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卅二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以西结书第卅二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以西结书第卅二章
战兢哀哭(三十二1~16)
.鳄鱼灭亡(1~10)
以西结在这个寓言中,主要论到埃及王法老如何遭受刑罚。一般的释经家相信法老王在此被描写为一条鳄鱼(参二十九3~5),在江河中搅动,使河水浑浊。然而却因这种侵略和搅扰而引致神的审判:多国的人民用神的网把牠从水中拉上来,丢弃在地上,飞禽走兽都来吃牠。
法老王的死亡引来大自然巨大改变,因为神将天空遮蔽,太阳、月亮、星宿均暗淡无光,以显示这是一件严重的事情。并且,当这事件传到列国时,即使那些不认识他的人也对他的遭遇感到愁烦、忧虑和恐慌,因为「他们各人为自己的性命时刻战兢」。
.绝然荒凉(11~16)
先知接的预言是从法老王转移到埃及国民的身上。他们将被巴比伦勇士的刀歼灭,使他们不要恃势骄傲。不但如此,耶和华更使埃及地荒凉,浑浊的水必会因为没有人脚和兽蹄的搅动而澄清,这地将失去以往的生气和热闹,这是一幅多么凄清枯荒的景象啊!然而,我们不可忽略,在这一切的演变中有神的旨意和作为,祂要埃及和列国均认识祂,知道在君王之上仍有耶和华在当权。这事件对我们基督徒又有何意义呢!教会又是否能藉此反省人数疏落、事工发展不济的情形,从而寻找出解决之路呢!
思想 当我看到别人在信心上有软弱时,能否带给我一点积极的提醒?
骄傲的下场(三十二17~32)
.埃及覆亡
在历史的兴替中,涌现了不少强大的国度。埃及的衰亡,在整体历史上并不是出乎意料的结局。但以西结先知对埃及的裁决,是要她与向来受鄙视、未受割礼的人一同沉沦,一同躺卧在阴间(19)。这种刑罚,可说是对埃及的骄傲作出了大大的讽刺。
.仗势力
当埃及被扔在阴间时,她并不感到孤单,因为在她之前,那曾称霸于昔日世界的帝国,包括亚述、以拦、米设、土巴;在她同期的,包括与她为敌的以东、北方的众王子和西顿,均同被置于那里。纵使他们均一度「仗势力,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列国还是经不起神的审判,按自己所犯的罪孽被罚。对埃及法老王来说,却能带给她一点安慰,因为埃及并非唯一在历史中称雄而遭受如此下场的国家。
然而,以西结先知说这段预言的目的,一方面对埃及作出严厉的警告,期望她能从亚述等列强的覆亡中得教训,从而改变她对神的骄傲,和对人的不忠诚。可惜,她却选择与神抗衡的位置。另一方面,这个预言也令被掳的以色列人稍觉安慰:神是历史的主宰,没有势力能与祂对抗,并会向列国追讨所生出的罪行,按公平和公义作出裁决。基督徒啊!我们也要时刻省察自己的罪,是否生活在罪恶中得罪神,若是这样,可以坦然无惧的来到神面前求赦免,祂必应允(参约壹一8~9)。
思想 我是一个顺服在主权威之下的基督徒,还是顽梗悖逆不听主教导的信徒?──《新旧约辅读》
(f)为法老举哀哭泣(卅二1-16)
本段有确定的日期,先知受命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在结语中,不仅为埃及,也为埃及的众举哀(16节)。在形式与内容上,与本书十九章十分相似。
但是传信者的形式不在第二节,却在第三节及十一节,似乎应分为二分段:三至十节,十一至十五节。在第八节及十四节有结语:「这是主耶和华说的。」可见第一分段应分为两小段:三至八节,九至十节。另一段是十一至十四节。两次提说哀歌:二节及十六节,这两节各自独立,为埃及王法老以及其它众举哀,因他们会遭受极大的灾害。
