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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福音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福音相关章:

 

 

约翰福音

注释

七53至八11行淫时被捉拿的妇人

多数学者都认为此段记述不应放在约翰福音的这部分。早期的手抄本大多省略此段,或是加上星号以质疑其可靠性。有些手抄本则把此部分放在约翰福音的最后或放在路加福音十一章38节之后。也有早期抄本证实此段经文的真确性,我们也因此无理由否定此段经文。

第2节耶稣正在圣殿里教训人。

第3-6节文士和法利赛人故意在群众面前质难耶稣,要设下害耶稣的圈套。他们急不及待地把此宗罪恶昭彰的奸淫罪带到耶稣前,看祂用摩西的律法如何判决。此提问的症结在于要试验耶稣对摩西律法的态度。假若耶稣谴责此女人而高举摩西律法,文士和法利赛人则会指责祂私自作出判法;而宽容此女人的罪也会受到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谴责。

第7节耶稣没有依据律法作任何判决,只把指控带到他们面前。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祂要群众凭良心来判断此事,也把此事从法律上的争议转变为道德上的问题。

第9节故事的高潮就是群众从老到少都离开了。我们不去争论耶稣在地上画了甚么字,但耶稣本身已能令群众感到极大的压力,最后只剩下耶稣和妇

人。

第11节「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句话显示了耶稣的怜悯及坚定的命令。耶稣并不是宽容奸淫的罪。要做到既秉持公义又不失怜悯,并不是容易的事,现今教会应学效耶稣的榜样去处理信徒的问题。

八12-59耶稣是世界的光

八12-30耶稣的见证面临挑战

第12节承接七章12节的记载,耶稣从住相棚节的纪念仪式中,引伸出「世界的光」的比喻。在序言里也有「光」与「生命」紧密联系的论说(参一4-5、9-10)。「我是世界的光」是耶稣一个重要的「我是」讲论,显露出「光」的人格化性质。犹太人在住棚节时会在女院点燃大型的灯台以记念神用火柱引领以色列人的历史。耶稣用行走在黑暗中来解释「世界的光」的比喻,人在黑暗中若没有光的引导,便找不着方向;但跟从耶稣的,必不在黑暗里走。约翰很喜欢用走路的形象来阐释真理。

第13节法利赛人不满耶稣极具权威的语调,便指祂的见证不真实。耶稣在第五章也曾提及「见证」的重要,现在反复重申这主题并驳斥法利赛人的指控。

第14-15节我们需考虑见证依据的基准来衡量其真实性。耶稣指出法利赛人不知道祂的来处,他们只下了极肤浅的结论。耶稣说:「我却不判断人」可指祂的使命并不是判断人,也可指祂不会像法利赛人般以外貌判断人。根据16节,后者的意思较有可能。耶稣不是独自作判断的,乃是天父与祂同在,符合法利赛人律法里「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规定。「你们的律法」:耶稣并不是要与律法划清界线,而是使用他们熟悉的原则来讨论。从耶稣和天父的共同见证,可看出祂们之间不可分割的亲密关系。

第19节「你的父在哪里?」法利赛人的问题,可看出他们不认识耶稣的使命,也混淆了地上的父亲和天上的父亲的观念。故此,他们不认为「天父」是可以验证耶稣的见证,推断耶稣的见证并不真实。法利赛人问的是「你的父在哪里」而不是「谁是你的父」,耶稣却告诉他们谁是祂的父。「你们不认识我」指出法利赛人完全不认识天父和耶稣,而耶稣本身则是让人认识天父的唯一途径。

第20节解释当时耶稣和法利赛人谈话的地点。「殿里的库房」应该在女院里,是一个供群众聚会的地方。约翰要从神学的角度去解释为何耶稣没有被捕,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约翰曾多次指出人不能阻止耶稣的事奉,因为神在耶稣身上有祂独特的计划与时间(参七44)。

第21节「我要去了」耶稣曾在七章34节时表示祂将要离去,同样地,这宣告使听见的人都感到惊讶。「你们要死在罪中」看似与前句没有太大的关联,其实「罪」(单数)这字指的是拒绝承认弥赛亚的罪,这罪使人不能承受得赎的生命,所以「你们要找我」所指的应是属灵上的追寻。「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句话与后来耶稣在十三章33节里对门徒说的话相似。

第22节众人因耶稣说要离去而猜测祂要「自尽」。

第23-24节耶稣重申群众与祂的不同,群众的思想模式是属地的,而耶稣的则是属天的。

第24节藉「你们若不信我是」这句话,耶稣把自己完全启示出来,亦同时表明,最重要的是人的信心。希腊原文只作「我是」,与神在旧约时的自述十分相似(参出三14),这显示出弥赛亚是自有永有的。耶稣希望人对祂有完全透彻的了解(八58有更清楚的解释)。「你是谁?」这句话显示出群众完全不明白耶稣的话。认识基督的位格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部分。「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可能有「我是我所告诉你们的我」(I am what I am telling you)的意思,再次强调「我是」的主题。

第26节耶稣没有回答这条问题便转到「判断」的问题上,提醒他们必要死在罪中。耶稣重申差祂来的是真实的,所以祂的见证也是真实的;祂也把一切从父那里听到的传给世人。

第27节这是人不明白耶稣的话的典型例子。

第28节「你们举起人子以后」

第28节「你们举起人子以后」是一个令人难以明白的回答。这似乎是指耶稣将要被钉在十字架上:耶稣要透过在十字架上牺牲,叫人认识神,约翰称这个为得荣耀的过程(参十二23),由此可看出耶稣的事奉已得着天父权威的印证。

