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廿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约伯记第廿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27:1-23 在上文约伯曾指出朋友们的安慰都是徒然的,他们的回答也尽都错谬(21:34),强有力地主张自己的正当性(24:25)。如今,约伯在2-6节集中为自己辩护。并且约伯对公义被践踏而不义横行的现实表示怀疑且进行抱怨,但内心的一个角落却对神的护理拥有信心和期待(21:17-34;23:14;24:18-25)。总而言之,约伯和朋友们对“神是公义之君”这一原则性事实都表示同感。只是他 们对神的公义如何应用在具体事件(尤其是约伯的遭遇)当中则持有完全相反的意见。
27:1 本节和29:1;民23:7,18;24:3,15,20,23等处,以更加高涨的语气句子,强调所欲传达的内容。本节中出现了从未使用过的新词,借此表明本文的内容即将迎来新的转机。本章总体概括了约伯对三位朋友作出的辩论。
27:2-6 在圣经所记录的誓词中,这是最为严肃的一个。为了坚持自己的正当,反驳朋友们的辩词,约伯用神的名来证明自己的无罪。约伯此举的确是无罪的信仰人才能表明的态度,或许琐法是因惊于约伯理直气壮的态度而中断了辩论。
27:3 神所赐呼吸之气仍在我的鼻孔内:在本文约伯以比喻描述了是神创造了自己(创2:7),告白自己即便是在无法言喻的痛苦和苦难中,依然时刻得到神的保守,且在全然依靠神。
27:6 我持定我的义,必不放松:约伯过的是比任何人都纯全、敬虔的生活,因此决不是朋友们独断的定罪对象,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在本节,约伯似乎已超越了从朋友们的非难中辩护自己的层次,而想要积极主张自义。约伯操之过急地比较周围的人和自己而进行相对评价,未能深刻地挖掘自己的腐败。后来,约伯在聆听神声音后痛悔自己的过犯,最后“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42:6)。
27:8 为人不诚实而利欲熏心的人会欺骗别人而满足自己的私欲。仅从现实角度考虑,他似乎前程似锦,但终了必因神的审判而自食其果。本节令我们回想起主所说“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的话语(可8:36,37)。
27:13 神为恶人所定的份:在圣经中,“份”主要是用来指神所赐给敬虔人的祝福。本文中的“为恶人所定的份”却是指神的惩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孙的死亡与灭绝(13-15节);②恶人的资财要为义人所使用(16-18节);③遭遇灾难而成为众人的笑柄(19-23节)。
27:17 他只管预备,义人却要穿上:为了自己的益处,恶人不择手段地一心积蓄钱财,然而他们的一切所有终必成为义人之物。只有义人才能经历这样的事实,这是神奇妙的恩典。由此可知:①生命若没有终极的目标,我们的人生便会像被风吹动的云雾一般空虚;②为了过更加高贵、伟大的生活而甘愿承受苦难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人(林后6:3-10)。
27:20 惊恐:是对现在的生活与未来之事的惘然。恶人必然会有畏惧和恐慌,因为他们会意识到神的公义审判。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