三至八节似用了不少神话的用词,无非解释埃及在神话的迷信虚妄之中。神话的中心,是深海中的大鱼,不是尼罗河的鳄鱼。海怪除去之后,有幽暗,这是耶和华的日子。
九、十节不再提说海怪,而是论埃及的流逐,列邦对它的反应。以下的经文:十一至十四节提出尼布甲尼撒王征服埃及,是耶和华的审判。十五节再强调认识的形式,「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十六节是编者的附注,犹如本书十九章十四节,卅一章十八节。下文(17-32节)给予埃及最后的判案:沉沦阴间。
「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卅二1)
照计算,这应为主前五八五年三月初三日。但在七十士译本,不是十二年,而是十一年,早一年可能比较准确。无论如何,这已经是耶路撒冷被掳之后日子了。
「人子阿,你要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说:从前你在列国中,如同少壮狮子。现在你却像海中的大鱼。你冲出江河,用爪搅动诸水,使江河浑浊。」(2节)
在哀歌中,埃及王法老,被形容为列国中的少壮狮子。少壮狮子原是形容为犹大王,是犹大王的头衔(十九3、5起)。先知对法老说,你自己以为在列国中是最强盛的,如少壮狮子,「如」可译为「毁灭」1或「静默」。2少壮狮子一来,就将列国毁灭了,或使列国惊惶得不敢张口,只是静默。
但是你却像海中的大鱼。廿九章三节是尼罗河的鳄鱼。这里的大鱼并非说明那一种大鱼,但必是十分凶猛有力,在鼻孔喷气,以尾巴搅动海水,使人惊惧,参阅卅四章十八节。深海与江河在此处似是同义字。这大鱼是神话中的海怪,在深渊中作怪,极尽扰乱的能事,将水浑浊,似是超人力的破坏,描写埃及王法老的凶暴与猛烈行为,但最后必失败。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用多国的人民,将我的网撒在你身上,把你拉上来。」(3节)
巴比伦如鱼网一般,要将埃及的法老如鱼一样拉上来,无法逃脱。那原是指犹大王西底家,如鱼被网住捕获(十二13及十七20)。鱼网在本书其它经文也曾出现,如廿六章五、十四节,四十七章十节。哈巴谷书一章十五至十七节描述迷信武力而被网罩住。
在巴比伦的神话中,玛都克将混乱的神明(Tiamat)网住。3可见在古代近东,这是一幅热悉的图画。
多国的人民,是神用作审判的工具。在廿三章廿四节,神说:「我要将审判的事交给他们。」
本段都是以第一人称,表明这是耶和华直接的言词。
「我必将你丢在地上,抛在田野,使空中的飞鸟都落在你身上,使遍地的野兽吃你得饱。」(4节)
从水里捞上来,丢在旱地,就必被晒干。尸体被飞鸟与走兽吞吃。在上半节,是重复廿九章五节的经义。在下半节,可参考卅一章十三节。海怪只能在深水中活动,一旦丢在陆地,必无法生存。
「遍地的野兽」在七十士译本与叙利亚译本为「地上一切的野兽」。
「我必将你的肉丢在山间,用你高大的尸首填满山谷。」(5节)
这是一幅战争的图画。战败之后,许多阵亡的兵士尸体遍野,在山谷中也填满了,表明死亡的众多。「高大」原指尸体,高大的躯体应是十分精壮的将士,但也都阵亡了。可见惨状的一斑。
「我又必用你的血,浇灌你所游泳之地,漫过山顶,河道都必充满。」(6节)
在希伯来文,「你的血」原为「你的涌流」,当然是指流血,可能仍以尼罗河的流水。对埃及来说,尼罗河是他们生命的脉膊,好似血管一般,现在河水泛滥,流出河道,使地面淹没,水中的生物(甚至水怪),也都在陆地。在洪水退去之后,生物全部都在地面晒死,暴尸在外面。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7节)
