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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三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三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约翰叁书相关章:

 

 

约翰三书

 

注释

 

1 问安

正如约翰二书一样,作者自我介绍为「作长老的」。收信人是「我亲爱的朋友该犹」(直译是:「亲爱的该犹」;Brown, Epistles of John, p.702,认为将agapētos译作「亲爱的」实在太欠缺色彩)。该犹是一个普通的名字,在新约中出现过几次(例如徒十九29;罗十六23)。我们对该犹的认识仅此而已,但从信中所说推测,他是当地教会的一位领袖。约翰在这封信中4次称他为「亲爱的」,而他在这里也说「是我在真理中(诚心)所爱的」。很明显,长老对此人有深厚的感情。这短笺中有一个重要的钥字──「真理」,共出现了6次。正如其它两封信一样,这个字词大概是与福音的真理有关,即我们在基督里所看到的真理(参8节)。

 

2-4 按真理而行

第2节第一世纪的书信习惯以简短的祈祷开始。这里约翰祈求该犹的身体、工作与灵魂同样兴盛。

第3节他知道他这位朋友的情况,因为「有弟兄来」探望他,告诉他关于「你心里存的真理」。按照字面的翻译是「证明你(心里)的真理」,显示该犹既知道,也坚持真理。该犹按真理而行(参约贰4)的意思,是他在真理方面有长进;而使长老为此感到异常「喜乐」。

第4节事实上,「听见我的儿女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我的儿女」是指「在信仰上的儿女」,「那些因我所传的福音而信主的人」。这个表达方式可以是牧者对会众的称呼,但作者的对象该犹显然离作者很远,所以这里似乎不是这个意思。对长老来说,引领信主的人在信仰上有长进,就是他最大的喜乐。

5-8 接待人

第5节这封信的正文(与开场白相对而言)是从这里开始的。它让我们瞥见初期教会的一个习俗,就是旅行布道的基督徒会在他到访的地方,要求当地的基督徒接待他。当时很少传道人有能力住旅店,况且,旅店通常都声名狼藉。因此,传道人在旅行布道时能有实时可安居的地方,就成了在传福音工作上一件十分重要的事。约翰称赞该犹乐于接待人。「你……是忠心的」可能是指「你表现出你的忠诚」参修订英语译本,即你对其他信徒忠心,或强调的可能是信心:「你的行为与基督徒的信心很相符」。「你向弟兄所行的」并没有具体说明,但下一句显示作者是指接待的事宜。「他们虽然是陌生人」证明该犹向那些非亲非故作客旅的信徒提供所需。我们从这略为瞥见早期教会的工作。

第6节那些被接待的人「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因此,大家都知道该犹的好行为。约翰称赞他并鼓励他继续如此行:「你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似乎是说接待人包括提供他们继续前面的行程所需的帮助。《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是早期教会的一本手册,当中教导信徒应向旅行布道的传道人提供足够的粮食,直到他抵达下一个住宿的地方(手册补充说若他要求金钱,「他就是假先知」;Didache十一3)。这里指的就是这些惯例。「配得过神」在该犹面前立下了最高的标准:神才是标准,不是祂的仆人(参约十三20)。

第7节这些传道人是「为他的名出外」的。这里无需明示是为谁的名;这里明显是指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二9)。他们「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若这样做,他们可能就要在信息方面妥协,这是他们所不愿意的。这样就使他们更要依靠像该犹这样的人。这里的意思不是说基督徒绝对不可接受不信的人好意的帮助;耶稣自己也曾与不信祂的法利赛人一起吃饭(例如路七36)。这里的意思是我们不应依靠非信徒。基督教的宣教事工应该由基督徒付出经济的援助。

第8节因此,信徒便有责任(「我们应该」就是「我们欠下的」)去「接待这样的人」。「所以」即是有目的的。这里提及的责任不单是指接待的工作,乃是说这样做可以成就神的目的,使信徒「一同为真理作工」。

 

9-12 丢特腓和低米丢

第9节丢特腓显然是有权有势,且有野心扩张他的势力(虽然我们不清楚他的具体职位是甚么)。他与该犹所作的相反,妨碍了长老和传道人的工作。约翰说他「写了信给教会」(他说他写了「一些东西」,但新国际译本没有翻译这个词),但很可惜,写了甚么我们不得而知。丢特腓显然拦阻教会得到这一封信。此外,他明显与长老为敌,因他「不接待我们」。

第10节丢特腓又毁谤长老:「用恶言妄论我们」。他更将说话付诸行动,因他「不接待弟兄」(这个时态指出是一种继续不断的行为)。他更进一步禁止其它人接待他们。这里有两样恶行:第一,「他禁止那些愿意接待的人」这样做;第二,把我们「赶出教会」。很明显,他在教会身居要职,才有权力这样做;更明显的是,他对传道人的敌对行为是残酷无情的。也许,作为当地教会领袖,他怨恨那些旅行布道者不效忠于隶属他管辖的教会。

第11节约翰用这个反面例子去教训他在这封短笺中4次称为「亲爱的」的该犹(新国际译本译为「亲爱的朋友」)。他勉励他的朋友「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我们会很自然地效法别人,但更重要的是要选择可仿效的对象。约翰坚持他的朋友应要效法「善」。凡行善的都「属乎神」;当然,因为神是一切善的源头。行恶的(丢特腓?)「未曾见过神」。

第12节作者突然提到「低米丢」,而没详加解释,只暗示这个人很有名气。有人推测他是其中一位旅行布道者,也是这封信的带信人。两者都有可能,但我们当然不得而知。低米丢「有众人给他作见证」,所以他在教会中有好名声。后来作者加上的「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引起了一些问题。这个不寻常又难解的表达方式,似乎是说这个人的行为与福音相符,以致人们可以在他的生命中看到福音的真理。「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也许就是长老声称他欣赏这个人的原因。但作者也有可能是将自己和其它人连在一起。不过,就算是这样,我们也无法知道这些人是谁。不过,毫无疑问,作者表达了他对低米丢的认可,更清楚表明自己是十分荐举他的。

 

13-15 结语

第13节约翰结束这封信时,说了在约翰二书所说同样的话,就是他还有许多事要写,却宁愿留待与朋友见面时再谈。「我原有很多事要写」用了过去时态(新国际译本改为现在时态)。这里用「笔墨」代替了约翰二书的「纸墨」,但意思应是一样的。

第14节同样,就如在约翰二书一样,他盼望「见」到他的朋友,与他「当面谈论」。

第15节「平安」是与朋友见面或分别时的日常用语。在丢特腓挑拨离间的情况下,这个字用得更适当贴切。作者的简短祈祷是祈愿神的平安会围绕他们。「平安」这个字词与我们现在的反面理解──即没有战争或冲突──有所不同;这是一个正面的字词,祈求神的赐福。约翰代了与他一起的「朋友」向教会问安,又请该犹问「众位朋友」的安;很明显,该犹知道这些朋友是谁(新国际译本为了帮助我们了解而加上了「你那里的」这个字)。「按着姓名」显示出个别的关系。虽然长老没有将与该犹在一起的朋友的名字一一列出,但他希望他们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个别的亲切问安,所以要按着姓名个别致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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