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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五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民数记第五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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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五章

五2 第五、六章显示现在这个有组织的民族必须要纯洁。"长大麻风的"。参看利未记十三章2节的脚注。"患漏症的"。参看利未记十五章25节的脚注。关于因触摸"死屍"而不洁净的情况,参看第十九章11节。人没有亲属可以接受犯罪者的赔偿,赔偿金就要交给祭司,而且还要交上一只公羊(参看利五16)。在这情况下,祭司无论收到什么,都要归祭司所有(10节)。

五11~31 这段经文描述"疑恨的条例"。人若怀疑妻子不贞,便要把她带到祭司那里,"在耶和华面前"受审讯(16节),因为只有耶和华才能把真相显露出来。"肚腹发胀,大腿消"。身体机能的失调导致不孕(21,22,27节)。第23节的仪式象征把所写的咒诅话转移到水里去。第27节可能指流产("消瘦"的字义是"跌落";参看约伯记三章16节,经文里一个类似的希伯来字表示未到期而出生)。这段的规定显然只适用于旷野时期,目的是防止嫉妒和疑恨损害家庭和社群的生活。每当以色列人使用这种试验瘦方式的时候,神必定奇妙地控制试验的结果。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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