神刑罚他们,如火一般扑灭。此处中译词十分忠实,因为原文确为这样(to quench)。但在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十七节也指军人的死亡,所以灭绝埃及王及他的百姓,是神对他们的刑罚。这就可以联想以色列人出埃及前的情景。当时神惩治他们,给予他们严重的警告。在降下的十灾中,第九灾是黑暗,埃及遍地有可怕的黑暗(出十21-23)。黑暗是耶和华日子的特别景象(可参考摩五18、20;番一15及珥二2、10)。
「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这是主耶和华说的。」(8节)
这是埃及遭难的日子(三十9),但此处并未提及「日子」,却明显是那种景象。在上节提到月光与星光俱都昏暗,有密云遮掩。这也在三十章三、十八节描述,「遮掩」在上节提了两次,廿六章十九节如大水淹没,卅一章十五节「遮盖」,也有使之昏暗的涵义。
这里天上的亮光,好似灯火一般,要熄灭了。在撒母耶耳记下十四章七节提哥亚的妇人对大说的话,炭火灭尽,指家中的男丁死去,希望就消失。在撒母耳记下廿一章十七节,将士们劝大不可出战,恐怕熄灭以色列的灯。
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十七节:他们灭没好像熄灭的灯火。神的恩惠,是不吹灭将残的灯火(四十二3)。但是此处神对埃及不再容忍,无法留情,必将埃及的法老与他的人民全部灭绝。
「我使你败亡的风声传到你所不认识的各国,那时我必使多民的心因你愁烦。」(9节)
这里「败亡」是指被掳,埃及的前途只有完全败亡,必被掳掠。这将成为各国可怕的警告。这里不是只指法老王,而指埃及整体。
这样的风声传到埃及所不认识的各国,那时多民的心因埃及愁烦。愁烦是有「发怒」的涵义,可参照八章七节,「惹我发怒」。埃及已将被掳,在廿九章十二节,必成为荒凉。
多民是多国的民(3节),又是本节所描述「所不认识的各国」。他们显然很敏感,对埃及的命运十分注意。或者想侵略掳掠,不想巴比伦独占。或者是一种狐死兔悲的心理,怕巴比伦下一步会对付他们。似乎后者是正确的,因为下节描述他们的战兢。
「我在许多国民和君王面前向你抡我的刀。国民就必因你惊奇,君王也必因你极其恐慌,在你仆倒的日子,他们各人为自己的性命时刻战兢。」(10节)
再提许多国民,耶利米书十五章十四节,十六章十三节,十七章四节以及廿二章廿八节,「在你所不认识的地」,原是指以色列人被掳,现在埃及会遭同样的命运。
耶和华审判埃及,也是向列邦宣告审判的信息。祂在万民面前,向埃及抡刀,将刀左右挥动,施行杀戮。这是列国的国民所惊惧的。可参考廿六章十五至十八节,廿七章廿八至卅二节,廿八章十九节。
「我的刀」在下节就说明这是巴比伦王的刀。在十一至十四节,「刀」是主题。
「主耶和华如此说,巴比伦王的刀必临到你。我必藉勇士的刀使你的众民仆倒,这勇士都是列国中强暴的,他们必使埃及的骄傲归于无有。埃及的众民必被灭绝。」(11、12节)
本书廿一章,巴比伦王使犹大想起罪孽,知道这是耶和华的刑罚。在此处巴比伦王的刀,也该使埃及王想起他与全国所犯的罪。
勇士是列国中强暴的,廿八章七节,三十章十一节,卅一章十二节。「勇士」又在本章廿一节,廿七节以及卅九章十八、二十节提及。神用他们除去埃及的骄傲。
埃及的骄傲是他们自认有力量防自己,三十章六、十八节。这骄傲(七20,十六49、56)不只是法老,也是他的众民(本章16、18、20节,卅10、15及卅一2、18)。
