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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后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提摩太后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提摩太后书相关章:

提摩太后书

教牧书信:提前﹑提后﹑提多导论

收信人

虽然这些书信一般通称为教牧书信,但这个名称要到十八世纪才被使用。这称呼只是为了方便而并不准确,因这些书信并不是牧养手册。提摩太和提多都是保罗亲密的同工,写给他们的书信是唯一被纳入新约的私人函件。我们无从知道使徒保罗写了多少这类的书信,但写给腓利门的却是另属一格。

提摩太不只在使徒行传,也在保罗其它书信中曾提及,他极可能是在保罗第一次宣教旅程中归主,而在第二、三次的旅程中,与使徒保罗建立了密切的关系。由腓立比书二章19至20节,可知保罗对提摩太关怀备至,所以保罗写给这位挚爱同工的两封书信,被完整地保存下来,并不足为奇。

希奇的是提多未曾于使徒行传出现,但在加拉太书二章1至3节提到他是希利尼人,在哥林多后书八章23节,保罗称他为同伴与同工(参林后十二18),保罗这两位同工,以提多的个性较坚强,而在提摩太前、后书则有几处暗示提摩太较为胆怯。

作者

这3卷书信一向公认是使徒保罗所写。早期教会未曾提出反对。但自十九世纪初,多位学者提出争论,怀疑我们现在所读的书信,是否真的出于保罗手笔。向来有两种说法:一派主张书信是虚构的;另一派则表示仅部分出于保罗真迹,但基本上他们都认为是冒保罗之名写成。这些声称保罗并非作者的学者,视此举在当时是颇为人所接纳的,也不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这的确令人质疑,究竟为何会有如此否定是保罗真迹的理论出现呢?

1.书信的历史背景

这些理论假定保罗刚探访完以弗所和革哩底,但这种推测与使徒行传的记载颇难吻合。有些认为保罗在使徒行传结尾时,由监禁中被释放出来,教牧书信所提及的事件,就是发生在这段期间,保罗日后再被拘禁,最终殉道。多位学者持反对意见,因为没有外来证据支持此点。有些尝试把当中所提到的历史事件硬插入使徒行传中,却显得十分牵强。那些认为以上的理论皆无法令人信服的人,他们就把所有提到的历史事件当成虚构,不再尝试将它们与使徒行传扯上任何关系。

2.教会的长执制度

书信提及的「监督」(有时译为主教)和「长老」,显示此书应于使徒后期出现。对于这一点的意见也极之分歧。这些名称很难确定是在早期教会历史的何时出现,而教牧书信并没有将它们之间的分别真正区分出来。因此没有任何定论。保罗是否有必要把关于教会长执必须具备的质素,亲自指示他的助手呢?如果我们视这些是属半公开性的书信,就不难推测保罗要以书信的方式来吩咐他的助手执行他的指示。

3.有关假教师

有人臆测这些资料属于第二世纪的异端盛行时期,与保罗时期无关。但却无证据支持这种看法。因在教牧书信提及的「荒渺的言语」和「家谱」,与后来的诺斯底主义毫不相干。保罗主要提醒他的同工,不要浪费时间在假教师的争论上。如果这些书信假设是用来响应第二世纪的异端邪说,为何没有更多的资料反驳这教导?结论就是这些假教导对教牧书信的成书时间,并不构成任何影响。

4.教义立场

书信里的教义立场被视为不符合保罗的观点,这论点来自保罗其它书信与教牧书信的比较,因为其它书信的特征未曾出现于教牧书信,所以不可能归于保罗所写。这种结论有一个基本的缺点,就是并未考虑到收信人的不同,各书信的目的也各异。保罗不可能将他整套神学观放在每一封信里。教牧书信的神学立场和其它书信也没有冲突。未出现的主题,如神的公义或圣灵的内住,是应考虑其背景因素;不易解释的乃是一些直述句的引用,如开首所表达「这话是可信的」(提前四9),不曾出现于保罗其它书信。但这是否就能否定了保罗是作者呢?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证明保罗不会用这种写法,却没有足够的证据。

5.语言和体裁

另外的争论则在于书信中的语言文字,然而关于此点,也有不同权衡的看法。无可否认,在这些书信中所采用的新字词,并未于保罗其它著作或新约任何地方出现。但问题关键在于保罗是否要使用它们,既然有使用过同时期的语言字汇的例子,保罗没有理由不能使用它们。这种斟酌遣词用字的争议是不足以使人信服的。

也有相当多的争论是把重点放在书信体裁上,同时亦有许多方法来证明。有些字汇如前置词的使用与否,或以用字出现多寡及句子长短来评定。大致而言,这种以统计来断定体裁的方式,因在教牧书信中只占极少篇幅,故不能成立。赞成保罗为作者的学者倾向以「代笔的假设」(secretary hypothesis),来解释语言使用的不同。

