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本章记载利未族的谱系和侍奉的种类与范围,以突出祭司在社会上的地位。-《启导本圣经注释》
6:1 本章记载利未族的谱系和侍奉的种类与范围,以突出祭司在社会上的地位。-《启导本圣经注释》
6:1 本章记载利未族的谱系和侍奉的种类与范围,以突出祭司在社会上的地位。
利未的后裔分为三族:革顺、哥辖和米拉利。由这三支再分出七支,主管圣殿各种事务。这七支是:从革顺族产生立尼和示每二支(17节),立尼的后裔主利未人的职事,示每的后裔主歌唱。从哥辖分出暗兰(3节)、亚米拿达(22节)和以斯哈(38节)三支,暗兰的后裔是大祭司(亚伦的系统),亚米拿达主利未人的职事,以斯哈的后裔主歌唱。从米拉利产生了抹利(19,29节),和母示二支(19,47节),抹利的后裔主利未人的职事,母示的后裔主歌唱。
本章分五部分:第一部分(1-15节)是大祭司的谱系,直记到被掳前的约萨答。第二部分为利未宗族的家谱(16-30节)。第三部分记大卫所立司歌唱的人,来自革顺、哥辖和米拉利三宗族(31-48节)。第四部分是一个特别的谱系,专记自大祭司亚伦至亚希玛斯一脉的历代子孙(49-53节)到大卫王朝时为止,目的似在肯定撒督为正统大祭司的地位。亚伦和他的后代是专职为大祭司的(民18:1-7),与利未人为祭司的辅佐不同,故在49节重申大祭司的职责。最后一部分列举利未人(他们不可以有业地)在各支派中所分得的城邑(54-81节),内容与《约书亚记》21:5-39相同,但次序有异。
6:3-4 以利亚撒和非尼哈是亚伦之后的正统大祭司。撒督出自这个谱系(8节)。4至8节所列亚伦之后重见于49-53节。看1节注。
6:10 亚撒利雅的事迹见《代下》26:7-20。
6:13 希勒家是在约西亚王时代发现《律法书》的那位大祭司(王下22:3-8)。
6:14 西莱雅在南国犹大沦亡时为巴比伦人所杀(王下25:18-21)。文士以斯拉是西莱雅一系的祭司(拉7:1-5)。
约萨答又名约萨达(拉3:2;尼12:26)。以民被掳回国时的大祭司耶书亚是他的儿子(拉5:2;该1:1)。
6:22 圣经他处没有出现过亚米拿达的谱系。
6:27 “撒母耳”:即扫罗时代的先知兼祭司撒母耳。《撒上》1:1记有他的家谱,说他是以法莲人,一般相信他是利未人的后裔,祖先分派住于以法莲业地的山地里(比较士17:7),故称他为“以法莲人”。不会因他从小在会幕里侍奉,担任过祭司的职务,便把他列入利未人的谱系,这是不合律法的。
6:31-32 大卫取得耶路撒冷之后,将约柜迁到城里(撒下6章),派撒督在柜前侍奉(撒下8:16-18;20:23-26),然后在圣殿中设立歌唱的职事(见15:16,23-26;代下35:3等经文)。歌唱的利未人来自哥辖族的希幔(33-38节)、米拉利族的以探(44-47节)和革顺族的亚萨(39-43节)的后裔。以色列人自大卫开始,歌唱成为崇拜的一个重要部分(15:26-16:43;撒下6:12-19)。他以前虽也有歌唱,但大卫自己有音乐恩赐,又将音乐用于集体崇拜中,开以民和今日教会重视圣诗崇拜的先河。
6:33 希幔是撒母耳的后裔,为诗歌班的领袖,是《诗篇》88篇的作者。
6:37 解经家相信,这里的可拉就是反抗摩西领导以色列民的那个可拉(民16:32注),地吞灭可拉等人中,没有他的众子,可见未参与叛事。他的后裔有的在圣殿中供职并撰写诗篇。《诗篇》中篇首注明“可拉的后裔”作的诗有十八篇(例如诗42篇)。
6:54 “他们的住处”指利未人居住的城邑。本节至81节所列的城邑也见《约书亚记》21:5-39,但本书作者侧重的为利未人的居住状况,所得城邑数目反居次要。
6:62 “巴珊内玛拿西支派”指约旦河东的那半个玛拿西支派。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