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21章查经资料
耶利米书第廿一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廿一章
B 论及犹大诸王和假先知(二十一 1 ~二十五 14 )
前述篇章乃针对约雅敬在位时所发生的事,现在背景转换到西底家执政时(公元前 597 ~ 587 年),以及毁灭的预言之应验。
二十一 1 ~ 7. 西底家向耶利米恳求
这段经文记载的是耶路撒冷被围攻之时,很可能在公元前五八九到五八八年之间。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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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亦叙述了类似的事件及西底家对耶利米的传话。然而,该处并非重复了这里的经文,而是提到在巴比伦全力进攻耶路撒冷之前,犹大如何在埃及援助之下,稍微纾解被围的困境。根据巴比伦编年史,尼布甲尼撒二世在公元前五九七年挥军直入巴勒斯坦,包围耶路撒冷,并在亚达月第二天(即
1 ~ 2. 这里的巴施户珥和二十 1 所提的并非同一人。有关西番雅,参二十九 25 ,三十七 3 。五十二 24 亦提及一同名人士,但应有别于此处的西番雅(和合本在五十二 24 作西番亚)。现在众人都急着要耶利米为他们代求,盼望神垂怜让巴比伦人撤军。耶利米通常提及尼布甲尼撒时所用的拼法,乃音译自巴比伦文 Nabu{kudurri-us]ur (即“尼布保护了我的产业?”),就是马索拉经文的 N#b[u^k[ad[re~s]s]ar 。另一个尼布甲尼撒的希伯来文 N#buk[ad[ne~s]s]ar ,可能是该名字的亚兰文变化。
3 ~ 7. 迦勒底人原本是一个半游牧民族,占据北阿拉伯和波斯湾中间的区域。公元前十世纪,亚述人将早先被称为“海陆”的地方,取名为卡杜( Kaldu ),而到下一个世纪,一些迦勒底的首领被封成为亚大得尼拉立三世( Adadnirari III ,约公元前 805 ~ 782 年)的大臣。结果“迦勒底”这个名字,便被用来指巴比伦全体(参:结二十三 23 ;但三 8 )。此时犹大首都被困还在最初的阶段。犹大抵抗巴比伦的军力,将被逼退到耶路撒冷城中,等候敌人最后的猛攻。神已命定巴比伦人作为祂的工具,用来惩罚顽梗的以色列( 5 节)。犹大将被杀得片甲不留,而且他们的抵御会因为严重的瘟疫而更加薄弱( 6 节)。幸免于难的人,将成为巴比伦的俘虏。根据近东战事的常规,耶路撒冷既选择抵抗外侮,死亡必临到该城的居民身上( 7 节),而且整个地区均会被掠夺一空,作为拜偶像的最终处罚。
二十一 8 ~ 10. 向敌人投降
在近东的全面战争中,若想保全岌岌可危的城市,只有将其拱手让给侵略者。虽然犹大人对此了若指掌,但耶利米的劝告仍令人听来有卖国之嫌。这种在两种道路中作选择的手法,来自申命记三十 15 、 19 。在马太福音七 13 、 14 ,基督同样提到“两条路”,以及许多人在寻找通往永生之路时所经历的困难。耶利米在此所宣告的 生命 ,单单是指“免于一死”。 以自己的命为掠物 这种说法相当不寻常,而且在三十八 2 ,三十九 18 又再度出现。它的意思可能是,正如猎人迅速地攫取猎物,凡投降者亦可同样从敌人手中夺回生命,否则敌人便会取走。然而,这句话究竟意思为何,仍无法确知。参四十五 5 神给巴录的应许,意指他的性命必得保全。
二十一 11 ~ 14. 给王室的信息
我们应记住预言之应验有其条件性,所以这些经节其实就是先知努力不懈,对君王和其臣仆的最后呼吁。信息有两部分,即训勉( 11 ~ 12 节)和宣告( 13 ~ 14 节),内容呼应公元前第八世纪先知们的话语。社会的公平和公义不仅是西乃之约的精髓,同时也是摩西五经立法的根本依据。耶利米仍持守盼望,但愿国人能依照西乃之约幡然悔改,以扭转眼前的灾祸。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耶利米的希望全然落空。这里的 早晨 要施行 公平 ,是指被掳时期之前的君王,在午热难当之前便裁定是非(参:撒下四 5 )。君王、假先知以及不道德的祭司,必须共同为百姓道德沦丧、社会败坏而负责,因为君王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秉公行义(参:撒下十五 4 )。山谷的 居民 其实就是耶路撒冷,因为该城有三面是谷。 Yo^s%eb[et[ ,居民,是一个阴性的字,依照撒母耳记上四 4 、撒母耳记下六 2 等形容神的宝座在之上的经文,可将之译为“座落于”。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