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注释-《马唐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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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注释
三.大麻风的诊断(一三)
本章论及大麻风的诊断,而第十四章却论到如何得洁净。在圣经时代,大麻风是一种极其难治、极易传染之症。麻疯病人要与亲友隔绝,被关在营外。圣经学者对于圣经里所提到之大麻风的性质,意见颇为分歧。圣经提到的长大麻风者通常能走动,并没有残废,而在全身发散之后,也不会有害的,有时候还能治愈。
祭司要负起督导人民健康的任务,所以把病人移到营外,或批准他们重新回营,是祭司的职责。如果长麻疯的人已被移到营外,只有祭司能断定他们是否真正痊愈了。祭司在某程度上担任医生的角色,这也许是一个微妙的提醒,叫人记得灵性和身体的密切关系。人类在本质上是三分的,而影响一部分的东西其实也影响整个人。圣经常常用麻疯来代表罪,因为罪也会传染、伤害人,使人与神、与良朋益友隔绝,所以实在是灵性上的顽疾。
本章无疑是难解的;其中对麻风病的和非麻风病的疾病有专门的描述,又提到房子和衣物上所长的“大麻风”。夏理森博士受过医学训练,也是一位希伯来文的学者,他指出:“没有一种翻译能全面地译出希伯来文所描述的状况,但那广泛的病状应足以包括我们称为罕生病(Hansen's disease)的疾病。”他概述一切有关这希伯来用语及其希腊文译词的可知事实:
“希伯来文saraat源于一个字根,意思是“在皮肤上生病”,这字是个一般而不是特殊的用语。在旧约的用法里,可泛指织物上的发霉,和建筑物墙上发出的矿物;也许还包括织物上的干枯腐蚀。在七十士译本里,这希伯来字译作希腊文的lepra,这字本身在性质和意义上也颇为模糊。希腊医学作者用这字来形容一种使皮肤表面脱皮或成鳞片状的疾病。希罗多德用这字来论到一种称为leuke的痛苦,那是一种皮疹,似乎跟希腊文的elephantiasis一样,因而跟现今被诊断为麻风病(罕生病)的疾病相似。”
一三1~3 本段开始时描述祭司察看一个人是否患了圣经所指的麻风病。
一三4~8 跟着经文详细叙述诊断可疑之症状的正确程序。患者要被关锁七天。若(斑)病征是有发散,祭司要将他再关锁七天。若病情似乎已受到控制,祭司就可宣布那人是洁净的。若在第二次检查后疾病仍在皮肤上发散,祭司就要宣布他为不洁净的。
一三9~11 那大麻风若是旧病或慢性病,祭司就要宣布患大麻风的人为不洁净。
一三12~13 奇怪的是,一个人若全身都变为白,那疾病不再活跃,祭司就要宣布那患大麻风的人为洁净的。
一三14~15 若红肉显在患者身上,祭司就宣布他为不洁净的,那是大麻风。
一三16~17 在大麻风的症状里,红肉若复原又变白了,那人就再次被算为洁净的。
一三18~23 跟着是关乎长疮的三种诊断。祭司若看见那疮显然是洼于皮,其上的毛也变白了;他就要定那患者为不洁净(18~20节)。在隔离期间,患处在七天的观察期内发散的话,那就是大麻风(21~22节)。若患处没有发散,那人就被宣布为洁净的(23节)。
一三24~28 这里描述一个可能由大麻风引起的火斑的病症。若从症状察看,那显然是由大麻风引起的,祭司就要宣布那人为不洁净(24~25节)。在七天观察期内,火斑若在皮上发散开去,那就被定为大麻风了(26~27节)。若那只是红肿火毒,就不是大麻风了(28节)。
一三29~37 跟着谈论的是头上或胡须上的疥。若一个男人或女人的病征显示他患了大麻风,那人就被宣布为不洁净(29~30节)。若不能明显知道(31~37节),就要把患病的人关锁七天。若病情没有发散,病人就可以剃去须发,再等七天。疥若发散,那人就是不洁净。疥若停止,那人就是洁净了。
一三38~39 无论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白火斑,他在礼仪上就被宣布为洁净的。根据夏理森半技术性的翻译,那是“皮肤上出现了斑点”。
一三40~44 这里把正常的秃头(脱发),与大麻风病引起的秃头加以区分。
一三45~46 大麻风病人是一个不幸的人,他要独居在以色列的营外,把他的衣服撕裂,也要蓬头散发。每当有人接近,他就要蒙着上唇或胡子,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这里也是一种古代预防传染的方法。隔离独居是一个预防传染病散播的、可接受的医学程序。
一三47~59 至于衣服上的“大麻风”,那可能是指羊毛或麻布衣服,或皮子物件上的发霉。夏理森解释毁灭受感染之衣服的智慧说:“霉是从死去或腐烂之动物或植物产生出来的真菌,并会一片一片地出现。”他又作出属灵的应用说:“真菌的生长会影响整件物件,正如感染了原罪,就影响人类个性的各个方面。”耶和华的子民无论是外在或内在,都必须是纯净清洁的:
愿我常有颂主之心,
此心离罪自由,
时常想救主宝血,
为我白白倾流!
愿有谦卑懊悔之心,
笃信,真诚,清洁,
或生或死,必与主亲,
决不与主离别。
~理查理·卫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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