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一书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一书导论
这是一封写给小亚细亚(今土耳其)一带教会的短信,可以帮助我们略窥主后第一世纪末期基督教会的情形。写作用的是讲道体裁,有神学探讨也有属灵生活教训,对同一题旨多反复申述,谆谆晓谕。信中特别着重“我写给你们”, 证明这些信息十分要紧,作者口讲的须笔之于书,广为流传,并示诸后世。
作者使徒约翰,年青时曾因撒玛利亚地一个村庄不接待耶稣基督,要吩咐火从天降下,烧灭全村(路9:53-54)。晚年为罗马皇帝放逐拔摩孤岛,也写信责备各地教会的冷淡与骄傲。这位性烈如火素有“雷子”之称的使徒,在第一世纪将近尾声之际,目睹异教之风,假智慧之名,在教会中煽动根基未固的初信者。针对此情景,他写了这封信(2:26)。
但作者不只消极揭露那些妄称“受膏”却为“那恶者”张目,和自称为神所生却行为放荡,道德沦丧的“假先知”;他也积极用使徒和自己的亲身经历,见证耶稣就是基督,并教导人明白(象他在《约翰福音》中所写的)那创造万物的神就是光,就是爱,就是永生;祂要救普天下陷在罪中不能自拔的人(2:2),凡信祂名的都可成为祂的儿女,可以认识祂,住在祂里面。他们有神的道在心里,因此不能犯罪,反会爱弟兄,舍己为人,胜过罪恶。
本书以“永远的生命”始(1:2),也以“永生”终(5:20),作者要我们明白,只要有信心,人人可以认识神,得到祂才能赐给永生。
·大纲·
引言 1:1-1:4
信徒应在光中行 1:5-2:29
神就是爱 3:1-4:21
信心可以胜过世界 5:1-5:12
结语:认识神得永生 5:13-5:21
版头:神就是爱
·参考资料·
一、本书作者
本书作者与四福音书中的《约翰福音》的作者显然为同一人。作者虽未在信首署名,但早期教会和绝大多数圣经学者都认为本书为使徒约翰所写。
约翰的一生可分为前后两期。前半终于耶稣升天后,他于此时离开耶路撒冷;后半以离开耶城始直到逝世。他父亲是西庇太,母亲是撒罗米,他是耶稣的表兄弟,因为撒罗米是耶稣母亲马利亚的亲姐妹。
约翰家境小康,不只雇有工人(可1:20),他母亲且资助过耶稣的布道工作(可15:40-41)。约翰认得大祭司(约18:15)。他和兄弟使徒雅各很可能都没有进犹太人训练拉比(教师)的学校读书(徒4:13),但在家中一定有很好的宗教教养。
约翰在五旬节圣灵降临后,究竟逗留耶路撒冷多久才离开,无法查考;但知保罗初访耶城教会时,他已不在(加1:18-19),后来可能重返,参加耶路撒冷会议(徒15:6)。他后半生居住于小亚细亚(主要是以弗所城)的佐证甚多,初期教会著作中有记叙。他在罗马皇帝豆米仙(Domitian)的大逼害中,被放逐拔摩岛;后来回到以弗所,死于一世纪结束之际。
本书为使徒约翰所作,除了早期父如爱任纽(约主后140-203年)、革利免(约主后155-253年)均在著作中力证外,且有充分内证:
1,本书行文带有使徒权威,无论是训诲(2:15,24;4:1;5:21)、陈述真道(2:6;3:14;4:12),或指斥错误(1:6,8;2:4,22),都透达使徒身分。
2,书中所提作者亲身体验,说明他当年曾追随耶稣,为主所爱门徒(1:1-3;2:5,24,27;4:14)。
3,写信语气显然出自一位年迈使徒,他称受信人为“小子们”,将一生认识真道所得传授门徒(2:1;3:7)。
4,若将《约翰福音》和本书内容作比较,可发现无论是行文风格、所用语言及思路,均极相似。例如“生命”、“光”、“黑暗”、“世界”等字的特别用法;“永生”、“新生命”、“住在主里面”等特殊的用词,以及若干在原文中完全相同的句子,例如“在黑暗里行”(1:6-7和约3:19-21)、“使你们的喜乐充足”(1:4和约16:24)等。
5,书中怒斥异端为“敌基督”(2:18)、“说谎话的”(2:22)与“魔鬼的儿女”(3:10),不失当年“雷子”本色(可3:17)。
有的人指出,作者在《约贰》和《约叁》中曾称自己为长老;他若是使徒约翰,怎会称自己为长老?须知使徒彼得也称自己为长老(彼前5:1),何以约翰不可以?
