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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第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以斯拉记第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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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第七章

7:1 本章开始记述以斯拉返国的事。关于以斯拉的身世,看书前〈参考资料〉“作者”条。

以斯拉返国的年份,一般相信为主前458年。但因本节只记“亚达薛西年间”,而波斯王叫这个名字的共有三人,故引起了一些年代解释上的困难(看〈参考资料〉“解释的困难”条)。若为亚达薛西一世,以斯拉返国便在主前458年,本章所记的事距圣殿重建完成,中间已隔了差不多60年。

以斯拉是犹大百姓被掳时的大祭司西莱雅(王下25:18)的后代。本节至5节的家谱共记有他的先祖16人,直溯大祭司亚伦。

7:6 “文士”:精通摩西律法的圣经学者,是以民被掳巴比伦后才有的一种职务,负责过去由祭司担任的教导律法的工作(申33:10;玛2:7)。以斯拉称为文士,因他在波斯宫廷中从事秘书和教导律法的工作。

7:7-8 亚达薛西王第七年即主前458年。以斯拉于宗教历正月初一(阳历四月八日)离开巴比伦启程返国,五月初一(阳历八月四日)便到达耶路撒冷,全程约1,350公里,需时四个月。若无妇孺同行,时间当可缩短。

7:12 “诸王之王”为波斯王喜欢用的自称。

7:13 此处用“以色列人”而未用“犹大人”,可以看见以斯拉团结全民为一的努力。草拟谕旨的可能是在宫中供职的犹太人,更可能就是以斯拉自己,因他是专责管理以民事务的秘书。

7:14 七个谋士为宫廷中具有很大影响力的王室贵族,有波斯人,也有玛代人。

7:15 波斯宫廷财政富裕,慷慨乐施,而恢复各地圣所为历朝政策。以斯拉从国王、谋士和巴比伦的人民之处得到经费。这些钱不同于1:4,无强迫性,全属乐意的奉献。8:26-27记有所得金银的总数,规定用于购买祭牲,但剩下的由以斯拉自定用途。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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