「我必从埃及多水旁除灭所有的走兽,人兽蹄必不再搅浑这水。」(13节)
多水是指尼罗河,埃及必变为荒废之地,人民被掳,走兽也都灭绝(廿九11、12)。所以河水不再被搅浑了。
本节又再开始哀歌的形式,正如第二节所说的,但并未明说,只知韵律方面可以看出。
「那时我必使埃及河澄清,江河像油缓流。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4节)
没有野兽及牛羊行走尼罗河的堤岸,水流就可十分澄清。其实尼罗河涨溢,河水呈黄色。因为河泥搅浑了。这样灌溉农田,必十分丰饶,菜可多产。但是这种情形不会产生,因为埃及全地都荒废了。
江河像油缓流,是有神话的背景。在乌格理的文献中,巴力在梦中看见天上降下油来,使河流有蜜。这也是一种乐园丰盛的情景。4但是此处描写的适得其反,因为江河的缓流,没有涨溢,没有灌溉,没有丰收。
埃及的败亡,必使以色列家的角发生,这是这里有弥赛亚的盼望,为犹太拉比所重视的,可参阅廿九章廿一节。5
「我使埃及地变为荒废凄凉,这地缺少从前所充满的,又击杀其中一切的居民。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15节)
耶和华的审判临到以色列,使以色列地荒废(十五8)。神同样使埃及地荒废(廿九10、12)。这地缺少从前所充满的,「使这地和其中所有的变为凄凉」(卅12),十九章七节也有同样的词句(参阅十二19)。
埃及的居民都遭击杀,是耶和华的刑罚,不容忽略,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这是结语的方式,却在下节再加以说明。
「人必用这哀歌去哀哭,列国的女子为埃及和他的众也必以此悲哀。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6节)
哀哭是由妇女来担任举哀的行动,耶利米书九章十七、十八节特别说明。6在本书廿六章十六节起以及廿七章廿九至卅三节,哀歌是男性唱出的。但是这些无非说明举哀是普遍的事,因为审判是普遍的,没有人可以逃脱,这是耶和华的审判,使众人都惊怕。
本段(1-16节)描写统治者为少壮狮子与海中的大鱼,只是妄自尊大的骄纵与狂傲。但是先知却为他们未来的结局而哀恸。
在描述审判的事上,神要将他们从水中拉出来,放在陆地上,让他们暴毙。神也除去天上的光亮,使地上昏暗无光。这些无非表明神的忿怒是可怕的,审判来到,无人能够经受。
这是先知直接论埃及的预言,也针对世界的强权,因为属世的权势必须倾倒。耶和华是历史的主,祂必藉审判显示祂的公义。这是有历史的见证,无法否认,更不容忽视。
本段的主题是在十二节,埃及的骄傲与埃及的众民,必被灭绝,必归乌有。
1 W. Gesenius and F. Buhl, Hebraisches undaramaisches Handworterbuch zum AT, 1975, R. Smend, Der Prophet Ezechiel,1880.
2 L. Koehler and Walter Baumgartner, Lexiconin Veteris Testamenti Libros, 1953; G. Fohrer and K. Galling, Ezechiel,1955.
3 Enuma Elis% IV, 95, J.B.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Text, 1955, 67 H. Fredriksson, Jahwe als Krieger, 1945, 74f. 79f.
