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十四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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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1~12 保罗在此讨论基督徒在可争议的道德范围内(没有清楚说明是错误的事情)彼此应有的正确态度。他说我们在这些事情上不要彼此论断,因为无论软弱还是刚强的信徒,神都
已经接纳(1~3节);因为我们良心的标准可以不同(4~6节);也因为我们各人将要接受主的审判(7~12节)。
一四1 "信心软弱的"。即仍未完全明白如何过基督徒生活的人。在这情况下,所指的是那些只吃"素"(即蔬菜,2节)而不吃肉的人。
一四10 任何信徒都不是其它信徒的审判者;所有人,无论软弱还是刚强,都要受神的审判(林前三10~15;林後五10)。
一四13 容许自己有某些自由、较刚强的基督徒必须小心注意,他的生活方式不可以成为另一个信徒的"绊脚"石(一些导致罪的东西)或"跌人之物"(在基督徒生活里一些令人失足的东西)。
一四14~21 "不洁净"。这是指律法所禁止的食物(利一一)。虽然这些禁令不再有效(20节),但有些不成熟的信徒仍在生活里遵守那些规条。保罗劝成熟的弟兄禁戒那些食物和禁喝酒,免致成为较不成熟之弟兄们的妨害(21节)。虽然有人认为戒绝饮食是不需要的,但这样做比造成弟兄的诱惑为好。
一四22 "信心"。即在这些事情上的信念或标准。每个信徒都应有自己的标准,但必须注意使用这些标准来帮助别人,而不是阻碍他们成长(一五2)。
一四23 "凡……的"。即各人有不同意见的事情,而不是明显有罪的行为。──《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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