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廿二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利未记第廿二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利未记第廿二章
祭司与圣物(二十二1~16)
本章继续讲论祭司的事奉,话题从祭司本人的生活见证,转到祭司工作的事项。本段讲论祭司怎样处理圣物,特别是指祭物,而17~33节则指示接受甚么样的祭物。
.祭司要远离圣物──以色列人献祭的祭物,除燔祭外,祭司都可以部分享用,所以神吩咐:「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显得相当特别。其实这吩咐与神赐祭司可吃祭肉的应许并不相违,强调事奉态度必须认真,切忌随便处理祭物。
要「远离」圣物,必须认知圣物的存在和位置,并与自己的距离。事奉中要经常省察自己的光景和与神的距离或关系;
要「远离」圣物,表示祭司与圣物应有距离,两者并不连合,乃为两个个体,祭司不是圣物,所以不能将蒙召的恩典视为已成圣的地步;
因为工作需要经常接触不洁净的人和物,容易沾染污秽;若不慎沾染又疏忽洁净,便干犯耶和华,所以远离圣物是一种防范措施,也是事奉的反省。总括来说,远离圣物的吩咐原意是:「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9)疏忽不能构成逃避犯错责任的理由。
.祭司可以吃圣物──利未记一再说明,祭司可以吃圣物。这是神的恩典,也是事奉的赏赐:「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都为至圣之物,……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民十八8~31)事奉神不会徒然,神必赏赐报酬;不但事奉者得酬,甚至家属都因祭司得享神恩。神对事奉者恩佑有加,你能不事奉神吗?
祈祷 求主开我眼睛,使我认真和甘心乐意事奉。
神所喜悦的奉献(二十二17~33)
思想 献祭用的祭物,神既也有定规,试想想我现在以甚么作祭物献给神?
前一段圣经指示祭司怎样处理祭物,本段圣经则是论述怎么样的祭司才适合献祭,「蒙悦纳」在本段重复出现(19~21、23、25、27、29),说出无论奉献何物,只有两个蒙悦纳的条件才可献上。
.人所悦纳之物献上才蒙神悦纳──「蒙侻纳」一辞在本段的中文翻译,似乎带有被动的语态,表示成为神认为可接受的献物。查实本段七次的「蒙悦纳」,其中三次是被动语态的动词(23、25、27),当然是指合神心意,被接纳之意。但其余四次乃为名词,意思是一样可羡慕,令人喜悦的东西。其中三处(19~20、29)还加上「你们以为」(中文翻译没将这词译出),教训相当明显,奉献的一个条件,就是要献上人所喜悦的对象,己所不欲,勿献予神。残疾有病的牛羊没有人喜悦,就不可拿来献祭,正如后来玛拉基先知就运用这原则来责备以色列人:「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么……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玛一8、13)
.献上神所指示之物才蒙神悦纳──献给神的祭物除了是人所喜悦外,还得合乎神的心意,本段神启示几个蒙悦纳的条件:
祭物的种类:公牛、绵羊或山羊,只有这几种牲畜才可献上,当然还有些飞禽和植物也可用以献祭;
祭物的状况:纯全无残疾(19、21),不单是没有疾病,也要端正美观;
祭物的岁数:至少要到第八天才可奉献。「不可同日宰母和子」之说(28),神学意义不清楚,但肯定说明,献祭必须按照神指示才蒙悦纳。
省察 我是否将最好的,按神心意奉献给神?──《新旧约辅读》
祭司吃祭物的限制(廿二1-9)
1耶和华对摩西说,
2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结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
3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凡身上有污秽,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圣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
4亚伦的后裔,凡长大痳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凈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
5或是摸甚么使他不洁凈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甚么不洁净,)
6摸了这些人物的,必不洁净到睌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
7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凈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
8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
9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2.要远离 和合本的翻译并不正确,这希伯来文 na{zar ?? 是拿细耳人的字根,字义是奉献,分别归神,这节的意思是要使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我的圣物保持奉献归神的情况。所以LXX翻译为要保守 prosecho{ ?? ,思高的应谨慎和现中的要慎重处理较近原意。
3.必在我面前剪除 摩西五经中只有本节用这样的句法,其它的经文都是从民中剪除(七20、21、25、27,十七4、9、10,十八28,十九8,廿3、5、6,廿三29)。在我面前 mill#pa{nay ?? 在利未记也只此一次,这是本书常用在耶和华面前(约六十次)的同义词,意思是不能进到在耶和华面前的圣所,即革除祭司职务的意思。10
9.要守我所吩咐的 希伯来文 sha{mru^ ?? ~eth-mishmarthi^ ?? 是运用同一动词和名词加强语气的修辞方式。吕振中的翻译要守我所吩咐守的和文理串珠必守我所命当守者忠于原文的句法。
10 同上,p.150.