4 C. Gordon, Ugaritic Literature, 46;G.R. Driver, Cananite Myths, 112f.
5 B. Sanh. 98a.
6 H. Jahnow, Das hebra/ische Leichenlied im Rahmen der Vo/lkerdichtung, 1923, 60.
(g)埃及沉沦在阴间(卅二17-32)
「人子阿,你要为埃及众哀号。」(18节)再重复本章二节的哀歌。在形式上与十九章相似。可见在本段(17节起),仍继续哀歌的体裁。在内容方面,亦没有改变。
在为埃及举哀之后,亚述在那里(22节),以拦也在那里(24节),米设士巴在那里(26节),以东在那里(29节)。「在那里」可说是钥节,不住的重复,确甚有意义。
从埃及的众起,提到各处的众,以及他们的坟墓,一再提说,也是值得注意的事。
当神命令先知作哀歌,必嘱咐他说话,如本章二节,卅一章二节有「说」字。但此处没有。十八节也不用「哀歌」,而用哀号。在耶利米书九章十八节:「哀号」,是以两行二比二的方式,共四拍。但九章二十节:「哀歌」,就成为五个重点的旋律。哀歌常作今昔的比较,但此处(卅二17-32)没有这些论调,哀歌通常有安慰之言在后面,但有些哀歌是讥刺性的,如以赛亚书十四章。本段可与该章比较。卅一节虽提到安慰,却不是哀歌之后的慰语,所以与一般哀歌不同。
要旨方面,应在廿七节:他们与未受割礼被杀的人一同下去,却不得与他们一同躺卧,因为埃及还不如他们。
本段的日期应在耶路撒冷城被毁之后不久。埃及的沦亡,将与其它三个国家一同陷落:亚述、以拦,以及米设士巴。这里没有提巴比伦,因为为时尚早。其实这三国是在巴比伦东邻与北邻,可围城一个半圆形。。他们都在神公义的审判之下。
「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阿,你要为埃及众哀号,又要将埃及和有名之国的女子并下坑的人,一同扔到阴府去。」(17、18节)
照计算,日期应为五八五年四月一日,那时在耶路撒冷沦亡之后,巴比伦王现在可自由将军力集中于埃及,施以攻击,犹大也正在叛变之中(本书十七章)。比较日期,是在卅三章廿一节的后两个月。
人子再受命向埃及作哀歌,哀歌是形式,而哀号是实际表达的情绪。「下坑」在本书多次提及,这是耶和华的作为,将他们带下去。这好似列国中的强暴人(廿八7),带锋利的刀剑,先知的话使他们无法存留,必须下到阴间,下到深坑,完全毁灭。
有名之国,就是十七章廿三节「高处」,原为象征埃及强盛势力的香柏树。此处也指埃及以外的列强,他们都将有同样的命运。
「你埃及的美丽胜过谁呢?你下去与未受割礼的人一同躺卧罢。」(19节)
埃及常为她自身的美丽骄傲,美丽指他们权势的强盛。也指他们物质的丰富。创世记四十九章十五节指土地肥沃,以肥地为美。至于美丽指友情(撒下一26),爱情(歌七7),不是在此处的涵义。这里的美丽曾在本书卅一章树的表象中说明,也在描述推罗时提说。但是这样的荣美是无法持久的,都必下去。
未受割礼的如非利士人,在巴勒士坦的其它国家,必被毁灭,而埃及与他们将受同样命运的支配。上节与下坑(廿八8),是死人被埋葬,也是阴间另一个世界,不是活人之地(21、27节及卅一15-17)。在近东的神话中,对阴间有十分详尽的描述。例如苏美利亚与亚甲的神话中,在阴间有七道门,通往女神的宝座,那旅程阴森可伯,耸人听闻。在地下有黑暗的房屋,里面都是麈埃,住在那里的,看不见光亮,以土块当食物,没有衣服披身,只有翅翼一般的鸟毛,不足御寒。门闩不能打开,只可进去,无法出来,永远在痛苦之中。1
这里经文所描写的,却是巴比伦的说法,是指下入阴间,为莫大的耻辱,可参考以赛亚书十四章四至廿一节。照十八节所说,在阴宅的荣耀中安睡。2这所谓荣耀,是指很铺张的葬礼,列国的君王大概是专指亚述王。3其实葬仪是否讲究,死后的情况也没有甚么差别。以西结是否受以赛亚影响?在叙述埃及将来的命运,必会像一般人一样被抛弃,没有善终与厚葬。以西结是祭司出身,尤其注意礼仪的洁净,所以提到未受割礼的人,是表明他们是污秽不堪的,而埃及与那些人同列。在廿八章十节,推罗王必死,与未受割礼的人一样。现在埃及与未受割礼的人一同埋葬,必有无限的羞耻。
