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马书第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马书第一章
1:1 保罗带着热切的盼望写这封信。他渴望访问欧洲,经罗马去到西班牙,把福音的种子撒到别的福音使者没有到过的地方(15:22-32)。
他一开头先介绍自己,指出他的属灵职分,称自己是“耶稣基督的仆人,…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这种开头,与保罗其他书信不同,没有私人的问候语,严格照当时正式书信的格式,把自己正正式式、礼礼貌貌地介绍给收信的人。这正说明罗马教会中认得他的人很少。这也给了他一个说明自己使徒身份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把福音信息扼要说明,给读信的人明白这福音信息是何等的完美(16-17节)。
“耶稣基督的仆人”的称呼也见于其他使徒写的书信,例如《雅各书》、《犹大书》和《彼得后书》。保罗在《腓立比书》中也用了这称呼。此词虽有“为基督所买赎的奴仆”之意(参林前6:19-20),但在此处只指出他是自愿矢志服侍他的主人耶稣基督的人。圣经旧约有时称摩西、大卫和阿摩司以及众先知为“神的仆人”(书1:2;诗89:3;耶7:25;但9:6;摩3:7等),但保罗以主的“仆人”自称也无意将自己侪身先知之列。他只是朴朴实实地介绍自己。
“使徒”有广狭两种意义,在广义上可以指所有受差遣传福音的人(例如16:7;有时称为使者,林后8:23);此处乃指为神所召、特蒙神恩拣选而有的职分,与十二使徒同列,故属较狭范围的意义。保罗工作的主要对象为外邦人,故又称为“外邦人的使徒”(加2:8;罗15:16)。“特派”有“分别出来”的意思。保罗“从母腹里”就已“分别出来”,去在外邦人中传扬神的福音(加1:15);他也是教会选召出来作这工的人(徒13:2)。
“神的福音”或“基督的福音”在保罗书信中出现多达60余次。
1:2 “众先知”指旧约时代一切曾预告主基督将到世间来的先知(参路24:44)。“圣经”指旧约圣经。“应许”就是神在基督降生前藉着众先知所宣布且已记录在旧约中答应给人的救赎。这应许现在已实现在天国的福音中,救赎主已降临人间(参太4:23;可1:14;徒13:32;26:6等)。
1:3-4 主耶稣基督是我们信仰的对象,祂是神人二性,藉童贞女降生在大卫家族中,成为血肉之人,但祂本为神的儿子。祂的死而复活,证明了祂生命的永存,具有神的权能(参腓2:6-11)。
1:5 保罗得成为使徒与他人不同。他本不配,却靠着神特别的恩惠,藉着基督选召了他。保罗的责任也与他人不同,他要去向外邦人传扬,叫他们信服真道,信靠基督而顺服在祂的名下。外邦人得救不是靠信服律法,而是靠信服已复活的基督。“在万国之中”指在外邦人中,也是保罗特别使徒职分侍奉的范围。罗马教会主要是由外邦人组成(13节)。
1:6 神的呼召不只限使徒(参1节),也包括一切信祂的人,罗马教会中的信徒都在内,同属神子耶稣基督,同作圣徒(7节)。
1:7 罗马为罗马帝国的首都,在今意大利西部。罗马教会中也有少数犹太人(参9-11章)。福音在什么时候传到罗马,圣经上没有记载;但在圣灵降临的五旬节那天,聚集在耶路撒冷听福音的人中也有来自罗马的犹太人(徒2:10)。这批最早信主的人很可能就是最早在罗马传扬福音的使者。
保罗称基督徒为“圣徒”,“圣”的希腊原文为hagios,原指“分别出来”,分别为圣侍奉神(利19:2)。新约中“圣徒”(hagioi)是基督徒的专称(8:27;12:13;15:25;林前6:1;弗1:15等),因为他们是从万人中拣选出来,蒙基督宝血洗净,成为圣洁;又藉着圣灵的光照与带领,在生活上也能日益圣洁(参约17:17,19;来12:14等)。
