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廿三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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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廿三章
二三1~7 约伯表明他渴望神,而且再一次坚称自己是无辜的。
二三8,9 约伯无论往何处去,都找不到神,因而不能把他的案情向神表述。
二三10 "我所行的路"。直译作:在我里面的路;即我的行为。本节下半并非指受苦的炼净效果,而是指他的无辜。当"试金者"试炼他的时候,祂找到的不是约伯灵巧地在人前隐藏起来的渣滓(正如他朋友所指控的),而是金子。
二三11,12 约伯声称自己一直遵守神的律法(跟以利法的指控相反,二二22)。
二三14~16 约伯承认他受苦是出于神的旨意,纵然这种想法令他很困扰。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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