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第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一书第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一书第一章
1:1 本书的引言(1-4)节与《约翰福音》的序言(约1:1-18)不但主题相同(道成肉身),而且用了不相同的字,例如“从起初”(约1:1-2“太初”)、“生命之道”(约1:1,14,“道”)、“亲眼看过”(约1:14“我们也见过”)、“又作见证”(约1:7-8“为要作见证”、“为光作见证”)、“与父同在…永远生命”(约1:1-2“道与神同在”)、“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约1:18“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这种共同也见于第5节“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1:5“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二书之间关系密切至为明显。
“生命之道”:基督就是生命,祂是生命之源,也掌握生命。祂永存,所以“从起初”便“原有”。
“我们”指作者约翰和其他使徒。这些使徒曾经亲自接触并验证过藉肉身显现的生命之道,祂有人的血肉之躯,有人的性情;但祂里头有永远的生命。祂是真的人,也是真的神。
作者一开始就以纯正道理指出异端不承认基督道成肉身的谬误。这生命之道住在人间,有了祂,我们才认识罪(10节);有了祂,我们可胜过恶(2:14)。凡遵守这道而又能在言语行为上实行的,才是主基督真正的门徒(3:18;约5:24;8:51)。
1:2 基督徒从接受基督为主的顷刻,就有了与主永远的生命偕来的新的生活样式,旧日的黑暗消逝,真光开始照耀(2:8;参2:17-18,28)。有基督永远生命的人必会与世间的邪情私欲隔绝,能爱弟兄(3:14)。这生命来自神(约5:26),凡相信神,又信祂差独生子来世间的,就能得到这永远的生命(约5:26;6:53-54);因为唯有基督能除去致死的罪,消灭撒但的作为,把生命赐给人(3:5,8;4:9)。祂还要再来,接我们到祂那里去(2:28;3:2)。
1:3 亲眼看见,和亲手摸过道成肉身的真实基督,现在把这经验与大家分享,与基督有灵里的契合。“相交”(希腊文为koinonia)指共有或共享的密切关系。基督徒以基督为生活的中心,共享那生命之道,享受信徒间互爱互助的甜蜜,如葡萄树与枝子,人虽多,仍是同领一杯,同属一个身体(约15:1-5;林前10:14-22)。“相交”的不只是耶稣基督,也是天父。父神不是象诺斯底主义者所说与人隔绝的超越体,祂是有慈爱、愿意与人相交的天上的父亲(2:22)。
1:4 作者一定要把认识基督的真正道理告诉信徒,让大家得到十足的喜乐。
“你们”二字,有的古卷作“我们”。本章前四节多次用“我们”与“你们”代表约翰和其他使徒,把基督向他们显明和亲身体验的事,用文字传给用“你们”代表的另一群基督信徒,来促进二者间的“相交”,并藉此相交,和父神并祂儿子基督密切契合。若依古卷作“我们”,更说明作者深切盼望读此信的人能和作者有灵里交通,他的喜乐才充足。
本章6-10节的“我们”则包括作者与读者,到2:1,作者讲自己开始用“我”,讲读者则用“你们”,用“我”时都与“写给”有关(5:13)。从2:7一直到章末都是用“我”。可见本书乃约翰一人写给一群基督徒的教导和勉励。
1:5 作者从生命之道(3:14-15),讲而论述光与黑暗,这是他要报给大家听一个信息:“神就是光”是他从主基督所领受。这光不但使人能认识真理,得到永生(2:20-21;3:19;5:13),而且就是真理和生命(5:20)。认识这真理,有了这生命,就能行为正直,爱弟兄,作神的儿女(3:10)。
1:6-10 作者用五个以“我们若”来开始的句子,每句差不多都重复另一句中讲的事(例如6节的“相交”和“行”再见于7节,“说谎”再见于10节,“真理”再见于8节等等),来一层深过一层说明“神就是光的”意思。这五节中的7与9是正面的陈述:我们若积极作什么,便可以得到的结果;6,8与10三节是用“我们若说”所作的反面的陈述,在此条件下便得不到好的结果。每一节都有针对性,不仅警告读者勿犯某些错误,也斥责异端错谬的主张。
1:6 黑暗是虚假、邪恶、丑陋与污秽的代表,光是真、善、美与圣洁的象征;作恶的便恨光(约3:20)。
“我们”:参1:4注。“与神相交”是与天父有灵里的密切契合。神圣洁光明,不能容忍污秽与邪恶,那些口口声声说行在神光中的人,道德忝堕,生活邪恶,乃是说谎者魔鬼的儿女(约8:44),在他们心里没有真理。
1:7 邪恶的人不能进到光明至善的境界与神相交,须靠耶稣的血来洗净罪,以圣洁的身分,坦然无惧见神(比较来10:19-22)。“罪”字在本书原文出现27次,是全信中很重要的一个字。人因为罪,所以才需要基督的血来洗净:“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5:6)。基督为世人的罪作了挽回祭(2:2)。
1:8-10 这几节说明“在光明中行”是怎样一种生活。作者要信徒明白:1,他仍带着一个旧性情,会犯罪(8节);2,他需要赦罪(9-10节);3,他有行正路的力量,罪不能作他的主(3:6,9);4,神是信实的且公义,人若认罪,神会回应,赦免他的罪,恢复与神的交通。
信徒有神居于心中,不会故意实行罪,但仍会无意犯罪。《启示录》给七间教会的信,有五间须悔改;因此信徒若说自己无罪,象诺斯底派的人一样,不以自己的邪恶行为罪,把神当作说谎的。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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