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十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士师记第十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17:1-31 充分展示士师时代的宗教情况,腐败如下:①出于己意的崇拜: 米迦的母亲崇拜雕刻的偶像,以为是对耶和华迫切的信仰。“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罗10:3),“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1:23);②只有宗教形式,没有实意: 米迦铸雕像、造神庙、设立祭司(17:5;约4:24;罗12:1)。只注重外表的形式,无疑是神严厉警诫的对象(太23:23,28;提前4:2);③商业主义信仰:利未人以“每年得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为条件,作了米迦神堂的祭司。当别人提出更好条件,就“心里喜悦”,跟随但支派(17:10;18:19,20)。他把祭司的职分当作事业发达的手段,是职业宗教家,按报酬服务;④求福的信仰:但支派攻打拉亿之前,派五名勇士窥探,他们偶然遇到祭司米迦,祈求神谕(18:5)。不久,他们发现如祭司所说拉亿果真容易攻占,承认祭司“神通广大”,想立他为自己的祭司(18:14-19)。这无疑是把敬虔当作获利的错误事奉观(提前6:5)。
17:1-25 前文以士师为中心,描述士师时期以色列反复的犯罪、悔改,神怜悯兴起拯救,参孙的故事结束了士师的记录。本章开始采用不同的叙述模式,以贴近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角度,反映当时宗教、社会的代表事件,刻画以色列百姓在立约之地迦南的堕落;利未人的堕落尤为突出。利未人被神分别为圣,领受最高尚的呼召(申10:8),如今竟然成为以色列的绊脚石。据推测,本文事件发生在士师时代初期(20:28)。赤裸裸地描述可憎的拜偶像和形式主义宗教(17,18章)、同性恋(19章)、手足相残(20章),这种事竟发生在立约百姓身上,令人难以置信,也为今天教会敲响警钟。
17:1-6 讲述米迦铸神像敬拜的背景和过程。以法莲山地距以色列政治、宗教中心示罗颇近。可见当时以色列百姓宗教混合非常严重。
17:2 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诅:米迦母亲被盗的金额,与大利拉诱惑参孙所得的价银相等(16:5)。米迦应许每年给利未少年十舍客勒银子(10节),可知这是一笔巨款。米迦偷了母亲的巨款,却毫无悔改的念头,直到听见母亲的咒诅,才承认自己的罪过。圣经多次记录,神曾借着人说出祝福或咒诅的话,并且如实成就(创9:25-27;27:27-29;申27:12以下)。但不少人歪曲圣经祝福和咒诅的真正意义,赋予咒术意义。米迦或母亲可能就是这类人。
17:4 雕刻一个像,铸成一个像:米迦母亲造了两个神像。一个用木头雕刻,用银包裹;另一个用银子铸成。用木头雕刻的神像,一直留在但支派,蕴育出各种偶像崇拜(18:31)。本文未形容形状,推测形状如同亚伦在旷野造的金牛犊(出32章)。旧约时代,人们敬拜雕刻的偶像,现今很多人崇拜无形的偶像,如金钱、名誉、权力或运动。爱这些超过爱神就是拜偶像<王上14:23,偶像论>。
17:6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17-19章出现三次(本节;18:1;19:1),包含对王政制度的肯定和否定:①否定: 当时,以色列虽然没有政治领袖统率全民族,却拥有律法,立法者是耶和华神。这意味以色列的最终统治者是耶和华神,以色列应该顺服神的律法,并听从神的统治。这样,全民自然会凝聚一体,神也会时常保守。但以色列却不顺服神的律法,只想通过外邦的王政制度,解决当时的问题;②肯定: 随着时间流逝,以色列人口俱增,各种问题也随之增多,的确迫切需要一位能代神施行统治的领袖。神很清楚,以色列不可能自发顺服神,凝聚在一起(来4:15)。因这些需求,神允许以色列建立王政制度。但正如神所担忧的,以色列王政史被许多过犯玷污。
17:7-13 米迦分派一个儿子作祭司(5节),但他知道这与律法相抵触(民8:19),因此一有机会马上立利未人作祭司。他对律法的认识很肤浅,误认为有了形式,就能解决问题。然而,这种可憎行为不仅是米迦一个人的问题。他背后有堕落的利未人,及默认的大众。利未人正在为生计,到处流离。这事暗示,人们无视有关利未人的律法(民18:21),结果导致许多利未人忘记自己特有的使命。
17:7 犹大族的利未人:利未人不可能属于犹大家族或支派。因利未人没有产业(书13:33),他住在犹大支派的地域。
17:10 每年给:米迦提议每年付年薪维持生计,使流浪的利未少年感到非常满足。事奉神的人,当以事奉本身为乐,不可贪爱报酬。神赋予的使命,不论报酬,应以喜乐的心顺从。利未少年是堕落的圣职人员,不关注自己的使命,而只关心酬劳。
17:12-13 从米迦歪曲的信仰,可看出迷信敬拜耶和华的典型:①把制造的偶像当作耶和华敬拜,祭司却默认并参与;②随心所欲设立祭司。祭司不是人立的职分;③误认只要设立祭司,神的祝福就会藉着祭司浇灌,这与祭司的人格无关。米迦是宗教混合主义者,既相信耶和华又拜偶像。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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