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书第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提多书第二章-《圣经背景注释》
提多书第二章
二1~14
纯正的道理
罗马人对少数人的宗教常具戒心,尤其对一些东方宗教,因它们的崇拜有神秘激情的成分;他们怀疑这些宗教否定传统的家庭价值观。故此,少数人的宗教常效法哲学家,劝勉信徒要遵守「家规」。这些规条规定,家中作长辈的当如何对待全家每一份子,尤其是妻子、孩子和奴隶。在「料理家务」的大题之下,这些规条亦延伸到如何对待父母、对国家的责任(三1),和对神祇的责任。由于 * 教会是在家里聚会,且被视为一个大家庭,以* 庇护人的家为中心延伸出去,因此这些吩咐自然延伸到教会内的各种关系中。
早期基督徒采用罗马式的社会关系,这对教会向社会的见证很重要,可使对 * 福音的反感降至最低(二5、8、10)。现代读者通常只明白自己文化的传统价值(如:美国中产阶级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中叶的传统家庭价值观),但我们必须明白,保罗是在向当时传统的罗马价值观说话(包括当日家中蓄奴,不过这种制度与许多其他社会中的奴隶模式都不相同)。
二1 由于假教师正在破坏家庭结构,在这个状况下,保罗所提供的「纯正」教导(参二15),特别强调家人的关系(二2~14)。所谓家庭是由组织和依从(如:奴隶与主人,* 受庇护者与 * 庇护人)的关系来定义,而不是按严格的血亲关系。
二2 这个描述合乎罗马文化对可敬之老年人的理想:庄重、严肃、节制。
二3 喜剧常以老妇为取笑的对象,她们爱讲闲话、言语无知的特色,尤其受到讥嘲(见:提前四7)。
二4 老年妇人,尤其是母亲,教导女儿如何处理日常生活的事,早已成为习俗(就连古代的以色列也是如此,如:耶九20);有些哲学家想要指教妇女,他们甚至写 * 假名书信,冒充是女人所写,告诉妇女当有的言行举止。罗马母亲对女儿最重要的责任,似乎是帮助她得着合宜的教育(尤其是如何作好母亲),和找到如意郎君。「少年妇人」几乎一定是妻子,因为犹太人和希腊罗马社会一般不接受单身妇女,而男人的数目似乎总比女人多。犹太教和古代的道德家都强调,妻子应当爱丈夫,并养育儿女;许多墓碑都以这些特点为妇女最大的美德。
二5 译为「明理」(NASB)的字,意思是「自我节制」(NIV、NRSV、TEV,和合本:谨守),或有操守,这是希腊的主要德行之一;用在妇女身上,意思便是「淑静」,因此暗示完全避免与性方面的不贞有任何瓜葛。在希腊的理想中,妇女应当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因为她们乃是丈夫的眼目财产,惟独他能观赏。她们在自己所处的有限范围内管理家事,不过必须事事听从丈夫。保罗只说她们要「顺服」(NRSV、TEV),而没有说「听从」(和 KJV 相反);妇女也应当安静、温顺、不参与社交。违反这些社会习俗,会让人找到把柄,说基督教不守社会规矩,而这指控必导致逼迫;这个在成长中的小小信仰团体若遭到太大的压力,其中的人可能觉得不值得如此受苦。
二6~8 男人也应当自我谨守,提摩太曾被要求成为榜样,这是优秀的教师当有的表现。「善行」这个词,保罗有各种不同的用法(见一16,二14,三1、8、14;提前二10,五10,六18;提后二21,三17)。
二9~10 主人在法律上对家里的奴隶有绝对的权柄,不过许多家奴都有相当的自由,是农场或矿场的奴隶所没有的,他们的食衣住也相当充裕,胜过大部分的农人。一般主人对奴隶所持典型的看法为:奴隶都是懒惰的,总和主人顶嘴,而且一有机会便顺手牵羊。这种形像有时是正确的,尤其当工作的动机很弱之时;但保罗鼓励基督徒奴隶,不要让人对他们有这种印象。少数人的宗教容易被人视为具颠覆性,若要拨正偏见,基督徒更需加倍努力,避免平常遭人批评的缺失。有关奴隶的一般情况,参:腓利门书的注释。
二11 信徒应当活得有尊严,以防堵捏造的指控(二8~10),他们只要按照 * 福音来生活,旁人便得以就近这信仰。有关对少数人之宗教的偏见,参二章1~14节的前言。神的恩典已经为众人预备了救恩(不过并非自动生效──参如一10),这个说法与犹太人的排他主义正相反,也与古代许多人所赞同的维持文化殊异性观点背道而驰(不过犹太教认为,一些公义的外邦人亦可得救,而哲学家和一些神秘宗教则会向传统的文化界线提出挑战)。
二12 保罗在这里所用的伦理词汇,是古代希腊哲学家和道德家最重视的美德。* 斐罗,这位自认属于亚历山太希腊社会的犹太哲学家,力图将犹太教以希腊社会所能接受的方式呈现出来,而他的作品中曾出现几乎雷同的清单。
犹太教将现今罪恶和痛苦充斥的世代,与未来的世代作对比,那时神的统治不再受到挑战,祂也将奖赏祂的子民。在历史上有一些压迫者曾利用这个道理,来让受压制者驯服,不过,对它最感兴趣的,还是受压迫者本人。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因罗马人的欺压感到气馁,又因不能无拘无束的实践他们所相信的 * 律法,而深感失望;* 散居的犹太人和基督徒发现,处在异教横生的沼泽地,他们的道德观少人附从,而又常遭诬陷,偶尔还遭暴力相向。他们对未来的盼望,扎根于对神公义的信心。
二13 在犹太教里,神最终的启示或「显现」,意味着现今世代的结束,和新世代的开始(参二12)。* 散居的犹太教常称神为「至大的神」,并视祂为「救主」。在希腊宗教里,后者常指拯救者或施惠者。按照此处最可能的文法,保罗是用这个属神的头衔来称耶稣。
二14 在* 旧约里,神「救赎」了以色列人(即:释放他们脱离了埃及的奴役),使他们成为「特别的子民」(出十九5;申四20,七6,十四2;参:撒上十二22,撒下七24;诗一三五4);此处保罗把这些用语拿来指 * 教会。
犹太教非常赞扬「热心」为神。虽然在这个时期,热心和 * 奋锐党最有关联,但保罗不太可能会隐指那个团体,何况革哩底人可能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他的用法大概是指这个字的一般含义,即为律法或为神的缘故不和人妥协。(尽管可能性不大,但革哩底的犹太人或许曾受到古利奈〔Cyrene〕紧张情势的影响,位于北非海岸的这座城,是在革哩底的南边,不过两座城属于同一个罗马辖区。在保罗写这封信十年多之后,古利奈的紧张情势演变成暴动,又过了四十年左右,则爆发了全面的反叛。这样的革命情怀是巴勒斯坦的残余奋锐党人到那里后所挑起的。)
二15~三8
生活见证的目的
保罗在本段提出他们以生活作见证的目的(二5、8、10):神希望人人得救,因祂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来完成救恩。如今若要平息世人对基督教的反感,惟一的途径就是活出无可指责的生活。
二15 保罗鼓励提多,要将二章1~14节纯正的道传递下去。——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