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十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利未记第十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利未记第十七章
17:1-16 以色列百姓中央集权制的生活方式。为了防止以色列百姓离开约柜所在地——圣所,在未指定的地方宰杀牲畜献祭,不再事奉神反而自立偶像,向偶像献祭 ;也为防止以色列百姓以圣所为中心的独一信仰共同体瓦解。本章提到的血从挪亚时代(创9:4-6)就已经出现,彰显神视被造物极其宝贵。也暗示耶稣基督借着自己的死赎我们的罪。圣经把赎罪的根据放在流血的事实上(来9:22)。
17:3-7 有关死畜的规定。对以色列百姓献祭动物的规定。
17:3 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这些动物都是洁净的,是以色列百姓能吃的(11:1-8)。百姓宰杀这些动物时,首先在会幕里把属于神的脂油和血献给神为礼物。这是神为了防止百姓把属于自己的祭物献给偶像。
17:4 他流了血:无论是何种动物,神必主管这动物的血(生命),因为血是属于神的。在神所指定的场所(会幕的院子)之外流动物的血,被视为杀害生命(创9:5,6),是侵害神的主权。被宰杀动物的血象征基督的宝血。
17:6 血……脂油:属于神,代表动物的全部。血指生命,脂油指动物中最好的部分(3:16,17)。
17:7 随从:指以色列百姓在埃及时,随从那地的百姓陷在拜偶像的罪中。鬼魔(公山羊):埃及人为了繁衍后代所事奉的偶像。
17:8-9 寄居的外人:(16:29;民15:26)。
17:10 若吃什么血:血象征着生命(11,14节),吃血就是吃生命,是消灭生命,所以要从神的百姓中剪除。所有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是神所创造的,属于神。
17:11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申12:23,圣经中血的概念>。本节所说的“生命”指人或动物的生命(创9:4)。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异,就是惟有人有神的形象(创1:26,27)。把这血……赎:?“赎”指“遮盖”的意思。意为用血遮盖罪,使生命不致灭亡。用动物的血遮盖人的罪,因为血象征着生命,因此动物的血能代表人的生命<绪论,献血祭的原则>。动物的生命代替人的生命付上罪的工价——死亡(罗6:23)。
17:13 必放出它的血来,用土掩盖:为了使象征生命的血不致于沾染污秽。这血象征基督的宝血。
17:14 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古代以色列人认为血就是生命,所以把轻率对待血与亵渎掌管生命的神视为等同。他们认为灵魂也在血中。
17:15-16 吃自死的……必不洁净:圣经中死尸被视为不洁,因为死是罪的工价和结果(罗6:23)。所以与死亡有关联的人也被视为不洁。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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