「他们必在被杀的人中仆到,他被交给刀剑,要把他和他的众拉去。强盛的勇士,要在阴间对埃及王和帮助他的说话。他们是未受割礼被杀的人已经下去,躺卧不动。」(20、21节)
战争的刀剑,使许多兵士倒在沙场。埃及战败的惨状必是这样。埃及王法老和他的众都被拉去掳去,埃及的败亡是必然有的事。
强盛的勇士,在本章十二节,他们是列国中强暴的,在卅一章十一节,他们是在列国中大有威势的,两者的涵义几乎相同,虽然用字不同。
这些勇士说话,无非是见证历史的实况,埃及的命运已经成为事实,与被杀的,未受割礼的同埋,这双重的描述,是强调埃及王及众都是不洁的,羞耻的,也都是悲惨的。
「亚述和他的众民,都在那里,他民的坟墓在他四围。他们都是被杀倒在刀下的。他们的坟墓在坑中极深之处。他的众民在他坟墓的四围,都是被杀倒在刀下的,他们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22、23节)
亚述仅在巴比伦之前的强权,却因凶暴而沦亡。在以赛亚书(十13起)的预言中,他们的残暴必受应得的报应。这是令人惊恐的事,在论推罗,提到惊恐,在此处论埃及,也是同样的悲剧(在23-27、30、32节中提到惊恐,共有七次)。
这些凶暴的勇士都是在战场上阵亡的,被刀剑所杀。亚述的坟墓都是在坑中极深之处,正如以赛亚书十四章十五节。这些都是君王贵族,不仅兵士死得悲惨,连首领们也遭受同样的命运。
亚述的败亡,对世界的影响实在巨大,尤其那些迷信武力,依附权势的,看到这种情形感到惊恐,震惊与恐惧,他们不知怎样等候未来的命运将临到他们。他们现在虽还在活人之地,但不久必到深坑。
「以拦也在那里,他的众在他坟墓的四围,都是被杀倒在刀下,未受割礼而下阴府的,他们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并且与下坑的人一同担当羞辱。人给他和他的众在被杀的人中设立榻,他民的坟墓在他四围。他们都是未受割礼,被刀杀的。他们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并且与下坑的人一同担当羞辱。以拦已经放在被杀的人中。」(24、25节)
以拦为巴比伦的东邻,首都是书珊。其地理环境还未有学者很多的研究。4根据亚述的史记,在主前第七世纪的四十年代,亚述与以拦为夺强权,争夺甚久。亚述王征服以拦以后,掠夺了不少掳物。先知耶利米曾论以拦,时间是在西底家王的初期(四十九34-39),以拦日后竟使新巴比伦势力倾倒。以西结此处是论以拦当时的情况,必下阴间,与未受割礼的在一起,说明不洁与羞辱。
以拦的凶暴,甚至攻入巴比伦领域之内,可见这国的强悍是令人惊恐的。以拦在亚述之后,事实上,她是在六五○年被亚述征服,以后才再兴起,成为巴比伦的威胁。这里所预言的,只指她受亚述的辖制,也曾下去阴间,受苦受羞辱,使世人惊恐。
「米设、土巴和他们的众都在那里,他民的坟墓在他四围。他们都是未受割礼被刀杀的。他们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26节)
米设、土巴这两个名常连在一起,在诗篇一二○五节只提米设。地点是在小亚西亚,受西古提人攻击。在卅八章起再被提说。在亚述的历史后期,米设、土巴仍是威胁的力量,造成极大的危害。以西结也许指米设、土巴,为北方危险的势力,但是当时已经是沦亡了,好似埋葬在坟墓里一样。
他们都是未受割礼被刀杀的(仍继续以上的经文)。他们是不洁的,也是受辱的外邦人。他们的结局必令人惊恐,与以上的经文论述一样。
「他们不得与那未受割礼仆倒的勇士一同躺卧。这些勇士带兵器下阴间,头枕刀剑,骨头上有本身的罪孽。他们曾在活人之地使勇士惊恐。」(27节)
他们不得与那些勇士一同埋葬。勇士原有形容词:「古时」。古时的勇士就是创世记所描述的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六4)。那些人既有声望,就必有尊荣,甚至埋葬也极为讲究,但这样的尊荣,却不是以拦人可以享受。军人厚葬,有兵器刀剑一同陪葬。「罪孽」(WNTM)是原文,但有人将这字改为「盾牌」(SNTM),有盾牌摆在他的骨头上,似甚为合理。5
他们不仅使一般人在活人之地受惊恐,也使其它勇士寒心,知道穷兵黩武最后的结局。
「法老阿,你必在未受割礼的人中败坏,与那些被杀的人一同躺卧。」(28节)
