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十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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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十二章
12:1-8 产妇洁净的条例。人类的出生和繁盛原本是神创造的目的,也是神的祝福(创1:28)。但自从人类堕落以后,人出生时产妇的血和分泌物被视为不洁。生产的妇女经过一定时间的洁净仪式恢复与神的关系。
12:2 不洁净七天:生产时会流血或分泌物。分娩的痛苦被视为神对人堕落的审判结果(创3:16)。因此在神面前被视为不洁。“不洁七日”,七日不能与他人接触,之后三十三日不洁(4节),不能到神的圣所。产妇生男孩,要在神面前不洁40日。“月经污秽的日子”,指行经的时候(15:19-24)。
12:3 第八日:指孩子出生后的第八日。八是复活的数字(创17:12)。在这一天给孩子行割礼,象征使孩子重新生出来,成为属神的百姓(西2:11-13)。
12:4 洁净的日子:生产时产妇所流的血不洁,产妇脱去因出血而有的不洁,满了洁净的日子。圣所:不是指有香坛、陈设饼桌以及金灯台的圣所,乃是指神“分别为圣的场所”。
12:5 女孩……六十六天:?“两个七天”,十四天绝对不洁,不能与人接触,六十六天不能与圣物和圣所接触,合计八十天,被视为不洁。生产女孩比生产男孩不洁时间多一倍,可能是因为在原罪上女人的责任比男人重(提前2:14)。
12:6-8 产妇应该献上的洁净礼。满了洁净的日子(男孩40日,女孩80日),产妇要为最后的洁净献上燔祭和赎罪祭。燔祭是对顺利生产表示感谢和奉献,赎罪祭是为除去伴随生产的不洁。赎罪祭用鸽子,燔祭用羊,贫穷人家可以用鸽子代替。马利亚在生耶稣以后,就是用鸽子行了洁净的礼(路2:22-24)。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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