第29节耶稣重申天父和祂有密切的关系,表面上看来与耶稣钉十字架时所说神离弃祂的话自相矛盾(参太二十七46,可十五34),但事实并非如此,耶稣在此阐释和神之间持久不变的关系,而十架上所经历的只是短暂的分离。「因为我常作祂所喜悦的事」指出父和耶稣的合一,第30节有很多人听了耶稣的教导就相信,听而相信神的儿子正是本福音的写作目的(参二十31)。

八31-41自由的真义

第31-32节信耶稣的人必须遵守耶稣的教导,才能进入真理里。当时信耶稣的犹太人已有基本的认信,但仍未达致完全相信的阶段。真理与自由有极重要的关系。真理里没有束缚。

第33节法利赛人不觉得他们需要自由,所以感到十分困惑。犹太人要求别人严守繁杂的条文,使别人感到极大的束缚,但他们却懵然不知。第33节犹太人指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奴仆。

第34节「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耶稣要强调他们是罪的奴仆,以突显自由的宝贵。「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亚伯拉罕的后裔也是罪的奴仆。

第35节奴仆和「天父的儿子」的分别,在于他们所领受的权利,为奴仆的需负罪担而神的儿子得享自由。

第36节「你们就真自由了」显示只有借着子才有真自由。

第37节耶稣重提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却想要杀害宣讲神话语的人。这话的重点是犹太人所重视的血统关系,其实与道德操守和与神的关系无关。「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原来亚伯拉罕的子孙应接受神的道,但他们的心灵封闭。第44节耶稣更加清楚地指出天父和「你们的父」的强烈对照。

第39节犹太人仍然因后裔可承接亚伯拉罕的果效而感到满足。耶稣指出此观念的基本错误。真正的后裔应能学效先祖的行为,而不是单单是种族身分上的继承。亚伯拉罕的子孙也应行神看为好的事,而不应意图杀害耶稣。

第41节「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重申他们的父与天父不同,犹太人因耶稣质疑他们的身分而感到气愤,所以便提出他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的响应。「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有些人认为是在诋毁耶稣的出生,但综观上下文,犹太人似乎因耶稣指他们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而申辩他们并非不洁的子孙。

八42-47魔鬼的儿女

第42节「你们就必爱我」耶稣指出亚伯拉罕的后裔及神的儿女必定爱耶稣。神真正的儿女不会不爱神的儿子。耶稣要犹太人紧记祂的使命是从神而来的。

第43节他们心怀偏见,听不进耶稣的话。

第44节耶稣指出这是因为他们的父亲是魔鬼,这指控具有深远的意义。耶稣的思路是逐层递进的,首先魔鬼是杀人的,而犹太人想要杀耶稣,因此魔鬼是犹太人的父亲。「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也是说谎之人的父」,这部分概括了魔鬼的形象,而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不守真理」。

第45-46节「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甚么不信我呢?」耶稣所说的是「真理」,人若不相信耶稣所说的,就是倾向相信错误的道理。

第47节耶稣在这里指出出于神的人必会听神的话,然而犹太人不愿意听,他们就不是出于神的了。总括来说,耶稣比犹太人更加清楚他们的属灵状况。

八48-59耶稣的自我宣称

本章的最后一段集中讨论耶稣的自我宣告以及敌挡耶稣的力量。

第48节耶稣受到双重的指控,犹太人既说他是撒玛利亚人又是被鬼附的,表现了他们对耶稣的极度轻蔑。他们憎恨耶稣就如憎恨撒玛利亚人一般。耶稣曾说他们是魔鬼的儿子,犹太人于是反过来指耶稣是被鬼附着的。

第50节耶稣回答他们被鬼附的人不晓得荣耀天父,更指出天父会就此事来定是非的,神是耶稣一切言行的根据。

第51节「人若遵行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所指的应该是不用经历死亡的恐怖滋味的意思,等于能够得到耶稣应许赐予信徒的永生。反对耶稣的人再次误解了祂的意思,他们以为耶稣所论的是肉身的死亡(52节),他们认为连亚伯拉罕和众先知这样伟大的人也要死,证明耶稣的谈论并不合理。他们将耶稣所说的「不见死」改成「不尝死味」,显示他们把耶稣的话理解为肉身的死。

第53节「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显示犹太人认为耶稣所说的话是不可能的。他们觉得先知比耶稣来得更加伟大。接着下来是另

一个问题:「你将自己当作甚么人呢?」

第54节耶稣回答他们:祂不荣耀自己,这是天父的工作。

第55节耶稣又在此重提祂和天父的特殊关系和认识。

第56节「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是一句非常的话。犹太人质疑这事在何时发生。我们可尝试用异象的角度去研究。犹太人的一个传统说,亚伯拉罕认识弥赛亚要来的隐秘事。有些人则认为此话是指亚伯拉罕因着艾萨克的诞生欢乐(创十七17)。这是可能的解释,尤其是艾萨克的诞生是使万国万民得着所应许的祝福(参保罗在罗马书四章及加拉太书三章类似的诠释)。这应许最终在基督里实现。「既看见了,就快乐」似乎指向亚伯拉罕因着信心而有的远瞻,也有些人解释为献艾萨克一事。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

第57节犹太人的反问完全歪曲了耶稣的意思。耶稣斩钉截铁地回答他们:「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I am)」,指的就是祂自有永有的先存性。这个「我是」宣称绝对等于自称是神,这也正是犹太人的理解(59节)。就这,样耶稣奇妙地说明祂比亚伯拉罕更加伟大,第59节对自称比亚伯拉罕更伟大,甚至是自有永有,犹太人别无选择,惟有拿石头去打他。「耶稣却躲藏」:约翰在此没有交代耶稣怎样藏起来,但这又提醒我们,耶稣的时候还未到,仍掌握在神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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