即使这些假设的证据真能证明保罗并非作者,但是谁促使他人冒名书写,而为何只写了3封,这些都是未解之谜。在证据不足之下,仍以传统看法,认定保罗为了特别的历史性目的,而写下这些书信,并无不合理之处。

写作年代

教牧书信与其作者是息息相关的,若非保罗所著,写作日期可能是于第一世纪中叶到第二世纪初期;有些学者认为著书日期极晚,不可能是保罗所著。在这种观点之下,成书时间就可以解决作者的问题。但若保罗是作者,也许请文书代笔,那么成书日期很可能在主后60年左右(正确年代仍在争议),保罗正监禁于罗马之时。依据这种看法,一般都认为保罗在使徒行传结束时提及的被囚中获释,但不久又再次被捕,最终殉道。书信中所提到的许多事件就在这段时期发生。明显地,提摩太后书的语调,彷佛是一个知道自己时间无多的人所写的。

写作目的

3封书信里以提摩太后书的目的最为明确。此书写明保罗在等待他受审的结果。保罗嘱咐提摩太尽快补足他的需要。在提摩太后书第四章提山一些个人的请求,例如外衣、书和皮卷。整封书信都是对提摩太接续其事奉工作加以鼓励。

提摩太前书的目的是对关于选立教会长执和对抗假教训等事情作出指引。在提摩太前书三章14至15节保罗阐明他的目的。他明确给予提摩太充分的教导,因他知道不能很快便与他见面。提多书亦出现同样情况,提多在革哩底有更艰巨的工作,如同提摩太在以弗所受托的责任,因此这书信是用以鼓励和帮助提多执行他的事工。

正典

有充分证据证明初期教会已使用这些教牧书信。教父著作中出现的近似之处,只是从教牧书信中引经据典,正如其它的保罗书信被引用的情况一样。这些书信与《革利免一书》也有雷同之处,可知在主后95年前已被采用,虽然有些学者对此结论表示怀疑。坡利甲肯定也曾引用其中两卷书,在他之后,有更多证据证明它们广泛地被使用。

然而,在早期决议将这几封书信纳入正典的争论中,有两方面的证据经常引用来作为否定的论证。其中一方面的证据是马吉安没有将它们纳入他的正典之内(第二世纪中叶)。由于特土良指出是马吉安「将它们删除」,我们似乎可以合理地推断,马吉安认识这几封书信,只是不喜欢它们。从马吉安的正典显示,他显然是非常挑剔的。另一方面的证据则引自塞斯特比提蒲草卷(Chester Beatty papyri)中并没有包含教牧书信(译注:此蒲草卷乃本世纪三十年代在埃及出土的第三世纪初期之保罗书信集)。然而,鉴于引用这几封书信和支持其权威的证据是那么充分,从这类证据所引来的质疑,便不足以推翻这几封书信自最早期便被视为使徒保罗的真迹,予以珍藏和小心保存。

主题

保罗书信的一些重要主题虽然没有在这些书信中出现,但仍有许多教义性的经文与保罗的神学思想完全吻合。信中对神的尊崇,尤其在提摩太前书一章17节的荣耀颂中反映出来。当中提到神作为天父和救主的角色(提前四10;多一3,二10、13,三4),同时又是公义的审判者(提后四8)。

论及基督的也与保罗的一贯教导一致:祂的人性(提前一15)、祂的忍耐(提前一16)、祂的救赎(提后一10;多二13,三6)、祂为中保(提前二5-6)和祂的复活(提后二8)。

对于圣灵,则比其它书信较少提及,但没有完全忽略祂的工作。在提摩太前书四章1节说明圣灵预示的工作,和交托提摩太的善道,以及在他的心内住(提后一14),祂也负责重生与更新的工作(三5)。

教牧书信清楚指出救恩乃是出于神的怜悯,也是借着信心而获得的结果(提前一16)。事实上,它们当中没有任何与保罗的教义背道而驰。

请看「书信的研读」一文。

应用纲要

敬虔的生活是荣耀神的最佳途径,这包括坚守纯正的真道,以爱待年老的、年少的、为仆的和寡妇,并明辨真伪,在事奉的岗位上为福音受苦,领人归向真道,作神无愧的工人。

 

提摩太后书大纲

一1-18 勉励要尽忠

一1-2 问安

一3-5 感谢

一6-10 发挥恩赐

一11-12 保罗个人的见证

一13-14 对提摩太的嘱咐

一15-18 保罗与其它同工

二1-26 对提摩太的勉励

二1-13 呼吁提摩太

二14-26 作无愧的工人

三1-17 预言与嘱咐

三1-9 有关末世的预言

三10-17 对提摩太的其它嘱咐

四1-22 保罗与提摩太道别

四1-5 最后的嘱咐

四6-8 个人的见证

四9-18 个人的评论

四19-22 最后的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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