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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九章-《圣经背景注释》

使徒行传第十九章-《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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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十九章


 

十九1~7
圣灵在以弗所浇灌下来
十九1 以弗所是影响整个亚西亚(不是指整个亚洲,而是指罗马的「亚西亚省」,相当于现在西土耳其)的大好地点。它是这帝国最繁荣、人口最稠密之省分中,人口最多的城市。亚西亚的正式首都是别迦摩,不过以弗所成为第一大都市,也是省政府真正的所在地。保罗经过「上边一带地方」,可能指他从北边较高的路线而来,没有走一般经过里迦(Lycus)和敏德谷(Meander valleys)的路线。
  「* 门徒」的意思是学生,或学习者,他们显然是向约翰学(十九3;另参十八25)。罗马世界是四海一家的,有些巴勒斯坦犹太人也到以弗所定居,在那里有很大、很古老、且有势力的犹太社群。

十九2 在大部分古代犹太教的经典,和路加福音─使徒行传中,*圣灵都是感动先知的灵。保罗察觉到,这些门徒虽有不少正确的知识,却缺少圣灵的感动(十八25)。

十九3~5 有关约翰的 * 洗礼,请参:马可福音一5的注释;有关奉耶稣之名的洗礼,请参:使徒行传二38的注释。

十九6~7 方言和 * 预言都是受感而说的话,证明他们已经领受了预言的灵;参十九章2节的注释。
十九8~12
真道在以弗所传开
十九8~9 哲学家常在租来的大厅讲课;这地方可能是同业公会的大厅,也可能是「演讲厅」(NIV)。(倘若是前者,推喇奴便只是屋主;倘若是后者,他就是经常演讲的人。以弗所的群众生活──包括听哲人演讲──都在中午结束;因此,如果推喇奴在早上演讲,保罗可以下午用同样的场地;如果没有人在那里演讲,保罗可能会早上在那里讲,讲完后再去做手工赚钱。)无论是哪一种,以弗所的居民都会将保罗视为哲学家,或是诡辩学者(sophists,职业的公众演说家)。许多早期的希腊罗马观察家认为,基督徒是一种宗教会社或俱乐部(就像古代其他的会社一样),或用这种结社方式运作的一种哲学派别。

十九10 以弗所是一座大都会,话语很容易从那里传到各地;如果保罗训练*门徒(正如哲人和 * 拉比所行的),并差派他们出去传播,这信息便能迅速传开。

十九11~12 保罗的「手巾或围裙」(NIV),是指绑住他的头以免汗水滴下的碎布,以及绑在腰上的工作围裙;他们拿走的时候,他可能没有注意到。术士常用这种工具来进行医治;*旧约的例子很少,但也曾出现(如:王下十三21;这与不洁净正相反,后者在旧约里通常是借着碰触而沾染)。
十九13~20
邪术的失败
  有些不懂道理的以弗所人或许会认为保罗是名术士,不过神似乎仍旧医治他们,好让他们留意祂的信息(十九11~12);可是神不会容许人任意用耶稣之名。以弗所以邪术的交易著名,许多人需要赶鬼,和避邪的保护。

十九13 术士常会呼求更高之灵的名字,以赶走较低之灵。根据法术的理论,驱魔者只要呼求某个神祇或神明的名字,便可勉强他们照自己的意思去行。古代的法术书籍显示,许多驱魔人都是犹太人,或对犹太教略有知识的人,这些经书列出各种可能的元音排列组合,以猜测如何读出神那不可读的名字(参二20~21的注释)。古代后期有些术士书籍把呼求耶稣的名字和其他办法并列,正如这个故事里的驱魔人一样,因为基督徒用这个名字可以赶出污鬼。

十九14 「士基瓦」是拉丁名字;耶路撒冷犹太人很松散地使用「大祭司」的称号,来指祭司权贵中最高级的成员,而士基瓦可能是随己意擅自用这个名字,也可能存同样的心态。从碑文和经文中都可看出,在巴勒斯坦以外,犹太人对祭司之称呼用法很不一致。一般人认为,犹太的大祭司应当能接近圣名(13节)与隐密之名,尤其是至高神祇之名,因此他们在法术圈中权力甚大;士基瓦可能在这圈子里相当出名。「众子」可能指他们是士基瓦公会的一部分,不过这个字可能是指字面意义。