先知再回到法老处,而法老宣布最后的结局。本节下句,在七十士译本是省略的。
埃及被埋葬,却没有这样的荣耀,必像其它的国家一般,受尽羞辱,因为他们犯了罪,毁灭是必然的。
「以东也在那里,他君王和一切首领,虽然仗势力,还是放在被杀的人中。他们必与未受割礼的,和下坑的人一同躺卧。」(29节)
论以东,在廿五章十二至十四节已经宣布刑罚了,他们是与犹大有仇恨的。以东当然不能与那些强国比较,但是他们仗势欺人,仗的势就是巴比伦。他们虽有受割礼的习俗,却仍与未受割礼的人并列,也必遭羞辱,因为他们最后的结局是下坑躺卧,埋葬而毁灭了。
这里只提到君王与首领,没有提到众,尊贵者尚且羞辱,更不必提一般的平民。
「在那里有北方的众王子,和一切西顿人,都与被杀的人下去。他们虽然仗势力使人惊恐,还是蒙羞。他们未受割礼,和被刀杀的一同躺卧,与下坑的人一同担当羞辱。」(30节)
北方的王子就是那里的首领。「王子」一词可能是借用亚甲文(nasiku)。由于阿拉伯文 nasaka 字根相同,可能是同一字源,原意为献祭,那么首领与献祭有关,很可能是祭司。6同一用词也在約书亞记十三章廿一节「首领」,诗篇八十三篇十一节「王子」。在耶利米书廿五章廿六节,北方的诸王,「北方」比此处的要广大,指北方的帝国。
这里特别提出西顿人是该地的居民。所以「北方」也许只是巴勒士坦的北方而言。蒙羞曾在十六章五十二、六十三节以及卅六章卅二节,是指死后埋葬,极为草率,没有哀荣。
「法老看见他们,便为他被杀的军队受安慰,这是主耶和华说的。」(31节)
当法老下入阴间,使阴间的人得安慰,连尊荣如法老的,都一同下坑。现在法老下坑之后,受了羞辱,看到别族的尊贵人下坑,也因此得安慰。这是从卅一章十六节看到同样的心情。
「我任凭法老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法老和他的众、必放在未受割礼,和被杀的人中。这是主耶和华说的。」(32节)
这节可说是第二个结论。首先,结论总不能述说法老受安慰。耶和华是历史的主,甚至法老的毁灭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是祂的目的,因为祂的公义必须伸张。法老和他的众已经受了羞辱,使世人都惊恐,受严重的警告。神已发出最后的宣判。
本段(卅二17-32),重复几个重要的用词如「众」、「未受割礼被杀的人」、「下坑」、「躺卧」以及「羞辱」,表明强权无论在世如何显赫,死亡必将一切都消灭,归于乌有了。
神必使众人无论尊卑高下归回麈土,祂的呼唤令人震惊,历史的事实也足使人惊恐。神的审判是确定的,谁也无法逃脱。
1 J.B.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52-57, 106-109, 103-104, 107, H. Kees, Totenglauben undJenseitsvorstellungen der alten A:gypter, 1956; J. Kroll, Gott und Ho/lle, der Mythus von Descensuskampfe, 1932.
2 G. Quell, "Jesaja 14:1-23" inFestschrift Friedrich Baumga/rtel zum 70 Geburtstag, 1959, 131-157.
3 J. Hempel, Die althebra/ische Literatur und ihr hellenistisch-ju/disches Nachleben 1930, 29.
4 H. Schmo/kel, Geschrchte des alten Vorderasien,1957.
5 J.W. Wevers, Ezekiel, 247 随从 Cornell 的说法。
6 J. vander Ploeg, "Les chefs du people d~Israe/l et leurs titres," Revue Biblique,57(1950) 40-61. esp. 51.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