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廿三章-《圣经背景注释》
创世记第廿三章-《圣经背景注释》
创世记相关章:
创世记第廿三章
二十三1~20
撒拉之死和安葬
二十三2 不同的地名 随着新人种进入一个地区,或发生值得用新名纪念的事件,地名就会改变(见:代上十一4,耶布斯和耶路撒冷;创二十八19,路斯和伯特利)。希伯仑和基列亚巴(「四之村」)间的关系并不清楚,它可能是指四个村落联合而成的城镇,或几条大道在此交会。
_
希伯仑的麦拉比洞今貌
二十三3~20 巴勒斯坦的赫人 *赫人如何在迦南出现并不清楚,但创世记十15指出他们是迦南之子赫的后代,并以他为名。他们有闪族语系的名字,亚伯拉罕在创世记二十三章中又与他们相处融洽,显示这一族赫人若不是本地土著,就是已经被迦南文明同化了一部分的贸易侨民(见:创二十六34)。小亚细亚的赫人帝国(今土耳其之安那托利亚)于主前一二○○年左右被入侵的 * 海上民族所灭。承袭它的新赫人(Neo-Hittite)王国继续在叙利亚存在到主前七世纪,*亚述和 * 巴比伦的记录都有提及。这些记录经常称巴勒斯坦为「哈提地」(Land of Hatti),证实了它和这些人之间的关系。在叙利亚和迦南居住的赫人,可能和历史上有名的赫人有关,但也可能无关。迦南赫人名字属闪族语系,但安那托利亚的赫人却有印欧语系的名字。
二十三4~5 安葬的习俗 古代近东有不同的安葬习俗。游牧民族有第二次安葬的习惯──在死后很久,将骸骨搬运到传统的坟地安葬。乡村文化所用的则是冢室。这些冢室是天然或开凿出来的山洞,或地下的多室墓穴。大多数的墓室都使用好几代。尸体和其他陪葬物品(食物、陶瓷、武器、工具),安放在预备好的平台上。所化成的骸骨则搬到另一个墓室,或放在骨罐之内,或扫到坟墓后面,来提供安葬另一个人的空间。
撒拉墓
二十三7~20 土地的拥有权 可作农田的土地是极为贵重的财产,原本不可卖给亲族以外的人。只有在族中缺乏买方,或从生意的角度上十分可行时,才出售给没关系的外人。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问题,买方可以被认为养子,村中长老亦可以代表买方向业主作出请求。亚伯拉罕被称为「王子」,表示与他为邻是好事。亚伯拉罕拒绝接受他馈送土地,因为这样一来,以弗仑死后,他的继承人就有追回土地的权利。
二十三14 四百舍客勒银子 四百舍客勒等于七又四分之一磅银子,是可观的一笔金钱。相较之下,暗利买撒玛利亚城址用了六千舍客勒银子(王上十六24),大卫用六百舍客勒金子买下了圣殿的地皮(代上二十一25),禾场本身卖得五十舍客勒银子(撒下二十四24)。杰里迈亚以极低的价钱,用十七舍客勒银子购置产业(耶三十二7)。亚伯拉罕所付的价钱,与其说是得到什么折扣,不如说是昂贵到荒谬的程度。他没有讨价还价,就付足了对方开口提出的高价。他想要付足全价的理由,可能是折价或许会导致家债的问题,日后给以弗仑的继承人收复土地的口实。每年只有十舍客勒的雇工和匠人,穷其一生也无法赚得这么多的金钱。
二十三5~16 论价的步骤 讨价还价和逐步的谈判,是近东的标准生意手段,富于娱乐性和竞争性。但当买方陷于不得不买的处境,或是极想交易时,卖方可以用尽谈判所提供的优势。
二十三16 买卖通用的银子 大约同时之古亚述贸易信件的用语,显示这句话是指陆上贸易标准的秤银方法。
──《圣经背景注释》
查阅相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