十九15 古代的文学显示,邪灵对于权力小于牠们之人所发的命令毫不在乎,牠们只惧怕神,也能被力量更大的灵所支配(这次能够在术士身上显本事,或许牠们会沾沾自喜)。

十九16~17 这次事件显明,保罗,这位卑微的皮革匠,比术士更有能力(参:创四十一8、39;出七11)。

十九18 尽管犹太术士相当受欢迎,但大部分著名的犹太教师都公开斥责法术。当百姓认出,保罗的耶稣不像低级的灵可以被人操纵,便明白他是神的仆人,不只是术士而已。「承认原来的宗教行为」(NASB、NRSV)也可译为「暴露咒语」,一般相信,这样做可以除去咒语的能力。

十九19~20 写了法术的蒲草纸卷,卷成小卷,或作成小盒状,挂在脖子上,是一种护身符;路加所用的「书」或「卷」(NIV)字,可能指这类写了法术的蒲草纸卷。这些法术符咒在以弗所十分普遍,甚至这类东西在其他的希腊罗马文学中被称为以弗所的文字(Ephesia grammata)。古代烧书是代表斥责其中的内容(在* 旧约里,类似的作法,参:代上十四12)。所烧的书总价共计约一般工人五万天的工资。
十九21~22
改变方向
  保罗在暴乱发生(十九23~41)之前,就已经计划要离开以弗所;路加在此设定了本书余下内容的方向(参:路九51),大致而言,是先往希腊再走一遭,然后经过耶路撒冷,往罗马去。哲学家和 * 拉比期待 * 门徒服事他们,*旧约也有先例,如约书亚服事摩西;伊莱沙服事伊莱贾;基哈西服事伊莱沙。以拉都可能有一段时间曾经在哥林多担任过公共事务的官员(aedile)(参:罗十六23的注释);若是如此,这节经文便显示,在*神国里衡量地位的标准,和世俗不一样。
十九23~41
亚底米和民生经济
  宗教的敬虔常成为外壳,遮盖住经济的算盘。亚底米神庙不单是庙宇,也有银行的作用,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会把钱存在那里。大约主后四十四年(保罗抵达之前约十年),那里的碑文显示,由于金钱管理不当,庙里的钱流到私人口袋里,因此地方官必须介入庙里的财务。在以弗所,政治和宗教关系紧密,因为宗教与经济,和当地市民的骄傲,都与以弗所亚底米的崇拜不可分割。

十九23 亚底米的诞辰之月相当出名,称为亚底米月,当地会举办盛大庆典,首领们(Asiarchs,参十九30~31的注释)都会出席(31节)。有些学者认为,这则 * 叙事若是在当时发生,最为合理;虽然这个理论有可能性,不过善男信女对亚底米的忠诚合年不减,而与保罗有深交的首领本来就都住在以弗所。

十九24~25 同一个行业的人会组成公会(collegia),这些公会制定行业的规矩,也共同维护该行业的利益。小型神庙可以当作纪念品和护身符;我们所知道的多半是陶制品,因此底米丢似乎是招聚了其他作神庙的人,不只是银匠而已。小的亚底米金像或银像,重约三至七磅,是用来献在她的庙里。

十九26 「不是神」是以赛亚书(如四十四9~20,四十六1~11)和犹太教反复出现的话。到第二世纪初,附近一省的罗马省长埋怨说,神庙的神明没有人理会,因为信基督教的人太多。这位省长报告说,在逮捕了许多基督徒之后,才开始有人再去买动物作祭牲。

十九27 「普天下所敬拜」反映出以弗所的亚底米神庙很特殊,和其他亚底米崇拜的形式不同;它在地中海一带至少有三十三处敬拜中心。许多古籍都可以为她的名声作见证:她用异象命令信奉者传播她的教门;她的神庙约有三百五十呎长,一百五十多呎宽,是古代七大奇观之一;有四十五名撒狄的居民遭人指控,说他们攻击以弗所的亚底米信徒,后来被判处死刑;犹太典籍中也提到她的庙。它位于以弗所城东北一哩半。

