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第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以斯拉记第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以斯拉记第一章
1:1 本章记犹大人的首领设巴萨率领被掳巴比伦的犹大百姓回国。波斯王古列二世与主前539年十月战胜巴比伦,成为巴比伦王(5:13;尼13:6),实行新政策,遣返自各国掳来的百姓,包括当年尼布甲尼撒掳去的犹大人,准他们重建耶路撒冷的圣殿。
古列在二十年间将一个籍籍无名的小王邦以拦扩大到成为囊括玛代、波斯、吕底亚、亚述,最后且征服巴比伦的大帝国。他下诏时作波斯王已多年(主前559-558年登位),但作巴比伦王取得原属巴比伦在巴勒斯坦和犹大的控制权,则为第一年;故说“波斯王古列元年”(主前538-537年)。
先知耶利米预言了两件事,一是七十年的被掳命运(耶25:11),一是重返故园。第一、也就是这预言的消极部分,早已应验;但第二也就是它的积极部分现在就要完全应验。“七十年”为一概括数字,极言其长久。但也可从实际上计算出:一是从耶城圣殿被毁到重建(主前586-516年),刚好为70年;可是耶利米说的是被掳去由巴比伦辖管的年数,而非圣殿敬拜中断的年数,故此说不可取。一般认为乃从主前605年约雅敬王时犹大百姓被掳去一部分算起(看代下36:5;但1:1),到获释回国(主前538年)为止,近70年。
“激动波斯王古列的心”:圣经屡有记载神怎样激动人心去注意不应忽略的事(代上5:26;代下21:16;赛41:2;45:13)。古列废弃巴比伦王的禁令,释放被掳的人,是非常大的决定,不能没有神的激动。历史操握在神手中, 一旦世事的发展影响到祂子民和祂永远的计划,祂会干预。
1-2两节与《代下》36:22-23实际内容相同,看《代下》注。
“通告全国”:王的诏令用口头和抄录传达全境,不只通知住在巴比伦的,也通知散居波斯帝国各处被掳的犹太人。
1:2 另有一份准许重建圣殿的诏书(6:3-5),乃用亚兰文写成,存放王宫典籍库档案中。这里记的诏令用希伯来文写成,乃供传报的人用口头在各地宣读并张贴。
被掳前,以色列民因避讳不用“神”这个字称呼神,而用“主”或“耶和华”,但被掳获释回国后,已开始用“神”字,特别见与于外国人的谈话或文字中(参尼1:4;2:4,20;但2:37-44),使无犹太背景的人容易明白。根据波斯王朝留存的记录,古列相信各国各族的神都曾赐福给他,例如巴比伦的神玛达克拣选他统治万国,月神给他胜利。他认为有责任恢复全帝国各地人民原有的信仰,重建为巴比伦人拆毁的庙寺,让他们的神像可以住在里面。在这信念下,他向犹太人承认将天下万国赐给他的是他们所信的“耶和华天上的神”,这在他是极自然的事。他为神所用,成就了神所定的回国建殿的计划。
犹太史家约瑟夫认为古列是读了《以赛亚书》提到他名字的预言(44:26以后;45:1-7),因而被激动要重建耶城圣殿的。这极有可能,因古列王的臣仆中有犹太人,从他们那里读到这本先知书和其中“我耶和华所膏的古列…使列国降伏在他面前”和“他…必下令建造耶路撒冷,发命立稳圣殿根基”的话。
1:3 古列的诏是下给“在你们中间凡作祂子民的”人,故包括为亚述王和巴伦王掳来的所有以色列民。但要原属北国十支派的人回到“犹大的耶路撒冷”重建圣殿,吸引力恐怕不很大,这也许是只有犹大、便雅悯及一部分利未人响应回国(5节),和《历代志》作者一再号召全以色列民团结共建家国(代下15:9;30:11,18-19,25)的一个原因。
1:4 “凡剩下的人”指“余民”(赛10:20-22),没有为刀剑所杀而被掳到巴比伦的人(参代下36:20;尼1:2)。“那地的人”指那地非犹太籍的人。古列决心恢复各地的信仰,故须采此措施以贯彻新宗教政策。另外有两个解释:1,“那地的人”指不愿回国的犹太人,应帮助愿意的人回去;2,为亚兰文的误译,全句应作“凡继续住在原地不回去的人,那地的人可以向他征收金银财物…”。(“帮助”原文为nāsā,有“抽取”的意思,故可解作“征税”)。由于古列的诏令规定人人须回去,若在同一命令中又许可人留下(“剩下的人”),是互相矛盾。第一说不可取。第二说认为nāsā有“征税”的含义,缺乏证据支持。
1:5 此处不是说所有回去的人一同启程,而是用概括的笔法记启程回国的盛事,事实上,也不是所有的族长和利未人都偕设巴萨一道返国。这是神的应许的实现,至于分多少批,择什么日期,取什么路线,在作者看来都属次要。一般认为古列的诏书在主前538年春天颁发,当年夏天便有第一批人启程(参3:1)。
“族长”:古时的家庭包括家长之下所有儿孙及家中奴婢,数代同堂,有同一族。此处“族”长实指旧日南国两个主要支派被掳的各家的家长。
“祭司”:利未族亚伦的后裔(民3:10)。“利未人”:利未族非亚伦后裔的族人,做圣殿侍奉的助理工作(民3:5-9)。
1:6 “四围的人”包括非犹太人,就是4节所说的“那地的人”。这些人除了帮助回国的人外,还自由奉献礼物供建殿之用。
1:7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每征服一地,必将庙中的神像带走。他到耶城圣殿,见不到有神像,遂把圣器带走放在自己神的庙中。古列对耶城圣殿重建工作的一大贡献,是归还当年掳走的圣器。
1:8 米提利达是很普通的波斯名字,为庙中司库。9至11节所记圣器的数目当根据设巴萨所开收据,这张收据一定由司库和设巴萨各执一份。当年巴比伦人自圣殿中掠去的圣器可能也列有清单,例如《王下》25:14-17便是这样一张单子。这里列的总数为2,499件,和11节的5,400件有很大出入。可能所列出的只是大件,未计小件;也可能有些数字误抄。这张单子所以重要,不在物件细目,而在圣器得以“按数”交出,犹太人在重修后的圣殿里可以敬拜神。
设巴萨可能是犹大王约雅斤之第四子示拿萨,因二名都是巴比伦名Sinabusur的缩写,原义为“辛(月神)保佑父亲”(代上3:17以后)。此子应生于主前592年。主前538年回国时,他至少已55岁,故回国后不久便死了,由所罗巴伯继他做省长(看书前〈参考资料〉“解释的困难”条。
1:11 本书未记返国途中情形。但在次经《以斯得拉前书》返国人名单前(与拉2章所刊者同)有如下一段描写旅行的话:“一千马兵伴行,…还有鼓手、吹笛手随同,众兄弟载歌载舞”。依以斯拉回国的记载(7:9),途中需时四个多月。他们先朝北,然后转西,再下耶路撒冷。(《以斯得拉前书》为希腊文的《以斯拉记》,综合《历代志》、《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的片断,再加上以斯拉的传记等组成。)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