶利米先知就预言过这种结果,在西底家王在位初期,他宣告灭亡已临近周边列国(1-11节)和犹大,并强烈劝告西底家不要对抗掌管历史之神的审判工具——巴比伦(12,13节)。当时,假先知曾预言,犹大将永远坚立,巴比伦则会速速灭亡。多数民众亦对此坚信不疑。这样的信息必然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因此,耶利米和假先知之间必然会发生冲突(14-18节)。本章以当时的背景为基础,带来了以下几点教训:①人的堕落性情之一就是拒绝真理而轻意接受谎言(弗4:18);②神的子女应当培养属灵的分辨力,如此,才不会被假先知所诱惑(提后3:14-16);③无论是在何时,圣徒都要高举真理,站在正义的一边(徒14:13-22);④当神予以警告和责备之时,若不即时悔改,就必然会受到神的审判(撒上15:10-30);⑤有时,神也会利用不信之人作审判的工具。其一例就是,社会对教会内部腐败的批评和责难。

27:1 约雅敬:希腊语译本和武加大译本均译为“约雅敬”;但叙利亚和阿拉伯译本则译作是“西底家”。是根据本章的写作时期和3,12节,后者的翻译接近原意。前者可能是手抄者的笔误。

27:2 绳索和轭:通常象征对主权的服从,但在本节象征审判,这是犹大无视并不顺服神的警告而导致的结果。这是神为了更有效地传讲自己的信息而使用的方法之一(赛20:1-6;结4:1;12:3;24:4,5)。

27:3 西底家:是犹大的最后一位君王,在位时间为B.C.597-586。他原是约西亚16代王和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儿哈慕他所生的第三子,本名为玛探雅。B.C.597,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入侵耶路撒冷时,废去约雅斤的王位,而立他为王,并给他起了一个巴比伦人的名字——西底家(王下23:31;24:17,18;代上3:15)。他21岁登基,约统治犹大11年(王下24:18)。他与其父王约西亚相反,象历代以色列和犹大的诸王一样,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代下36:11-14)。他拒绝了耶利米让他向巴比伦投降的劝告,反而听从了反巴比伦派的主张,与以东、摩押、亚扪、推罗、西顿、埃及等结盟而试图谋反,却终告失败(结17:1-21)。结果他亲眼目睹了众子被杀的惨状,自己也被剜了眼睛,悲惨地死在异国他乡(52:1-11)。

27:4-6 掌管万物的神:周边列国的使臣之所以来到耶路撒冷,是为了缔结反巴比伦同盟。然而,耶利米却宣告他们的企图是毫无意义的,因神已经将犹大和周边列国交在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手上。在这里,耶利米特地将神描述为是创造和掌管宇宙万物的主,这是为阐明,神可以按照自己的旨意行在地上,对此,任何人都不得提出异议。事实上,神总是为每一个人提供恰如其分的物质和环境。因此,我们应该懂得知足。即使在人看来尚有很多的缺乏,但也要像使徒保罗那样,常怀知足之心(腓4:11-13)。这就是信徒的基本生活态度。

27:5 伸出来的膀臂:意指神为子民施行拯救的大能(出6:6;申4:34;诗136:12;赛52:10)。

27:6 神称尼布甲尼撒为“我仆人”,这与圣经所说的仆人有所不同(书1:2;撒上3:9;赛42:1;提后2:24),只是说尼布甲尼撒作了神的审判工具。 田野的走兽:指帮助巴比伦毁灭以色列的列国。论到这些列国,是为了指出选民的属灵无知。亦即,连列国也都顺服神的计划,而服从尼布甲尼撒;这些选民却没有认识到这是神惩罚他们的护理,反而继续顽固地反抗。

27:7 耶利米明确地宣告犹大将受到巴比伦的长期压制,断然否定了假先知所说犹大将很快就恢复的主张。同时他也指出,巴比伦虽然作了神的审判工具而权倾一时,但因其本质上的悖道必然会遭到灭亡,从而给犹大百姓带去了一线希望和安慰。 他和他的儿孙:指尼布甲尼撒、以未米罗达(王下25:27),以及伯沙撒(但5:1)等三代。伯沙撒在位之时,玛代人大利乌杀了伯沙撒后取了迦勒底国,成就了此预言(但5:30,31)。

27:8 神严重警告了对抗巴比伦的人。亦即,神视对抗为对神的挑战,必给予彻底的惩罚。

27:9-10 周边国家的光景与犹大相仿。他们也在四处鼓吹巴比伦必速速灭亡,并且据此认为要继续对抗巴比伦,直到最后。

27:11 8节宣告了神必歼灭对抗巴比伦之人的坚定意志(8节),本节则宣告要归服于巴比伦,这或许会带来一时的痛苦和愁烦,但和平和患难均在乎神,神必帮助他们恢复过去的荣耀。须注意的一点是,要服事巴比伦王是指,要顺服神的主权性护理,而非指其字面意义。因为若是指后者,就等于拜偶像(出20:4-6;徒14:8-18)。

27:12-15 对西底家王的警告:在上文,耶利米向外邦人宣告了神的警告(1-11节);在本文中,他将矛头转向了犹大百姓。尤其是恳切地呼吁犹大王西底家。实际上,他所真正关心的不是外邦人,而是犹大。这表明,在耶利米时代神的救赎范围尚没有扩大到外邦。耶利米向犹大宣告了曾向外邦宣告的警告,这就清楚地表明,即使是蒙神拣选的犹大人,也无法逃脱神的审判。因此,我们一定要铲除一些错误的信仰,以为既然已蒙神拣选,就可随意犯罪,因为神必施行赦免。圣徒的特权必然伴随着责任和义务,倘若忘记了这一点,就可以说是已失去了作神儿女的资格(箴1:31;赛3:10;腓1:11)。

27:14-15 当时的假先知,专门假借神的圣名发出假预言(15节;23:21)。他们没有洞察到隐藏在历史背后的神旨意和护理,只是盲目地相信以色列民族的特权。面对深陷困境的犹大百姓,他们鼓吹毫无根据的乐观主义,冲淡了神的审判性质,进而使他们陷进耽于罪行的属灵惯性(mannerism)。于是耶利米断言他们的预言是“假预言”,并且宣告他们必然灭亡(启19:20;20:10,13;21:8)。

27:16-22 假预言的虚妄性:耶利米向祭司和百姓警告说,巴比伦的轭必将速速被折断的预言是虚谎之言,倘若听信那预言就会加速国家的灭亡。同时他指出祭司在滥用假先知的信息,讽刺约雅斤王在位时,被挪到巴比伦的圣殿器具和王宫之宝(王下24:13),不久便会归还的荒谬见解,主张这种想法只会招致犹大的灭亡。因为这种想法助长反巴比伦的政见,最终会惹动巴比伦的猛烈攻击。必须指明的一点是,祭司<民8:5-26,利未人的祭司职分>本应具备属灵的洞察力和分辨力,然而,他们却与平民无异,无知、愚顽地不加以分辩就听信了假先知的话。

27:16 快要……带回来:在28:3,假先知哈拿尼雅预言说,2年之内圣殿的器皿都要回到原处,而按照耶利米的预言,日后还有70年的俘虏生活(赛23:15;但9:2)。

27:18 先知讥讽了假先知所说犹大必速速得到恢复的愚蠢想法。先知斥责他们,要为剩下的器皿不至被夺去而求告神。“祈求”意指“相遇”或“去求见”,在这里则喻指仲裁。

27:19 关于本节所论到的圣殿器皿,请参照代下4:19-22的图表。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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