本节下半节为保罗书信中习用的问候语。恩惠与平安都是神所赐,神与人间的隔阂与冤仇,因着主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已经废掉,人可与神和好,享受祂的恩惠与平安(弗2:13-16)。
1:8 保罗的书信的一个特色,是他在信首总为受信的人献上祷告,为他们特具的某些美德感谢神,藉此引入他书信的主题。本节提到的是罗马教会中信徒的信心。不过他们的信仰受“因行为称义”的观念影响很大,所以他不能不很快便进入他要说的本书的主题(17节)。“传遍了天下”指凡有福音传到的地方。
1:9-10 “侍奉”(latreuō)通常指祭司等在圣殿或会堂中的供职。保罗用来侍奉神的是他的“心灵”,侍奉的范围是传扬基督的福音。保罗对罗马教会的关切,可从他不间断地为他们祷告见出。祷告的是否恒切可以衡量我们对教会事工关怀的程度。
罗马教会可能已知道保罗的访问计划,可是一直未见实行(13节)。保罗知道耶路撒冷之行艰险四伏,能否去罗马仍是一个未知数,所以他用了“或者”、“终能”这些字眼来说明自己的愿望。但是他把去留都交托在神手中,不单凭一己的意愿,也不单看环境的顺逆。保罗为这个“恳求”付出的代价可不少。他曾受审、被捕,受监禁二年(徒24:27),又经历舟破船沉、身处孤岛等危险,最后才抵达罗马。
1:11 保罗千辛万苦去罗马,是为了要与那里的信徒分享福音的恩典,使他们的信心得到神的坚固。罗马为当时福音已传到的最远的地方。他希望以罗马为向更远的地方传福音的一个前哨站,他的目的地是当时的“地极”西班牙(士班雅)。参15:23-24;徒1:8。
1:12 信心的得到坚固,心灵的得到安慰,要靠大家持守所信的道。不只罗马信徒可从保罗得益,保罗也可从他们那里得到鼓励和安慰。保罗的文采与谦逊都从这句话透达出来。
1:13 “果子”指新归信基督的人,也意含已信者灵性上的增长。保罗希望在罗马也象他在其他外邦人的世界中一样,能领人归主,造就信徒。本节可以看出罗马教会的信徒中外邦人占大多数。
1:14 “希利尼人”今译希腊人,指罗马帝国内讲希腊话或实行希腊生活方式的外邦人,属有文化的阶层。“化外人”指希腊文化达不到的“夷狄之地”的人。保罗说,这些人都是他传道的对象,他欠了他们福音的债。他有责任把福音传给全人类,不分种族与肤色,超越阶级与文化。
1:16-17 这两节勾划出了全书的主题“因信称义”的轮廓。对追求智慧的希利尼人来说,这福音是“愚拙”(林前1:23),要在罗马帝国中传被人视为愚拙的福音却不以为耻,的确需要勇气。“神的大能”在新约中特别指诸如复活等超自然的权能。福音因此是神超自然的大能,藉着主基督显露在人中间。“救”(sotēria)字本指神当年将以色列人从埃及的奴役、从巴比伦的被掳与流亡中拯救出来(出14:13;赛45:17),后来用以指以色列因为救赎主的来临而得到的最后救赎;现在通指人类从撒但与罪恶和死亡的权势中得到的永远的拯救。
神的拯救大能有效作用的先决条件是人的信心。凭信心人人可以得到这拯救。
“先是…后是”指出时间上的次序。犹太人是神从人类大家庭中选出,当作传达祂“启示”的途径,和向普世施行救恩的起点;这种先后次序并不表示神偏爱哪一个民族,轻看另一些民族;而是福音的传播必须有一个开始点,藉着一民族传给全人类。福音既然先传给犹太人,神的审判也先从犹太人开始(2:9-11),这就是神的公义。人因信而得到神大能的拯救的机会是向全人类开放的。
“义”字在圣经中含有道德上的完全、正直、无可指摘等意思。此处特别指人与神之间正确的关系。敬畏神的人因为与神建立起了合乎正道的关系,所以得享神的恩佑与祝福,得臻至善的境界(参诗24:5;箴8:18)。
义是神的本性,人靠着对基督的信心,得享神的义,脱去罪而成为义。这不是靠人的善行,而是完完全全靠信心,也就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的意思。
