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第十四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列王纪上第十四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14:1-20 亚希雅的预言:本文的事件可能发生在耶罗波安统治末期,在此描述了神对耶罗波安和其家族的警告(13:34),终于成为现实。耶罗波安不正确的态度大概可归纳为两点:①对神全然无知。他不知神会鉴察人的内心(撒上16:7),只是无知地认为躲过先知的眼目就可以(2节),全然不知医治的能力出于耶和华神(徒3:12);②未曾考虑其病因。每当患难来临时,应当先谦卑地省查自己并悔改认罪。这就是信徒的正确姿态(诗119:71)。然而,耶罗波安最终还是没有除掉顽梗之心。同时,本文刻画了与耶罗波安相对应的真先知亚希雅的大胆无畏的信心,从耶罗波安吩咐妻子隐埋身份的事实来看,虽然耶罗波安多次试图收买或威胁亚希雅,但他却仍持守着自己的信仰。并且遵照神的吩咐,向耶罗波安的家预告神将严厉的惩罚。本文栩栩如生地对比了追求属世的人的结局与真正信仰神之人的结局。
14:2 示罗:位于伯特利东北部16km的地方,属于以法莲支派的城邑,可能是亚希雅生长的地方。敬畏神的人迁移去南犹大(代下11:13)时,亚希雅仍留在示罗的原因并非仅仅是年龄的问题。可能是因为觉得应该对自己所宣布的关于南北国分裂的预言(代下11:31-39)负责任,并且希望继续留在故土看顾耶罗波安和北国以色列,作为神的先知决志担当好其使命。
14:3 十个饼与几个薄饼:对以色列百姓而言,可能用礼物报答先知事工是一种常例(13:7)。耶罗波安所吩咐的礼物的量是一般平民也能送的(王下5:15,礼物,朝贡比较)。
14:5 你当如此如此告诉他:当时,亚希雅因视力下降而连咫尺距离的东西也分辨不清(4节)。因着神超自然的启示,他识破了耶罗波安的阴谋,预言耶罗波安家族的将来之事。虽然耶罗波安可隐瞒老眼昏花的亚希雅,却不能脱离神的眼目。
14:8 你却不……我仆人大卫:亚希雅曾忠告耶罗波安要效法大卫的信仰(11:38),在此拿他与大卫相比而指责他。可是,对耶罗波安而言,大卫作为敌对家族的王,绝非是可效法的对象。在本文中大卫被描述为包括耶罗波安,犹大和以色列诸王们当效法的信仰榜样(15:3,11),相反耶罗波安被描述为拜偶像的代表人物(15:34;16:26,31)。
14:9 恶行,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在此“以先的”指以色列的先王们。虽然所罗门也曾沉湎于偶像崇拜,但并没有象耶罗波安那样允许全国百姓偶像崇拜。
14:10 困住的:指仆人, 自由的:指自由人。神宣告说,无论是耶罗波安的家族,还是仆人,凡属耶罗波安的男丁都要被歼灭。因他们参与或协助耶罗波安的政策,所以自然要受到公义之审判。
14:11 在城中的……狗吃……空中的鸟吃:为了强调神对耶罗波安的烈怒而使用了重复性表现手法。对希伯来人而言,尸体未安葬在坟墓中,随意被扔在一边是极大的羞辱(13:30)。尤其死者成为野兽的美餐,是对死者的最大的羞辱(撒上17:46;诗79:2;耶7:33;16:4;34:20;结29:5)。在本节中,描述当时的街头上有众多的野狗出入,并吃死尸(诗59:6,14)。
14:13 向耶和华……善行:此句不同于11节的预言,说明了为何只有亚比雅广被百姓所爱戴,得入坟墓的理由。根据拉比们的传统可知,亚比雅反对耶罗波安的宗教政策,未顺从耶罗波安制止百姓往耶路撒冷的吩咐。我们通过亚比雅未遭受耶罗波安家族的灾祸(15:29)就安然死去来看,“义人被收去是免了将来的祸患”(诗57:1)。
14:14-16 罪的影响:本文以对偶句的形式表现了耶罗波安的罪行和毁灭必然导致全以色列的毁灭(14节和15节;16节上半节和下半节),尤其刻画出以下的事实:①耶罗波安对北国以色列历史的影响是极大的。因为他在政策上助长了偶像崇拜,对不顺从者必实行相对应的措施。如此看来,北国以色列迈开的第一步就是堕落之路,成为以色列毁灭的前兆;②其实,以色列之所以灭亡,也有一般百姓的责任。无论耶罗波安如何实施强夺政策,只要百姓同心协力地排斥拜偶像,耶罗波安的气势也必降低。从本文的情况来看,因着念支派之情,许多百姓表现出积极赞同,或默默地参与耶罗波安拜偶像的行为。
14:15 分散在大河那边:大河指幼发拉底河(创31:21;撒下10:16),本节中的预言表明以色列毁灭之后将被拉到亚舍拉的事件。此事件如王下17:6;18:11中的记录那样最终得到成就。
