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下第廿三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列王纪相关章:
列王纪下第廿三章
二三3 "众民都服从这约"。即他们全都发誓要守这约。
二三4 "亚舍拉"。参看第十三章6节的脚注;另参看第6、7节。
二三5 "拜偶像的祭司"。这"祭司"在希伯来文是指异教的祭司。
二三7 "娈童"。参看列王纪上十四章24节的脚注。
二三9 这些假祭司显然也获得生活上的支持,却不能献祭。
二三10 "陀斐特"。位于欣嫩谷的一个地方,在耶路撒冷以南,人们在那里把孩童献给摩洛。参看第十六章3节和耶利米书七章31节的脚注。
二三11 拜太阳的行为被废止了。
二三13 "邪僻山"。橄榄山,异教的神庙建立在这里。参看列王纪上十一章5至7节的脚注。死人的骨头使这些地方变成污秽,所以显然不会作希伯来宗教的用途。
二三16 约西亚遍寻异教祭司的坟墓,把他们的骸骨烧在异教的坛上,然后才把这些坛粉碎(王上一三2)。
二三18 参看列王纪上十三章31、32节。
二三22 "这样的逾越节"。自从士师的日子以来,没有一个逾越节是严格地按照律法来庆祝的,虽然希西家也守过逾越节(代下三○)。这个逾越节的细节记载在历代志下第三十五章。
二三29 "埃及王法老尼哥(主前609~5 9 4年)上到(更可作:上去)……攻击亚述王",帮助亚述王对抗巴比伦王拿波普拉撒(Nabopolassar)。详情参看历代志下三十五章20至24节。
二三31 "约哈斯"即沙龙。参看耶利米书二十二章10节的脚注。
二三33 "利比拉"。大马色以北约七十五英里(104公里)。另参看第二十五章6、7、18、21节。贡银约有银子十二万安士(3.75吨或3.4公吨),金子一千二百安士(75磅或34千克)。
二三35 "约雅敬"成为埃及的藩属四年,向国民征收贡银(但他也为自己建了一座奢华的王宫;耶二二13,14)。参看耶利米书二十五章1节和但以理书一章1节的脚注。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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