十九28 「大哉〔某神〕!」的呼喊,似乎是表达崇敬的标准模式。

十九29 在古代的都市里,因为人口稠密(一英亩约二百人,这种密度在西方只出现在贫民窟里),消息和动乱都传播得很快。市民的集会平时都在这个露天戏园举行,里面可以容纳约两万五千人,直径约五百呎,放着许多神祇的像。

以弗所的大剧院(戏园)以及亚比安大道


十九30~31 「首领」(Asiarchs)是该省最著名的人,他们每一年轮番主持敬拜皇帝和女神罗妈(Roma)的宗教。东希腊的各大城常彼此竞争,看哪一城的皇帝敬拜办得最盛大,因此「首领」与当地居民的骄傲感息息相关。他们有权管理戏园,不过在此他们无法平静动乱;最多只能要求犹太友人不要进到戏园去。(按照罗马习俗,他们可能视自己与保罗的「友谊」为庇护人与受庇护者的关系;无论实况为何,路加要我们知道他们对保罗的关心,意味着保罗已经对高层人士产生一些影响力。)

十九32 希腊喜剧常以诙谐的方式刻画人的愚昧:路加的读者看到群众连闹事的原因都搞不清楚,一定会发笑,其实这种无知正是暴民心理的特色。路加在此用希腊文「公民聚集」的术语,必定具讽刺意味:这次乃是动乱,并不是合法的聚会(39节)。

十九33~34 罗马亚西亚的犹太人平时很谨慎,不去触犯当地的居民,亚力山大显然想要解释说,这次的动乱不是犹太人煽动的。但是一般希腊人的反犹太教情绪,以及知道犹太人只接受一位神的知识,让他们以为,犹太人乃是要解释他们为何要为此动乱负责。(这次事件可以说明,为何在二十一章27节,犹太人那么讨厌保罗。)公开的审讯若有争议,也会引起群众的喊叫。

十九35~36 此处书记的讲话费了一番心机,设法让群众转向(36节)。「城里的书记」(NIV)是最高的民事官员,他要向公民说明聚集的规定,并向罗马的省府官员(总部也在以弗所)作市民的代表。所谓以弗所为亚底米神庙的「看守」者,这个名词是术语,出现在碑文上。小亚细亚还有一些受人崇拜的神像,据说也是从天上落下来的。

以弗所的亚底米女神


  对这雕像图片上的球根状附着物,有不同的看法,如:乳房、阉割之睪丸、水果、蜜蜂,或鸵鸟蛋;这些解释显示,这是亚洲式的丰肥女神,和地方上的母神有关,和希腊的处女亚底米神相当不同。(有些学者认为,这些东西代表行星,这便符合亚底米的形像:她是将人从命运中拯救出来的神祇,而她以星球为代理人。)

十九37 「偷窃庙中之物」被认为是最不敬虔的罪之一,这个名词后来代表广义的「亵渎行为」(sacrilege)。

十九38 这一时期亚底米神庙的财务丑闻,是透过法庭审理,可向方伯上告;这次非法的集会是因经济的争论而引起,所以应该用同样的方式来处理。
  这个省有九个不同的城,方伯在不同的日子于各城中和市民见面。每一省只有一位方伯,但是路加用复数,因为以弗所的方伯约在主后五十四年过世,在新的方伯来到之前,可能由几位官员执行他的职务。

十九39 后期有份资料宣称,这种聚集一个月有三次。市民合法的集会和动乱式的聚集(正如此次的情形)完全不同:前者为罗马人喜欢,但后者却会招致罗马人对该城的管教。

十九40~41 城里的领袖警告百姓,罗马人会听到他们的动乱,这种例子曾出现在别处;数据显示,以弗所还发生过其他的动乱,不过罗马人从未前来打压。不过,以弗所可以享受「弗里敦」的特权(包括自己可以有议会),则完全有赖于罗马的恩惠;有些拥有这类特权的城市曾经反叛过。第一世纪有一位著名的 * 修辞学家,狄奥.屈梭多模,他警告另一座亚洲城市的市民说,凡是误用言论自由的人,已经丧失了这样的权利。——《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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