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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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七章
7:1 “赎愆祭”属至圣的祭,只有祭司中的男丁可以吃。参5:14-19及注解。本段补充了祭司那一份祭物的处置方法和程序。“赎愆祭”与“赎罪祭”间的相连关系在7节作了说明。
7:11 关于“平安祭”,在3:1-17已有规定。本节到21节为应归给神、祭司和献祭的人的那一部分的补充。平安祭可以为还愿的感恩祭,也可以作甘心献的感谢祭(16节),是所有的祭中献的人可以分享祭物的祭。后来犹太教且把平安祭的地位提升为最高的一种祭。献感谢祭时,须同时献有酵与无酵的饼,其中一个给主礼的祭司。平安祭的祭肉只可在献祭的那天吃,不可留到第二天,但为还愿而献的可以多留一天,也许可以邀请亲友同吃(参申12:12);剩下的祭物必须全部烧掉。不遵守此例,所献的不只不算为祭,且成为“可憎嫌的”(18节);吃这种祭肉的人要担当献祭人的罪,从民中剪除(19:8),可以是死亡(例如20:2-3;出31:14)或者被逐出营(参创17:14;出12:15)。
平安祭的祭物与燔祭相同,祭牲可用母的,但不可以用鸟类。此祭虽用动物为供物,却不用作赎罪,完全为感恩而献。
7:22 本节至27节的规定不限祭司,也为全民应守的条例。3:11已扼要讲述不可食动物的脂油,本段作了更详尽的说明。
在希伯来人的思想中,脂油为祭物最好的部分,应属耶和华神。因此任何动物的脂油都不可吃,只有自死和被野兽撕裂的才可作他用,例如烧在毒蛇的洞口,把蛇赶走,不让伤害牛羊。
世上一切都属神,神把物质世界交人保管,人应将所托管的一部分归给神(创1:28;代上29:14),人与神的关系因此不只是口头的尊敬,而须有实质的表现,所献供物必须有一部分甚至全部分献给神,烧在坛上。后来的十一奉献继续成为人蒙福的原则(玛3:10)。
本章规定凡违例食脂油与血的必从民中剪除(指死亡或被逐)。动物与鸟类的血都不可吃,因为血是活物的生命所寄(17:11)。生命既为神所给,只可以归还给祂,人不可以占有。禁止吃脂油与血还有保健的理由。血虽然为健康所需,也含有病菌,吃了可以染上多种疾病。而脂油可引起心脏病,例如血管硬化或胆固醇过多症等。参3:17及3:3注。
7:28-36 看10:12-15;民18:8-20;申18:1-5。
7:30 归给祭司的胸和右腿,先要在神面前摇一摇,当作摇祭献上。看8:25-29;9:21;10:14-15;民6:20。
7:37-38 这两节为1-7章所讲五种祭的条例的综述,所用形式为中东米所波大米一带泥版的跋,也就是作者写在文末的“书后序”,包括1,题目(“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2,作者(摩西);3,写作日期(“他在西奈旷野吩咐以色列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之日所说的”);4,内容综述(“这就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相当于泥版的跋中所记泥版的数目。
这种写跋的形式流行于巴比伦时代,早于摩西不过百年,当为在埃及受有良好教育的摩西所熟悉。他采用这个形式来写一个极重要的献祭条例便很自然了。
现代读者读到本书所记的条例,会觉得枯燥乏味,但在当日希伯来民族中,这是他们精神生活的重要部分,一直保持到主后70年耶路撒冷城被毁、圣殿祭祀终止才停止。但是这些条例所包含的原则,今天读来,仍是人认识神和人在世上行为的基本指南。神所以注重人的罪,是因为祂的圣洁,祂要求人在道德上完全,祂的无瑕无疵纯全无比的性情,不能宽容人的罪行(参来3:13)。祂虽然爱世人,但憎恶罪,犯了罪的人要恢复与神的和好关系,必须先赎罪,把罪除去。
本书所记条例规定,只有误犯的罪可获赦免,但“擅敢行事”、故意犯罪干犯神的,得不到赦免(民15:30-31),必须被剪除。误犯的罪,藉着献祭,加上真正认罪与悔悟,可以得到赦免。耶稣基督的救赎比摩西律法更进一步,即令是故意干犯神的罪,只要真诚认罪悔改,也可以得到赦免。唯一不能获赦的罪,是得罪了(亵渎)圣灵,例如把圣灵在人生命中的工作,说成是受魔鬼的影响(太12:31;可3:29;路12:10)。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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