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申命记第十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申命记第十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申命记相关章:

申命记第十七章

17:1 这是一般献祭的例,可与15:21同看。《出埃及记》20:20所载同一条例中无“恶病”字样,当为摩西讲解时加以说明的结果,参《利未记》1:3注。完全的才可以代赎有罪与不完全的人。

17:3 4:19已警告不可膜拜神所造的作记号、定节令的星体,现在重申此禁制,切勿效法异教行可憎之事。参王下17:16;21:3;耶8:2。如果发现有人果真拜邪神,按通奸罪处死;因敬奉别神违背了人与神所立的约(耶2:2;3:1-5)。

17:5 用石头打死为以色列人一种普通的死刑。受刑的人给拉到城外,绑在架子上。判处此刑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行刑时,证人先动手,拿大石头打在犯人头上,然后各人拿石头掷在垂死的人身上。可参读《民数记》35:31及注,并看《使徒行传》7:57-60。

17:7 参13:5注。

17:12 审判的权柄在神手里(1:12),法官代表神在地上执行公义(参罗13:1-2)。不服判决等于藐视神,须处死。祭司、利未人因为懂律法,所以也担任司法的工作(8-11节)。

17:14 摩西预见到百姓进了迦南地以后,会要求立王来管治他们(撒上8:4-5),以取代士师治国的制度。因为这是他族他国的体制。摩西乃设下了以色列人自己立王的规章。这些规章,除了不可让百姓回埃及一项,后来全未遵守;特别是所罗门作王时,既大添马匹,多积金银,又广置妃嫔(王上4:26;11:1-4)。“百姓回埃及”有人认为指用以色列的奴隶去交换埃及的马匹,也有人说是与埃及结盟来增加国威。这可从以赛亚的责备的话(赛30:1-7;31:1-3)得到佐证。

摩西在埃及法老宫中长大,熟悉当日中东各国王朝生活的侈糜腐败,应能有此预见,及时作出警告。

17:18 一个国家好的称职的统治者,消极方面不可骄奢淫逸(16-17节);积极方面,必须谨守神的道,谦恭学习。这里规定作王的人必须置备这部律法书,终生诵读,来确保他个人不受引诱,秉公处理政务,国中长治久安(19-20节)。

从本节可知在圣所中保存有一部律法书。当时尚无印刷设备,一切均赖人手抄录。祭司、利未人负有保存律法和教导律法的责任(利10:11)。

—《启导本圣经注释》

查阅相关章:
更多关于: 注释   十七章   圣经   基督徒   文摘   道尔   唐纳   申命记第   申命记   君王   摩西   以色列   审判官   祭司   的人   耶和华   所罗门   法书   埃及   马匹   注释   这是   圣经   以色列人   简介   迦南   点此   百姓   经文   法庭   律例   案件   十七章   约翰   判决   妃嫔   上帝   见证   见证人
返回顶部
圣经资料,在线查经,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