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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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二十一1至二十四10救恩藉被掳而来
二十一1-14从巴比伦得不着解救
先知的预言已来到一个重要的关头,至今我们甚少有日期的标示,说明某事情在甚么时候发生。但现在我们已来到犹大最后一位君王统治的时候,当时尼布甲尼撒王已攻打犹大一次(王下二十四15-20;耶三十七1-2)。本书的预言并不严谨地按照年代的先后次序而编排,在这里它论到最后的时刻,目的是要指出犹大的悔改与否已不再是问题的中心,更重要的是她要如何响应神的审判。这里也不再需要问那仇敌是谁;在西底家的时候,巴比伦是他们的敌人已是明显的事实。
在西底家在位的最后一段日子中,尤其是巴比伦的威胁日趋紧迫的时候,西底家经常咨询耶利米的意见(这里的巴施户珥是王所差派的使者,打耶利米的是另一人,虽然他们有相同的名字,参耶二十2)。他希望先知会带来拯救的信息(2节),犹如昔日在亚述国当权的时候,以赛亚先知所作的一样,当时耶路撒冷奇妙地获得解救(王下十九32-36)。
但耶利米的信息是一贯的,他宣告他们不会获得解救,却要接受刑罚。那回复王的答案是可怕的(4-6节),与犹大为敌的,不单是巴比伦,更是神自己。这与昔日神为祂的百姓而战刚好相反,那时祂驱逐在迦南地的原住民,这里甚至用上了同样的措辞(比较申一29-30,四34,五15,七19)。审判的预言现今已是极度的明确:西底家本人将会成为受害者(参五十二8-11),尼布甲尼撒是神刑罚的工具。这里说出在神的愤怒中,巴比伦如何被神所使用(7节;比较十三14)。
这个命令是最后的了,但他们仍有一个选择(8-10节)。犹大的百姓可以接受神的审判,或试图去反抗和逃避。「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本来的意思是指遵守或拒绝圣约的抉择(申三十15、19),现在却重新用来形容接受或拒绝刑罚。昔日神曾经赶逐列国离开应许之地,使以色列人居住其中,但现今祂要领外邦人前来,并驱逐犹大。他们一定要接受这个刑罚,这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在神责罚的另一面,仍常存着恩慈。
最后的神谕(11-14节)再提起皇家(戴维家)的责任(12节上),就是要施行公平(讽刺地,西底家的名意是「耶和华是公义的」)。这里所特用的词句是要表示犹大王(尤其是西底家)失败了。他们以神同在的保证(撒下七11下-16)来炫耀自己的力量(13节下)。这种滥用神的爱的行为,违反了神的约,犹大的命运成了一个警告,提醒一切轻忽神恩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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