二、本书写作时地
本书究竟写于《约翰福音》之前抑后,无法确定。传统认为《约翰福音》为约翰晚年所著,时间在一世纪末。本书写的时间或迟过《约翰福音》,这可从二事看出:1,书中有“新命令”一词,可见教会已建立了一段时期,将原来所听的道称之为“旧命令”(2:7):2,书中对诺斯底主义的异端道理多所斥责,这一派在一世纪末已出现,但尚未发展成熟。
《约翰福音》当发表于主后85至90年间(参《约翰福音》的〈参考资料〉中“写作时间和地点”)但写作时间可能早于此。教会中的领袖大概曾要求老约翰把口头的教导笔之于书,以广流传。从书中内容与《约翰福音》的相似,和未提到主后95年豆米仙对信徒的逼害,可推知此信或写于主后90年前后,《约贰》与《约叁》应写于同时。据可靠传统,三本书都写于以弗所城。
三、受信人
本书未说明写给何人,但从2:12-14;3:1及5:13可知对象为基督徒特别是以弗所和周围一带,以及受到诺斯底主义运动威胁的各地教会信徒。信中未提收信人,故可能为一封通函。最早的历史记录,说明本书在亚西亚省(今土耳其)流传,正是以弗所城所在地。亚历山大的革利免说,约翰曾在此省各地教会传道。
四、诺斯底主义
约翰写本书时,诺斯底主义运动兴起,如狂潮泛滥,影响到基督真道的传播和教会的建立。本书4:3及《约贰》7节提到不认基督成为肉身的虚假教训,便是指此主义。
诺斯底的希腊文gnostics,义即知识,盛行于主后二、三世纪,为一种反对正统基督信仰的知识体系。有些教会中人对基督教会的起源低微(耶稣在马槽出生,穷人中传道,钉死在丑陋十架上),设法将传统基督信仰与希腊哲学及东方宗教、玄术、星相之谈等揉合为一,统称之为“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内涵复杂,归纳出来有下列几个主要论点:
1,真正最高的神为纯灵的,居住在净光中,与黑暗的世界完全隔开。
2,宇宙不是由这最高神所造,因为世界乃物质构成,物质为恶,故世界是罪恶的。
3,真正的神与此物质世界毫无关系,世界乃由一位次等的神所造,此一神祇并不认识最高神。
4,世上的人为灵体二元的,只有少数心中存有灵质慧光,需要一位救主来救他们脱离罪恶世界。
5,耶稣只是约瑟与马利亚之子,并非童贞女所生,但他公义、谦逊、坚忍且智慧,远超过世上一切人。
6,耶稣受洗后,基督降在他身上。这基督乃来自那最高神。
7,这位有基督在身上的耶稣向世人宣讲世人所不认识的天父,并在世上施行神迹。
8,世上有前面所说的灵质慧光的人,可以得此知认识神,投归天父。
9,耶稣钉死十架前,基督离开他,回到天上;死在十架上的只是一个人。
这一派的最大谬误是关于道成肉身的。他们不承认基督兼具人性与神性,故意抹去祂是道成肉身的事实,令基督成为无形体之灵,又使耶稣成为一个普通的人。一个普通的人死在十架上,哪能担当全人类的罪?
其实,此说把人当成灵体二元的。信徒是罪身带有得救的灵,此灵与身体分开。犯罪、邪淫、私欲等等不道德的行为只属肉体的事,与灵无关,因此这一派的人放纵私欲。
此派更主张只有接受诺斯主义及其神秘知识才可得救,获得真光照耀,而非靠耶稣基督的救赎。又声称他们是从神生的,可以直接与天父相交,并且见过祂。他们主张自己天生无罪,所行的都是义,因此不需要诫命,也不需要耶稣的榜样。
这些谬说渗透入教会中,约翰此信针对其错谬作出纠正。他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2:26)。
五、本书内容特色
本书开头处无引言,无作者姓名,也无书信例有的感恩语,结束时也问候;可能此信为通函形式,便于在各地教会中宣读。
约翰写时用的为讲道式,常重复以增加信息效果;结构虽不如《罗马书》的严谨,但论道之有力毫不输保罗。作者提出三大论点:
1,神就是光(1:5),在祂里面毫无黑暗。神的儿女应行在光明中,凡不在光中行的就是不行真理。
2,神就是生命,藉着耶稣基督,凡悔改认罪信靠祂的都可得到永远的生命。圣灵住在信徒里头,教导他们当行的道,活出基督的生命来(2:24-29)。
3,神就是爱(4:8),凡认识神的人一定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信主的人都应住在爱中;神爱我们的心因基督耶稣来到世间而显明。不相信神的话就是把神当作说谎的(5:10-11)。
作者在信中揭露假教师的错谬教训(2:26);毫不留情指责异端教师的不义行为(3:8-10);要信徒坚信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1:3;4:2)已将真理智慧赐给我们(5:20)。基督徒只要认识基督真道,就可得到永远的生命(5:13)。
—《启导本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