家人吃圣物的限制(廿二10-16)
10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
11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12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
13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他青年一样,就可以吃他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14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
15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
16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10.外人 za{r ?? 基本字义是差异、别样(十1),是指不属于亚伦子孙的人,下文(12、13节)论祭司女儿嫁给的外人肯定不是非以色列人的外人 ge{r ?? (十七10,十八26,十九23,廿2),所以吕振中翻译作一切非祭司的平常人。
寄居 to^shab ?? 是指在祭司家中暂住的宾客,不是利未记常用来称呼外邦人在以色列境长住的寄居 ?? gu^r ?? (十六29,十七8、10、12,十八26,十九33、34,廿2等)。
14.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 本节虽然没有提到献祭,但误 bishga{ga{h 就是献罪祭的原因(四2注),所以既然原数加上五分之一是赎愆祭的规矩,相信他也得照罪祭的指示献一只公绵羊为赎愆祭(五15-17)。
15-16.这两节的困难在于无明确主词,和合本15节首词祭司原文只是他们,不能肯定是指14节的祭司或误吃圣物的人,和合本表面的意思,这两节的他们是指祭司,所以这两节是要祭司不可亵渎圣物,免得他们(即祭司)像拿答、亚比户那样自取罪孽。但纪凯奥指出,1110-14节的主词是非祭司的以色列人,这两节结论性的经文不应改变祭司为主词,所以吕振中和思高译本翻译作:祭司不应让以色列子民亵渎所献与上主的圣物,而使他们因吃自己献的圣物,负起赔偿的罪债,其实本节,既然原文没有祭司一字,动词也不是使役语态让/使他们……,最好保持原文含糊的主词,像文理和广东话译本的翻译:以色列族奉耶和华之圣物,不可渎之,免食圣物,自取罪戾。
11 Keil, Commentary on the Pentateuch II,p.435.
作为圣物的祭牲身体状况要求(廿二17-33)
17耶和华对摩西说,
18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献供物,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
19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如此方蒙悦纳。
20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
21凡从牛,或是羊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献的,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纔蒙悦纳。
22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23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胺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用以还愿,却不蒙悦纳。
24肾子损伤的,或是压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骟了的,不可献给耶和华,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
25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26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7纔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上羊,七天当跟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
28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29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
30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
31你们要谨守遵行教的诫命。我是耶和华。
32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在以色列人中,郄要被尊为圣,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33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作你们的神。我是耶和华。
18.寄居的 这希伯来文是 ge{r ?? ,与前段10节的寄居 to^shab ?? 不同,所以为了清楚将这两个字分别出来,14份希伯来文抄本和撒玛利亚摩西五经,及所有古译本都加上外人。这组合的名词寄居的外人 hagge{r hagga{r ?? 在利未记中毫无疑问是指在以色列境内长住的外邦人(参10节注)。