14:17 到了得撒:如此看来,当时的以色列首都是得撒。此城邑是现今的伊勒法拉(Telluzah),在示剑以北约十一公里处,虽然本文没有讲述关于耶罗波安把首都从示剑迁到得撒的理由,但可能是为了防御而如此决定的。也就是说,示剑位于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间的低地带,所以易受敌人的攻击。
14:19 诸王记上:(the book of the chronicles of the kings of Israel,KJV)并非指圣经中的历代志,而是本书作者参考过的资料之一,指以色列诸王的国政日志(15:23;16:5;22:39;斯10:2)<代下35:26,27,圣经中涉及到的资料,文书等>。
14:21-31 罗波安拜偶像及犯罪:是关于南犹大王罗波安的附加记录(12:1-24)。罗波安在统治初期,在神面前敬虔,维护百姓的利益(代下11:17,23;12:12)。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信仰也日益衰残,约3年时间之后便回到了原来的顽梗状态。可能因着国家日益富强,他比依赖神更依赖物质,其结果他和所有犹大百姓都陷于偶像崇拜中(23节;代下12:1)。于是,神要通过埃及王示撒惩诫他们,因为神绝不容纳一点不义。本文与代下12:1-16是平行句子,历代志上的作者用一行简单地记述了罗波安犯罪的内容(22-24节;代12:1),而本文作者记述在示撒入侵的危难关头罗波安和方伯们所表现的谦卑态度(代下12:5-7)。关于省略的内容请参照代下12:1-6。
14:22 触动他的愤恨:原意为“生愤恨”(民5:14),。本节暗示了神与百姓之间的特殊关系。也就是说,神如对待新娘般对待自己的子民(结16:8-14;启19:8),所以时而因他们喜悦,时而因他们嫉妒(出20:5;赛62:5)。这一例子表明神多么看人。
14:23 偶像:在十诫中第1,2诫命就是关于拜偶像的警告及禁止的规定(出20:3-5)。如果查看一下旧约圣经中译为偶像或神像的主要词的词源,就能感觉到神对偶像崇拜的憎恶(申4:23,查看原语之意的偶像概念)。①拜偶像的原因:基于人类的罪。也就是说,人生来就有宗教本能,但因着自然发展而逐渐歪曲,堕落,并拒绝真神,反而追随虚空的偶像,或自我设定一个崇拜的对象,沉湎于其中(罗1:23-25);②拜偶像的对象:追求玛门(财物)(太6:24),人(徒28:6),及贪婪而追随的一切都属于拜偶像的范畴(西3:5);③拜偶像的结果:不事奉又真又活的独一无二的创造主耶和华,反而事奉虚无的对象,必避免不了神的审判(启21:8)。以色列百姓从定居于迦南地之后,一直受到外邦拜偶像的诱惑,现今的信徒也以各样的形式受到偶像的诱惑。其实脱离这些网罗的最佳方法就是“尽心、尽性、尽意爱主”(太22:37)。
14:24 在以色列面前所赶出的外邦人:迦南原居民的宗教仪式或生活习惯极放肆(利18:3-25)。神之所以命令灭绝他们,也是因憎恨他们的偶像崇拜而要废除他们(申7:2)。约书亚征服迦南地之后,迦南地的原居民仍存留了残余势力(书11:13;15:63;16:10),其结果招致以色列百姓陷进堕落之深渊。
14:25-28 (代下12:1-16)。
14:27 制造铜盾牌代替那金盾牌:这是表明因罗波安的失政并由此带来的外部势力的入侵,使王宫逐渐地衰败。示撒发起进攻时,犹大王国只是受到极大的财产损失,并没有到灭亡的境地,从而成就了神通过先知示玛雅预言的应许(代下12:7)。
14:29 犹大列王纪<代下35:26,27,圣经中涉及到的资料、文献等>。
14:30 罗波安与耶罗波安时常争战:有些人把本节解释为只是一种敌对感。其根据是:①圣经没有具体记载他们之间的争战;②将爆发南北战争时,罗波安曾听从了示玛雅的话语(12:21-24)。这里与“争战”相对应的希伯来语具有比敌对、敌意更深层的意义,罗波安性格的残忍,加上他拜偶像的可憎行为,因此臆测有过许多争战。如此看来,虽然圣经中没有特别涉及到大规模的战争,但在两国的边界可能时常发生局部争战。
14:31 他母亲名叫拿玛,是亚扪人:再一次提及了罗波安母亲的名字,及出生地(21节)。反复涉及的理由:①为了强调表明罗波安拜偶像受亚扪女人的影响:可能这妇女在全犹大传播亚扪的偶像“摩洛”(23节;11:7);②所罗门的失败对其儿子产生恶劣影响;③为了使百姓警惕这种妇女,作为贤慧的妻子和慈爱的母亲,妇女的作用极其重要。但是,拜偶像的妇女不仅影响丈夫和子女,对社会的影响也是不堪设想的。于是,神严厉禁止以色列民与迦南地人通婚(申7:3)。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