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马太福音相关章:

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

壹、内容纲要

【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筵席的比喻】

一、被召的人拒绝来赴席(1~6节)

二、王另召别的人来赴席(7~10节)

三、未穿礼服的宾客被王赶到外边(11~14节)

【问中之问】

一、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问主纳税给该撒可不可以(15~22节)

二、撒都该人问主再嫁妇人复活后是谁的妻子(23~33节)

三、律法师问主那一条是律法上最大的诫命(34~40节)

四、主问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意见如何(41~46节)

贰、逐节详解

【太廿二1】“耶稣又用比喻对他们说:”

﹝文意批注﹞‘又’字表明这个比喻是继续前章‘凶恶园户的比喻’,两者均属相同性质。

﹝灵意批注﹞租葡萄园的比喻,和娶亲筵席的比喻,都预表因犹太人弃绝主,故神亦弃绝他们,而将救恩转赐给外邦人。

﹝话中之光﹞租葡萄园的比喻说到要呈献工作的成果,娶亲筵席的比喻说到要享受神的备办。奉献工作成果给神的人,也就是享受神备办的人;真实享受神的备办,也就是真实对神的事奉。

【太廿二2】“‘天国好比一个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

﹝背景批注﹞“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按古代中东地方的风俗,娶亲的筵席是在新郎家中举行;关于婚礼本身,是由新郎的父母负责的。

﹝灵意批注﹞‘王’指父神;‘他儿子’指神的爱子主耶稣基督;‘娶亲’表明在新约时代,神要为基督娶教会作祂新妇(参弗五22~32);‘筵席’象征神与人一同欢乐(参八11;启十九7~9),这对于人而言,乃是一种恩典的享受。

﹝话中之光﹞(一)神何等乐意让祂儿子与我们合而为一(“娶亲”),也何等乐意让我们享受祂丰富的备办(“摆设...筵席”)。

(二)惟有更深联合于基督的人,才能更多享受基督的丰富。

(三)信徒也应当体会神的心肠,广传福音,好让更多的人能领受救恩的喜乐。

【太廿二3】“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召的人来赴席;他们却不肯来。”

﹝文意批注﹞国王请客故用‘召’字。

﹝灵意批注﹞在新约的时代,神最初召请以色列人来赴席;这里的‘仆人’,是指新约时代中头一批被神差遣的仆人,也就主和施洗约翰的门徒。可惜以色列人因为顽梗不化,就不肯接受恩典的选召。

﹝话中之光﹞有分于筵席与否,全在于被邀的人‘肯不肯’来;求主给我们一颗‘肯’的心,因为这是享受属灵丰富的先决条件。

【太廿二4】“王又打发别的仆人说:“你们告诉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经预备好了,牛和肥畜已经宰了,各样都齐备;请你们来赴席。””

﹝灵意批注﹞“王又打发别的仆人,”这是指在五旬节并其后所发生的事(参徒一8;二1,12);‘别的仆人’是指新约时代中第二批被神差遣的仆人,也就是包括使徒保罗在内的使徒和信徒们。

“牛和肥畜已经宰了,”象征耶稣基督是神的羔羊(参约一29,36),为世人的罪孽,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成为我们恩典的享受。

“各样都齐备,”指神在基督里所预备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参弗一3)。

﹝话中之光﹞(一)“宰了”和“都齐备”表明神那一面已经作祂所该作的,只等我们人这一面的反应;神的救法是两面的,缺一不可。

(二)神‘爱心’的手所备办的,必须人伸出‘信心’的手去接受(参约三16);两手相连,才能使救恩显得完全。

【太廿二5】“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个到自己田里去,一个作买卖去;”

﹝文意批注﹞“一个到自己田里去,”这是从事农耕;“一个作买卖去,”这是从事商业。

﹝灵意批注﹞本节里的两种人代表一般犹太的百姓,他们重视肉体与魂的需要和享受,过于自己的灵命并他们在神面前的光景。

﹝话中之光﹞属地的物质(“自己田里”)和钱财(“作买卖”),常成为人追求属天事物的最大拦阻。

【太廿二6】“其余的拿住仆人,凌辱他们,把他们杀了。”

