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十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出埃及记第十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出埃及记第十二章
12:2 以色列人有两套历法:一套为宗教历,也就是本节所宣布的“以本月为正月,为一年之首”。这里的正月介乎今天的阳历三月与四月之间,因为近东一带,新年随春天降临而开始,各种节期都和四时运行配合,近乎中国的农历。一年之首的正月,也是春天重临,时序更新的月分。迦南人称这个月分做“亚笔月”(13:4;23:15;34:18)。后来以色列人被掳往巴比伦,正月也随当地习惯改叫“尼散月”(尼2:1;斯3:7),是收割初熟大麦的时候。另一套为农历,一年自秋季九、十月间开始。犹太教中人现在采用农历。
12:3 “羊羔”不限绵羊或山羊,但必须是没有残疾的一岁的公羊羔(5节)。从本节看,逾越节是一种在家庭中举行的仪式,后来成为一定要到耶路撒冷圣殿中去举行的大节期。
12:6 “黄昏”有几种说法:1.太阳下山与星星出现之间;2.太阳开始西沉,人影伸长,也就是午后不久,到夜间开始之前;3.白天的炎热开始消退(约下午三时)到太阳下山。法利赛人采用最后一说。犹太史家约瑟夫也以此法界定“黄昏”。
12:7-8 “血”是牺牲生命来挽救另一生命的表征(参利17:11)。“苦菜”很可能为游牧民族吃肉时用来调味的野生苣类植物,例如莴苣、菊苣等。以色列人吃苦菜,似为记念祖先当年在埃及为奴之苦(参出1:14)。
12:10 献祭物都守此例,以免献给神的东西受到不当的处理(参出23:18;利7:15)。
12:11 “逾越”就是门上涂有血的人家,耶和华神巡行时,会越过不击杀其长子。
新约圣经以“逾越节”为主基督救赎工作的预表(约1:29;林前5: 6-7;彼前1:18-19)。例如:1.羊羔须无瑕疵,要经过四天的检验观察才可宰杀(3-6节)。耶稣在世的生活,纯洁无瑕,经得起各种考验(路11:53-54;约8:46;18:38)。2.羊羔的血须涂在门上,以保护一家不受灾害;基督的血也遮盖我们的罪,作我们永远的赎罪祭(来10:11;约壹1:7)。3.当夜要吃羊羔的肉;基督也是信徒生命之粮(太26:26-28;林前11:23-26)。吃逾越节筵席为以色列人的义务和权利,却不是得救的方法。信徒今天乃因“从创世以来…被杀的羔羊”(启13:8)基督而得救;但须经常从圣经中领受神的话语,以强壮灵命。
12:12 神要惩罚埃及一切的神祇,包括被人奉作神明的法老,因为他们不接受摩西的要求。在全能神的刑罚前,这些神祇完全无力抗拒。
12:15 “无酵饼”用新收割的麦子不加酵制成,形状圆而平。“吃无酵饼七日”即守“无酵节”七天,此节和逾越节相连。逾越节在犹太历法正月十四日黄昏开始,无酵节则在次日举行,一连七日(利23: 5-8)。以色列人在此期内,不可吃任何有酵或发过酵的食物,家中一切有酵之物都须除掉。
酵是从发了酵的面团中取出来的发酵剂。旧约早期法例,禁止用有酵的饼献祭(23:18;34:25),但供祭司吃的祭饼可以用酵(利7:13)。新约圣经常常把酵当作罪的象征,诸如“假冒为善”、“恶毒”等都属“酵”(路12:1;林前5:8)。但耶稣也曾用酵来比喻天国,说祂的国度如酵之于面,本身很小,潜力极大,能迅速扩展(太13:33及注)。
“剪除”是将触犯律法的人,在神与亚伯拉罕后裔所立的约上成为无分,或给逐离以色列人的营。
12:22 “牛膝草”为极小的叶上有毛的长茎植物,因叶能吸水,以色列人在宗教仪式中用来洒水或血(利14:2-7;49-52;民19:2-6)。此植物属薄荷科,开白色花,有浓香。
12:23 “灭命的”指执行神旨意的天使(参撒下24:16;王下19:35;来11:28。)
12:26-27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为对下一代施行伦理与宗教教育的地方。让儿童自小便得到正确的信仰和人生观,是做父母应负的责任,不可推脱给他人(申4:9;6:4-9, 20;32:46;箴6:20)。