“义人必因信得生”原见《哈巴谷书》2:4。原义为“义人必因他对耶和华的忠心得以存活”,也就是说向耶和华忠心的以色列人可以逃脱就要到来的政治灾难(如被掳等)。新约曾多次引用此经文(加3:11;来10:38)。保罗在此处引用,是要人明白,对复活主的信靠与顺服才是永远生命的源头。
1:18 本节紧跟着17节,说明神的忿怒为神的义的彰显。神不轻易发怒,也不是专横无理。人如果破坏与神立的约或者不遵守神的旨意偏行己路,神的忿怒才临到(例如利10:1-2)。神赏善罚恶的公义的审判,早已显明在历史的过程中(24-32节),到主再来的那日还要施行(2:5;帖前1:10;启6:16-17;19:15)。人不虔不义,不敬拜神,阻挡神藉万物已明明彰显了的真理(20节),反去拜泥塑木雕的偶像,把淫欲、权力当作神来膜拜,破坏神的诫命,打开众罪之源。这种种不义招来了神的忿怒。
1:19 福音一方面显明神救赎的恩典,一方面宣告世人的罪恶,以及神对不肯悔改、不肯领受恩典的人所要施行的审判。本节到3:20进一步阐释17节所提出的神的义。他指出世人都犯了罪,除了悔改认罪,得到神的赦宥,别无他途可以脱离罪恶,得到救赎。他把外邦人和犹太人的罪扼要说明(1:18-32;2:1-3:8);不问有无听到福音,藉着神所造的万物,人应该可以认识神,把荣耀归给祂;不能有何藉口(20节)。
1:20 人肉眼看不见的神,可从祂所创造的天地万物中清楚见到;不是靠人的推理的能力,而是神已将祂显明在人的心里。
1:21 人以虚妄的争论、偶像或别的事物来代替神固然是罪。神赐人空气、食物、阳光、雨露、五谷,…不分好人、歹人,不分敬虔和不义的,都给他们享用;领受了这些恩典而不知感谢也是罪(太5:45;徒14:17)。保罗所生活的时代,有一批哲学家,终日谈论争辩(参徒17:18)。本节所说的“他们的思念”或指此。本节下半节可意译为“他们沉溺在虚空的争辩中,愚昧的心一片昏暗,什么也看不见”。自以为聪明却是愚不可及(22节)。
1:23 心眼昏暗,为罪所蔽的人,不去敬拜侍奉荣耀的真神,反模仿神所造之物,作成偶像,当作神来膜拜;“将他们荣耀的主,换为吃草之牛的像”(诗106:20),道德沦丧,人性日趋堕落。
1:24 “任凭”一词在本章出现了三次(24,26,28)。“任凭”就是听由罪恶得行其道,不予挽回,让人自食恶果。“情欲”和“污秽的事”指淫行,特别指后面提到的同性恋。
1:25 “虚谎”有“假神”、“偶像”的意思(参耶13:25),他们把真神放弃,敬拜偶像;不要神藉万物所显明在人心里的真理,反去追求虚妄与虚假的偶像世界。
“可称颂的直到永远”是犹太人颂主词的简化形式。保罗用此称颂的话赞美造物的主。“阿们”在希伯来文原文有“是的”、“真的”、“诚心所愿”等意思(参申27:15-26;王上1:36)。此处是肯定这句话的真实可信。
1:26 保罗在26-27节中,用十分含蓄的文笔,把希腊、罗马社会中同性恋可怕的情况作了描述。“可羞耻的情欲”指伤风败德的淫行。“女人”不一定指自己的妻室。“在自己身上”有“在自己的身体内”的意思。依旧约律法,男同性恋者须予治死(利20:13)。保罗特别说明这也是神对人的一种惩罚(参1:24注),要信徒引为鉴戒。
1:28 有其内必形诸外。这些不信的人存心不正,行事也就乖僻、放荡。29-31所列举的各种罪恶也见于本书他处和其他书信中(13:13;林前5:10-11;6:9-10;林后12:20-21;加5:19-21;弗4:31;西3:5,8;提后3:2-5)。30节提到“捏造恶事”,也就是制造罪恶。现代科技越发达,人用以制造的罪恶也越猖獗。
1:32 人犯这些恶行,并不是由于不知道神对犯罪者有严厉的处分,而是明知故犯,并且鼓励别人去作。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