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廿六章-《每日研经丛书》
耶利米书第廿六章-《每日研经丛书》
耶利米书第廿六章
捌 一位受人注意的人物(廿六至廿九章)
我们已经看过那些非常清楚显示耶利米自觉与当日宗教体制不协调的章节。我们现在于廿六至廿九章看见同样的问题戏剧性地从耶利米生平众事件中显示出来,就是由一位传记作家,大概是他的秘书巴录,为我们记录的那些事件。我们不再听到耶利米谈论那些‘先知’的事。我们现在看见他在圣殿中与他们之一,就是从基遍来的先知哈拿尼雅摊牌(廿八章),并且用外交事例去函给被掳于巴比伦的人,以抵消其他先知给他们的劝告(廿九章)。有大人物在这几章中时而出现时而消失。其中多人在他们的坟墓中必定转而想到他们如今被人记起,只因他们的道路与一个被他们指为卖国贼和传异端者的道路相左。本丢彼拉多同样惊奇地发现自己被人想起,因为在他作犹大巡抚时耶稣被钉十字架。
又是不受欢迎的讲章(廿六1-16)
在七章一至十五节我们见到一篇不受欢迎的讲章,是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圣殿那里讲的(请参不受欢迎的讲章Ⅰ\cs16及不受欢迎的讲章Ⅱ的注解)。廿六章一节指出那篇讲章的日期为‘约雅敬登基的时候’。这是对约雅敬于主前六○九年秋天登基与主前六○八年新年开始这期间的专门用词。在这两篇记载之间有许多微妙的分别,但最主要的差异在于这篇记载把注意力从讲章的内容转移到它引发起的反应之上。在圣殿的门口传讲圣殿和城的毁灭必招致强烈的反应。反应来了,暴民动乱起来,由‘祭司和先知’(第7节)的宗教体系煽动,几乎引致一次私刑。他们向他高叫道:‘你必要死!你为何托耶和华的名预言,说:“这殿必如示罗,这城必变为荒场无人居住呢”?’(第8-9节)。他们并不是真正问:‘为何?’他们对答案不感兴趣。他们已经下定决心,认定耶利米是对公众的威胁,必须把他除掉。
这种态度并不罕见,尤其是在宗教的争论上。我们有时会遇到一些人,他们所持的见解是我们视为无耻的。我们问他们‘何故?’但我们对他们的答案并非真正感兴趣。我们已知道他们是错误的,而且没有什么可以说服我们作不同的想法。封闭的心灵在宗教圈子里最显而易见,而且特别在那些最大声宣称说他们是真理的追随者之人中更明显。我们往往都怕听那真理。
但耶利米之讲章引发的反思并不一致。耶利米因‘首领们’(第10节)的干涉而未遭那行私刑暴众之毒手。那些朝廷官员和政府当局既听见那骚动,便加以干涉,并在新门口,就是进行正式诉讼的地方,致力谋求公平的审讯。祭司们和先知们带头起诉,并要求把他们清楚视为说假预言的人处以死刑(参申十八20)。他们针对他攻击耶路撒冷的观点,却巧妙地避免提及任何有关悔改的呼吁,这是他这篇讲章中主要的元素(第13节)。断章取义或偏引,乃是每一时代宗教和政治煽动家惯用的手段。
耶利米在辩护时(12-15节)并不企图否认他所说的,但声言所说的是凭耶和华所赐的权柄。然后他表示自己服从法庭的司法裁判,不过警告他们有定无辜为有罪之虞。法庭宣告他无罪,承认他为真先知的自称(第16节)。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整件事的中心是一个人;在他周围有不同的体,每组人都有他们自己的既得利益──宗教当局力求使一个麻烦的先知收口,政府当局要保持法纪和秩序,永远都摇摆不定的暴众,一分钟前咆哮要流人血,下一分钟(参16节)又拥护宣告他无罪的裁决。这个故事在另一个人之经验中重演,因别人对祂所持的不同态度,最终引致祂被钉十字架(参可十四至十五章)。
三位先知──三种反应(廿六17-24)
正如耶利米在付出代价后所发现,作耶和华的先知是要冒生命的危险,且不保证一定成功,他亦无法知道听众将作什么反应。现在详加说明三种不同的反应。
(一)为了辩护无罪释放的判决,有些长老引述摩利沙人弥迦的事例(17-19节),他是耶利米以前几百年与以赛亚同时代的人。他传的信息在某些方面跟耶利米传的信息同样严厉而且毫不妥协──而且十八节引用弥迦书三章十二节的经文来支持这一点。但无人尝试令他缄默。诚然,权贵的反应,以希西家王为代表,是刚好相反的。这个标准显示我们知道以色列民的历史是何等的少,在列王纪下十八至二十章和历代志下廿九至卅二章有关希西家在位的记载也是难以协调的。虽然两处的记载都描述希西家是一位改革的王,但二者都没有将改革的功劳归于诸先知的影响,也没有提及弥迦。但弥迦在这里被描述为先知,他对圣殿和耶城所说严厉的话是受到人注意的;而且因为那些话引起积极的反应,他所传灾祸将临的信息便得以避免。耶和华‘就后悔……’(19节),就改变了祂的主意。(关于上帝对人民之态度被认为有赖于人民对祂之反应的说法,参不受欢迎的讲章Ⅰ及不受欢迎的讲章Ⅱ)。
(二)另一位先知乌利亚来自基列耶琳(在耶路撒冷西北约八哩),是示玛雅的儿子,他就没有那么幸运(20-23节)。关于乌利亚,除了这几节以外,别无所知。在这里提及这件事与这篇圣殿讲章无关,它大概发生于约雅敬在位后不久。乌利亚像耶利米一样,在发生了同样令人不快的预言性事件后,便逃往埃及,他从那里被引渡回来:引渡逃犯条款在古代近东的条约文件中并不罕见。他受到即时的裁判,并且在耶路撒冷公开处决了。在这里提到亚革波的儿子以利拿单是那引渡团的首领(第22节),在卅六章他又出现,为同情耶利米的朝廷官员之一,警告耶利米要躲藏起来,而且力劝王不要烧毁耶利米口授巴录所写的书卷(卅六11-19,25)。我们从少量有关他的资料知道他似乎像许多其他政治家一样,准备本乎自己的良心议事论事;当问题仍在研讨时,他确实也采纳不流行的意见,但当局一旦有了决定,他便看风转舵了。他是作识时务的公仆的好料子,但不是殉道士。先知要不畏缩而且要坚持跟王对立,作一个先知的结果也可能是致命的。
(三)那么,为什么耶利米在约雅敬王的手中没有遭到乌利亚同样的命运呢?他有居高位的朋友,尤其是沙番的家庭,他的儿子亚希甘用他的势力保护他(24节)。他可能在争取无罪释放的判决上,发出了有力的意见,或者他可能采取了一些行动,在判决后确保耶利米个人的安全。同一家庭的其他成员在耶利米有困难时也同样施以援手(参卅六11及以下,卅九14,四十5及以下)。
耶利米因此得以生存;他不像弥迦一样受人注意,也未像乌利亚一样殉道──他不受注目地生存下去(许多先知都遭遇到的命运),直到为时已晚,他徒然抗议的那些政策已引致国家遭遇灾祸。──《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