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 旧约只有这处经文将燔祭分为许愿的和甘心献的两种,按结四十六12,所有燔祭都是甘心献的,只有平安祭才分为许愿和甘心献的(六16),还有为感谢而献(29节,六11)。本节所许的愿大概是指为了献还愿平安祭而一起献上的燔祭。
19.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绵羊或是山羊献上 和合本的翻译有语病,公 za{ka{r ?? 不单形容牛,也包括下文列出的绵羊和山羊。如果将两字对调,便不会混淆:要将没有残疾、公的牛或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参吕振中、思高、现中、文理等译本)。但凡燔祭,必须献上公祭牲,21-22节是论平安祭,所以无论公、母都可(三1),所以不提要公的。
如此方蒙悦纳 希伯来文只有一个字 lirtso{nkem ?? 意思是按照你们的喜悦的心愿(参一3注)。中文翻译将这字放在句子末了刚与原文相反,按希伯来文法,第一个字是句子的主题,所以本节强调燔祭须献得甘心乐意。
23.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用以还愿却不蒙悦纳 本节似乎与21节有点矛盾,那里说连甘心祭的祭牲也必须纯全无残疾,所以有人怀疑本节原文或许残缺,只可作甘心祭漏了否定词,原来句子是不可作甘心祭,用以还愿也不蒙悦纳。这个看法缺乏任何抄本和译本支持,不能成立。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肢体有余或是缺少的虽然身体有瑕疵,但不算为伤残。肢体有余 sa{ru^' ?? 并不是残废(参廿一18注),大概是左右肢长得长短不对称,而缺少的 qa{lu^t ?? 形容肢体比较正常的情况短小。12这些只是肢体长得不完美,身体健康毫无疾患,所以只可以作甘心祭。
24.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 和合本保存希伯来文原来的含糊,没有说明这到底是献祭禁令,不准献受阉割的祭物,还是普通生活禁令,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阉割动物。现中的翻译在你们境内不准有这种事按照LXX,武加大译本和犹太传统Targum,Pseudo-Jonathan,Neofiti,约瑟夫犹太古史,卷四4.8,认为这是禁止阉割任何动物的一般命令。但思高、文理、广东话译本等多数中文译本却赞成叙利亚译本,在你们的地域内,万不可举行这样的祭献。这应该是原意,因为本段的主题,是论献祭的祭牲身体状况,而且「特别要注意,以色列的生活风俗中并不完全禁止阉割牲畜。」13
25.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本节有几个翻译的难处。这类的物是原文所没有的,所以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可以有三个意思:(1)一样是指任何的祭,这命令禁止接受外邦人的献祭。本节以连接词开始(中文因为句法不同,通常都将它省略),显示是接续由22节开始的一连串不符合献祭标准的祭物,因为这些是众数代名词,所以不是单指从外人的手接受的礼物(这是单数),而是由22节开始列举的各种情况,这样外邦人就视为属灵有损坏、有残疾而不获接受献祭。现中按照这个观念翻译:从外国人得到的动物,你们不可当食物祭献给上主。这种动物是算有残缺的,不会蒙上主悦枘。虽然18节和十七8准许寄居的 ge{r ?? 献祭,但与本节并没冲突,因为这句的外人不是普通称呼寄居以色列境内的人 hage{r hagga{r ?? (10节注)而是陌生人 ne{ka{r ?? ,在旧约中往往有外邦宗教或错误、虚假的意味。14所以本节并不禁止寄居的非以色列人献祭,只是不准文化宗教背景与选民差异的人献祭。(2)将这些连接上句,成为你们从外人的手,也不可接受这些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重点放在献物而不是献祭的人,本节禁止外邦人献伤残祭物正如禁止选民一样。这是文理的看法:有外邦人欲以此等之畜,献于尔之上帝为祭,毋受之。(3)你们……不可……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为主句,从外人的手……接受是形容祭物来源的副句,「本节大概是指以色列人买外邦人的牛羊作祭牲的事说的。」15
27.公牛 原文 sho^r ?? 指牛只,并不显示性别,和合本下节却将它翻译为母牛,但在出廿二至廿三12;民十八17,廿二4又只译作牛,最好将它统一称为牛(文理和思高),可免混乱。
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 献为供物的祭牲最少必须从生下第八天以后(本节,出廿二30),却没有最高年岁的限制。但旧约往往强调动物老幼的对比,撒上七9是一只吃奶的羊羔,创十五9要求三岁的动物,士六25却用七岁的牛。后来犹太教要求用一岁大的动物为燔祭。16
28.无论母牛或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原文并没有指明性别(参前节注)。禁止将牛羊与雏一起宰杀这个律例或许和申廿二6-7那样是怜恤的安排,也可能是按出廿三19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防止外邦敬拜的危险。17
12 Gardiner, "Leviticus", Lange'sCommentary, p.164 n.18.
13 同上,n.19.
