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第六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尼希米记第六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尼希米记第六章
6:1 经过几个礼拜夜以继日的工作,城墙已修完,只差没有安装城门。尼希米的敌人阻止建城失败,阴谋引诱尼希米离开耶城(2-9节),也未得逞。敌人改变策略,雇用假先知诱他犯罪,自毁声誉。此策亦告无效。但以多比雅为首的仇敌不断用其他方法来恫吓他(9,13,19节)。可是城既修完,轮到“一切仇敌”和“四围的外邦人”来惧怕了(16节)。尼希米将一切的荣耀都归给神(16节)。
“参巴拉、多比雅、阿拉伯人基善”:看2:10及19节注。
6:2-3 阿挪距耶城西北约30公里。其地虽有犹太人居住(拉2:33),但不属任何一省,直接由河西总督管治,对方提议在中立地带阿挪谈判,以为尼希米会觉得安全。尼希米看出阴谋,断然拒绝,不过措词婉转。他的理由很简单:手头大工未完。
6:5-8 参巴拉四次邀请不遂,开始玩弄恫吓手法,用“未封的信”,也就是写在薄草纸或陶片、泥板上但未加泥印密封的信。他用类似今天公开函的形式,散布谣言,要胁尼希米就范(7节)。尼希米丝毫不为所动,直揭其奸。
6:9 “手必软弱”指灰心丧胆(参拉4:4)。
6:10-14 尼希米不是祭司,无权进入圣所(民18:7)。示玛雅既可以进殿,一定是祭司身份,但他却被贿买,建议尼希米违背律法的规定,进入圣所(参申18:20)。
示玛雅把自己关在家里,装成有生命危险的样子,然后告诉尼希米,既然他也有被杀危险,不如双双逃入圣殿。依律法,一个人无辜被人追杀,可逃到圣殿外面的祭坛那里,寻求神的保护,等待公平审讯,但不可擅入圣殿(看出21:13-14)。
示玛雅虽然站在多比雅一边,说的话不是出诸神,而是用假话诱尼希米犯罪,陷入网罗。尼希米洞烛其奸,明白只要自己一松懈,作出丝毫让步,必至身败名裂,且会受到死的刑罚,他一死,耶城难免重入仇敌手中。
6:14 “纪念”是求公正的神凭这些人的行为刑罚他们。此处提到女先知挪亚底和其他的先知,均不见圣经他处;可见在这个时期中,一定发生了许多事。尼希米艰苦备尝,但隐忍不予记录,只求全知的神鉴察。
6:15 耶城的修筑工程在主前445年10月2日完成,历时52天。只要众民齐心,又有忠心、远见的领袖,荒废了近一个半世纪的城墙,也可以在不到两个月内重建。
犹太史家约瑟夫说,城垣重建工程历时两年零四个月。如果要用如此久的时间去完成一道长只两公里许的城墙,决不会受到如彼重视。也许二年零四个月包括后来的加工工程(添筑、加强和美化),因为考古学家掘出的废址,尼希米所建的城垣规模远逊当年。
“献城礼”看12:27-47的记载。
6:17-19 多比雅的儿子娶了米书兰(3:4)的女儿,而他自己又娶了示迦尼的女儿(参拉2:5)。米书兰和示迦尼都是犹太望族,相信他们之间且有商业上的关系。“善行”或指因商务而带给犹太人社会的利益。
尼希米虽屡受攻击,因坚信乃蒙神呼召作此事(3节),神必予他力量,终底于成(9节)。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