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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第十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士师记第十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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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第十七章

17:1 按年代计算,参孙是本书最后一位士师。本章至21章所记的两个插曲,很难确定发生在士师时代中的哪个时期(很可能在早期),只可算作《士师记》的附录。读这几章可以略窥以色列民在此时期宗教、道德生活的败坏堕落。

米迦所设的利未人祭司(17-18章)是按己身利益,而非依神所定的亚伦祭司体系。19章所记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反映以民在整个旧约时代道德最没落的悲惨光景,为20章所记内战和便雅悯支派险遭消灭的原因作了解释。

撒母耳是以民历史上最后一位士师(参撒上8:1),也是一位伟大的先知,象参孙一样自母腹便献给了神;但他的出现不仅挽回了当时社会道德、宗教的忝堕,且力挽狂澜,为大卫复兴以色列民族奠下基础。

17-18两章以但族北迁为背景(18:1)。“以法莲山地”包括以法莲支派和部分玛拿西支派的业地,也是但族从南迁往北方必经之地。

米迦一名的意思为“谁象耶和华?”,他的住所不知在何地。他自己设立偶像,这偶像被人带到北方的但地,为但支派的人所敬拜(18:19)。

17:2-3 米迦害怕母亲的咒诅应验,才把银子归还母亲;米迦的母亲想减轻咒诅,才把银子归给耶和华,造了两个偶像。他们心目中的耶和华神已受异族观念污染,变成了神所严禁的偶像(出20:4,23)。

这两个像,一为雕刻,一为铸造。前者或为木雕,外镶银子;后者或为铜铸,贴上银。有的圣经学者认为这两个偶像都是牛形(参出32:4;王上12:28-30)。

17:5 米迦铸偶像已是大错,将自己的家当作圣所,也是大错,因为以色列人只可以在耶路撒冷敬拜。

“神像”一词为多数,可能指一些家神。“以弗得”:参8:27注。

米迦更立自己的儿子为祭司,又是大错,因为只有亚伦的后裔才可担任祭司。此时,利未人的祭司制度或已解体,利未人已不能按常规供职。

17:6 圣经用“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来解释这些倒行逆施、杂乱无章的情况。从本节可推知《士师记》当写于以色列人建立王朝之后。看书前〈参考资料〉。

17:7 这个利未人可能是摩西的孙子,革舜的儿子,名叫约拿单(看18:30)。果尔,则本章所记的事当发生在士师时代早期。

17:12-13 米迦自创了一个融合以民和异教信仰的宗教,借利未人来增加地位和声望。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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