14 M.R. Wilson, " ", TWOTII: 580.
15 丁良才,利未记释义,p.154.
16 约瑟夫,犹太古史,卷三9.1.
17 韩承良,出谷记释义,(思高,1984) p.235;B.S. Child, The Book of Exodus, (Westminster, 1974) pp.485-486.
神学教训
接近三十次的圣字,明显表彰本段的神学主题是论成圣,结语和上文各段圣洁典章一样,指出遵守诫命是成圣的要素(廿二31-33,参十八24-30,十九36-37,廿22-26),但本段突出的神学教训是强调成圣者的本身,与上文论成圣者的道德伦理生活不同,所以廿一章讲论成圣的人之条件,而廿二章论成圣的人比较成圣的物。
祭司既在民中为首就是廿一章对祭司要求的基础,说明无论人或物,愈接近圣洁的神,愈要符合更高的圣洁要求。正如食物有分为圣的和至圣的(22节),祭司家里的人(廿二10-13),只要是洁净的(廿一3-7),就可以在家中吃圣物。但至圣的物,要求比圣物严谨,只有亚伦后裔的男丁,必须于洁净的情况下,在会幕的圣处吃(六16,十12)。同样神对祭司的要求比普通以色列人为高,除非为了至亲,不可为死人沾染自己,妻子不可是妓女、被污的人或被休的妇人(1-7节)。至于大祭司,既然是兄弟中身份最高的祭司(10节注),自然可以推论要求更高,所以连父母死亡也不可吊丧,婚姻对象只限于本民的处女。说明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的属灵原则。
祭司的身体状况要求(廿一16-24)与祭物的身体状况要求(廿二17-25)在文章结构是平行的段落,字句颇多相同,从这相辅相承的内容中,祭司的身体要达到无瑕庇 mu^m ?? (廿一17、18、21、23,廿二20、21,和合本残疾,LXX mo{mos ?? ,新约中文翻译为瑕疵,没有残疾。廿二19、21,LXX - amo{mos ?? ,新约是无瑕庇),才配得献上无瑕疵的祭物。这是预表基督完全的祭司(来七26)献上自己作无瑕疵的祭物(来九14;彼前一19,二22)。所以祭司身体状况的要求象征事奉神的必须人格完整。旧约的启示印证这个象征的解释,说明神对祭司属灵的要求,好像身体状况那样,必须完整无瑕(撒上二27-36;何四4-10,五1等)。外人不准吃祭物的条例(廿二14),目的是禁止没有祭司那样自洁的人擅自吃圣洁的物。大危急时,在洁净的情况下吃只有祭司才可吃的陈设饼(撒上廿一6),从耶稣引用与法利赛人辩道(太十二3-4)说明这是利未记这规条的原则教训。以赛亚的预言更进一步显示神的拣选,灵性比较身体健康重要,与神的关系比较家族血统更重要:那些谨守我的安息日,拣选我所喜悦的事,持守我约的太监,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记念,有名号,比有儿女更美。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不能剪除。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爱耶和华的名,要作祂的仆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祂约的人(赛五十六4-6)。
新约对信徒也有同样的圣洁要求: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一16)。正如利未记对祭司和大祭司的要求更严格,作教会领袖的条件也相应提高,在生活和信仰都要有好名声和能作榜样(徒六3;提前三章;多一5-11),甚至他们的妻子(提前三11;参利廿一7、13-15)和儿女(提前三4;多一6;参利廿一9)也要与他们的信仰见证相符,儿女不是放荡 aso{tia (多一6)这字正是LXX 描述利廿一9祭司女儿的情况。
最后,旧约祭司所预表的新约信徒(彼前二5、9),他们必须将对神的爱放在各种爱情之上(路十四26),大祭司不能为父母举丧而沾污自己(廿一11),同样耶稣向迟疑的信徒提出呼召: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太八21-22;路九59-60)。
── 洪同勉《天道圣经注释──利未记》
利未记第廿二章
利 22:1 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 22:2 「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
【利廿二2】「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
祭司本身不仅必须毫无瑕疵与玷污,他也得察看凡他所献给神的,必须具有同样的特性。因此,祭司若是由于天然的原因,或因疾病,或因与不洁之物接触,他就得暂停供职,直至他在行为上、礼仪上得着洁净之日。神藉此题醒,神的百姓生存在地上最深刻的目标,乃是蒙神呼召彰显神和神的一切。――摩根《话中之光》
圣物──指神给事奉祂的人所享受的基督。──《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3 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凡身上有污秽、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圣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
【利廿二3,6】身上有污秽的,不可吃圣物,还得用水洗身免得担罪而死──不能一面带着世界的污秽,一面又来享受基督,必须先接受审判和对付。──《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4 亚伦的后裔,凡长大痲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译:人〕,或是遗精的人,
【利廿二4】污秽的来源︰(1)痲疯;(2)漏症;(3)摸不洁之物。──《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5 或是摸甚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甚么不洁净),
利 22:6 摸了这些人、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
【利廿二6】摸不洁之物的,必不洁到晚上──必须有一个结束。──《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7 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
利 22:8 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
