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25章查经资料
耶利米书第廿五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廿五章
二十五 1 ~ 14. 证实犹大的荒凉下场
这段经文记载的年代是公元前六○五年,也就是约雅敬在位第四年,关键性的迦基米施战役亦于同年发生。结果埃及溃败,而犹大则成了巴比伦帝国的属国(参王下二十四 1 )。早期曾有学者指出, 1 节的约雅敬第四年就是但以理书一 1 中同一位王的第三年,然而现今发现,这些推论纯粹是因对古时近东年代学之编纂方法有所误解所致。 60 在公元前七世纪的巴勒斯坦,君王就位的年份就是该王元年;而在巴比伦,就位的年份另计,要等登基满一年后才称元年。耶利米是依当时巴勒斯坦的方法计算;而但以理则遵循巴比伦的算法。七十士译本略去了有关尼布甲尼撒的那句说明。
1 ~ 7. 耶利米在此的呼吁乃是针对全民,而非单是领导阶层而已。他大约于公元前六二六年蒙召,便一直向国人说预言,其中有近二十年是约西亚当政,之后三个月约哈斯作王,然后有三年是约雅敬在位。这段经文正是耶利米先知生涯的中期,当时他已苦劝同胞长达二十余年,希望他们摒弃偶像、回转到西乃之约的关系。惟有诚心悔改的国家,方能蒙受神的祝福。神已经尽了祂的责任,持续不断地警告悖逆和拜偶像的以色列,现在他们必须为蓄意不理神的话语而负责。这民以他们手所作的偶像惹神发怒,因此报应将临到他们头上,因为正如基督受试探时所严辞指出的(太四 10 ),神不允许人拜偶像。
8 ~ 14. 此处北方的众族( 9 节),指的是亚述帝国和继起的巴比伦帝国,均是由多个种族所组成。七十士译本读作“由北方而来的家族”,并略去了对尼布甲尼撒的称呼“我仆人”。这个悖逆神的国家不愿听从神的仆人──众先知,如今他们却必须要听命于神另一种的仆人(参二十七 6 ,四十三 10 )。 9 节叙述的毁灭令人回想起约书亚时代,一些城市中的居民被尽行灭绝的情景(参:书六 21 ,十 28 ,等等)。被掳 七十年 是一个大约的整数,是从约雅敬第四年(公元前 605 年)算起,直到大约公元前五三六年,古列在位开始归回时为止(参:亚一 12 ;代下三十六 20 ~ 23 )。 12 ~ 14 节七十士译本较马索拉经文为短,且和七十士译本二十五 1 、 9 、 11 一样,并未直接提及尼布甲尼撒。七十士译本在 13 节上半之后,插入四十六~五十一章的内容,只是次序略为更动,故而有人认为 13 节下针对异教列国所说的预言,是 15 至 38 节的标题。但是,目前惟一确定的是,七十士译本引据的原文和马索拉经文不同,且后者不一定优于前者。 13 节提到的 这书 ,就是被约雅敬所毁的耶利米书原着(三十六 22 )。 14 节的 多国 ,乃指玛代人和波斯人,他们于公元前五三九年古列作王时,征服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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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当时之年代表,见
HIOT
, pp.
C 综观对列国的预言(二十五 15 ~ 38 )
15 ~ 29. 以忿怒之杯象征神的怒气亦见于以赛亚书五十一 17 、 22 ;耶利米书十三 12 、 13 ,四十九 12 ;撒迦利亚书十二 2 ,等等。这杯先给了耶路撒冷,然后再给南方各国,最后要给北方列国喝。除了大马色,一切在四十六~五十一章被提及的国家,均于本段经文中出现。此处另外还记载了 乌斯王 ( 20 节),乌斯是约伯的家乡(伯 1 ;参:哀四 21 ),位于约但河高地,可能在大马色南边的浩兰附近,或是在介于以东和北阿拉伯之间的地区。此外还有 底但 ,他们是经商的部族,是亚伯拉罕和基土拉的后裔(创二十五 3 ); 提玛 ,居住在叙利亚沙漠地区的阿拉伯部落(参:创二十五 15 );以及 布斯 ,亚伯拉罕兄弟拿鹤的后裔(创二十二 21 )。根据古时的传统,马索拉经文的 示沙克 ( 26 节)一词, RSV 作 巴比伦 ,其实是以“巴比伦”一字原字母倒写的暗号。神的忿怒将落在这些国家,无一幸免,而且首当其冲的就是神的子民犹大。没有人能拒绝喝这杯。甚至基督也顺服父神的旨意,喝了那为人类受难的苦杯(参:路二十二 42 )。
30 ~ 38. 在这诗歌体裁的段落中,耶利米改用四处破坏的狮子为喻。神对祂悖逆的子民决意报复,大声吼叫,吼叫的声响有如战士们争战时的呐喊( he^d[a{d[ )(参五十一 14 )。神要对全地施行审判,祂将说出对人类的 控诉 (和合: 相争 )──在就要来到的灾祸中之死难者,将会尸横遍野,像地上的粪土一样( 33 节)。审判的时候已经来临,君王和百姓均要被灭尽。 34 节的结尾有点难解。七十士译本省略了 我必将你们打碎 ( RV ),但仍保留了 美好的公绵羊 ( RSV : k#~e^le^ );而马索拉经文则作 好像美器一样 ( kik[#li^ )。此处以公绵羊的比喻与上下文较为连贯。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