12:29 第十灾临到埃及一切头生的人与畜,但以色列人则平安无事。不少人曾用常理来解释以前九灾,但迄今无一人能圆满解释这最后一灾,因为这是神自己施行的奇事。
12:31-32 法老终于答应释放以色列人,带走一切牲畜。他承认了耶和华神的超绝能力,要求以色列人在旷野祭祀时,为他求神祝福。
12:35-36 从经文看,以色列人似乎不只住在歌珊一地,也有散居在埃及人中的。他们遵照神所嘱咐的(3:21-22;11:2)向埃及人要金银器皿和衣服,后来用来制造金牛犊(32:2-4),也用以建造会幕(35:22-24)敬拜神。
12:37 兰塞可能是今天的圣埃哈甲(San el-Hajar),疏割可能是今天中东达美拉特区(Wadi Tumilat)的帖尔马士古达(Tell el-Maskhuta)为以色列人逃离埃及后停留的第一站,位于苦湖西北。离开埃及地的以色列人单是男丁便有60万。若连妇人孩子,当达二、三百万。《民数记》11:21也记有相同的数目。出埃及后第二年,摩西在西乃旷野数点男丁人数,不计利未人,有603,550人(民1:46)。有的人认为从当年雅各下埃及时全家的人数,从埃及的国力养得起的以色列民的人数,以及从埃及到巴勒斯坦沙漠中的资源能养活的人数等等来看,以色列民不可能有这么多人。有的认为只有几千人,最多不会超过三万人。可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逾四百年,人口大增成为埃及的威胁(1:12);在旷野,摩西曾为供应食物与饮水发愁,都说明以色列人的数目的确很多。神的大能供应了他们。《民数记》l:46为人口统计数字,应是十分准确的记录,让我们看见神预备的丰富与奇妙。参《民数记》〈参考数据〉“人数的问题”。
12:38 “闲杂人”亦可译作“外族人”,包括在埃及为奴的他族人。他们希望与以色列人一同挣脱为奴生活。还有一些可能是埃及奴隶。
12:39 以色列人用无酵饼,因为走得太匆忙,得把搏面盆拂在身边(34节),现在才有时间烤无酵饼来吃。
12:40 神答应亚伯拉罕,他的后裔在埃及寄居,到第四代便可回归(创15:16)。当日一代计算法,是从出生到第一个孩子出世。依亚伯拉罕的情形来说,应为一百年,因他得到以撒正好一百岁。这与说以色列人在埃及一共住了430年,为从约瑟开始计算。《创世记》说的“四代”和《使徒行传》7:6的“四百年”都是约数。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分,照传统说是主前1446年。虽有人提出主前1290年的说法,但晚近的研究,都趋向支持传统的年分。(依《王上》6:1,我们知道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之前480年。所罗门作王第四年为主前966年,故出埃及一事应发生在主前1446年,约相当于我国商朝(殷)祖丁帝在位之时,早过纣王秉政300年。)
12:42 “这夜是耶和华的夜”也可译作“耶和华亲自守夜”。原文samar还兼有“保守、看顾、看察”的意思。这一晚,神保守、看顾以色列人,带领他们安全走出埃及。
12:43 本节到51节记述逾越节的定例,是12:1-20的继续。
12:44 以色列人不可用本族人为奴(参21:1-6)。若买外族人作奴仆,应视同家中一分子,给他们(男丁)行割礼(创17:27),接纳一同守节。
12:46-47 “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后来为使徒约翰所引用,预表主基督钉十字架时,身上的骨头没有被打断(约19:36)。这些定例强调守逾越节是全民结合和与神联合的表征:全家要在同一间屋子里吃(参22节),用全羊来烤(9节),骨头不可折断。以色列人个个都得遵守。
12:48 “外人”指在以色列人当中暂住的外族人,愿意守以色列人的宗教节期,受他们的保护。
“割礼”为以色列人与神立约的记号(创17:10);“逾越节”是立约之民与神属灵的联合,因此吃筵席的人必须先受割礼。
12:51 “按着他们的军队”:参6:26注及本书前的〈参考数据〉。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