【利廿二8】吃自死或被野兽撕裂的,不洁到晚上──凡是没有接受基督,正统救赎的,都得告一结束。──《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9 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利 22:10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
【利廿二10】外人不可吃圣物──外人指得救而没有事奉的人,一个人享受基督有多少,乃在于他的事奉有多少;没有事奉,没有享受。──《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11 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利廿二11】买来或生在祭司家里的人,可以吃──我们今天蒙恩正是这样,是基督用宝血买来的,是为神所生的。──《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12 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
【利廿二12~13】祭司的女儿嫁了外人,不能吃圣物;若成寡妇或被休,回到父家仍可吃──被外人吸引去了的,不能享受基督。但若和外人断绝来往,没有留下根,又回到教会中,仍然可以享受基督。──《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13 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利 22:14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
【利廿二14】若吃错圣物,还要加五分之一归还──不该享受的你享受了《在神看来,仍不算享受,并且你在神前还该有对付。──《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15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
【利廿二15】不可亵渎圣物──要存敬畏的心,在享受基督的事上不可随便,一切都该按理而行。──《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16 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
利 22:17 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 22:18 「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献供物,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
利 22:19 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如此方蒙悦纳。
【利廿二19~21】要献纯全无残疾的供物──不是基督有毛病,乃是我们献的人在经历中有残疾。──《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20 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
利 22:21 凡从牛或是羊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献的,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
利 22:22 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利 22:23 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用以还愿,却不蒙悦纳。
【利廿二23】有残疾可作甘心祭,却不蒙悦纳──若你对于经历基督有残疾,虽然你是甘心情愿献上,但并不蒙神悦纳。──《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24 肾子损伤的,或是压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骟了的,不可献给耶和华,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
利 22:25 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 神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利 22:26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利 22: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
【利廿二27】才生牛羊第八天献上可蒙悦纳──只有在复活里,在新造里可蒙悦纳。──《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28 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利廿二28】牛羊母子不可同献──你所献上的,必须要与你生命程度和身量相等。──《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29 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
【利廿二29~30】献感谢祭可蒙悦纳,要当天吃,不可留到早晨──凡是把感谢献给神的,都能蒙神悦纳,但要一直新鲜,更新,不停在陈旧里。──《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 22:30 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
利 22:31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
利 22:32 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却要被尊为圣。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利 22:33 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作你们的 神。我是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