﹝灵意批注﹞“其余的,”指那些积极反对主福音的人,他们之中多半是为犹太教的遗传热心,因此逼迫、杀害主的仆人(参徒七57~八3)。

【太廿二7】“王就大怒,发兵除灭那些凶手,烧毁他们的城。”

﹝文意批注﹞“烧毁他们的城,”这是古代常见的军事行动。

﹝灵意批注﹞本节预言日后神审判犹太人与耶路撒冷被毁的情形。这事果然应验于主后七十年,提多率罗马军兵攻破并烧毁了耶路撒冷城,并杀死了不少犹太人,血流成河。

【太廿二8】“于是对仆人说:“喜筵已经齐备,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灵意批注﹞“所召的人不配,”‘所召的人’指犹太人;‘不配’指他们不接受神的救恩。犹太人因弃绝主耶稣的救恩,置他们自己于‘不配’的地位上(参徒十三46)。

﹝话中之光﹞(一)人一面是因‘不肯’(3节)和‘不理’(5节),而显出他们“不配”;而另一面也是由于“不配”,所以才会拒绝。

(二)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就不服神的义(参罗九31;十3),所以“不配”得着因信称义的恩典。凡在神的备办以外另有追求的,就是在神面前“不配”的人。

(三)“不配”的人对于神所备办‘丰满的基督’的态度乃是:

1.‘到自己田里去’(5节)──依靠人工,自己养活自己。

2.‘作买卖去’(5节)──设法钻营,谋取属世的富裕。

3.‘拿住、凌辱、杀了’(6节)──坚决拒绝属灵的信息。

【太廿二9】“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

﹝原文字义﹞“岔路”宽阔的路(highway),出口(exit)。

﹝文意批注﹞“往岔路口上去,”‘岔路’是指当时宽阔的公路,或是赶集的市场。

﹝灵意批注﹞由于犹太人拒绝神的恩召,神只好转向外邦人(参徒十三46;罗十一11)。

“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表示我们外邦信徒的得救,并不是出于自己主动的追求,乃是出于神恩典的邀请。

﹝话中之光﹞(一)我们这些外邦信徒,本来都是走在人生的“岔路口上”,彷徨不知何去何从,然而竟蒙了恩典。

(二)人在“岔路口上”犹豫不决时,最容易接受别人的指引;正身陷在困境中的人,最容易接受福音。

【太廿二10】“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见的,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筵席上就坐满了客。”

﹝文意批注﹞“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即指召请的对象包括所有的人,不分好人或坏人,只要肯来就可。

﹝话中之光﹞(一)我们本来随众人拥进那引到灭亡的宽门“大路上”(参七13),但如今竟得成为神的宾客,这是何等的际遇,何等的高抬!

(二)救恩不是出于行为,乃是本乎恩典(参弗二8~9),因此既往不究,不论我们已往的‘善恶’,都可以蒙恩。

(三)“不论善恶”说出救恩的原则,完全越过人的光景──善的和恶的,都能够蒙恩──罪人中的罪魁,也能蒙神怜悯(参提前一15~16)。

【太廿二11】“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

﹝文意批注﹞“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当时这些宾客都是直接从路上邀请来赴席的(参9~10节),因此不可能穿着礼服,惟一合理的解释,便是主人也为所有的客人准备了婚宴用的礼服。那个客人既然应邀赴宴,却不肯穿主人所预备的礼服,这对主人是相当没有礼貌的。

﹝灵意批注﹞‘衣服’在圣经里代表‘义行’(参启十九8),因所召宾客‘不论善恶’(参10节),故这义行必不是他们自己的义行。同时,婚宴的礼服既是主人所预备的,无疑地,这礼服就是神为我们预备好的‘那上好的袍子’(路十五22),也就是基督自己作我们的义袍(参赛六十一10)。

“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他既然是宾客当中的一个,所以他也是接受神邀请的人。那个应邀却‘没有穿礼服’的人,乃是指挂名的基督徒,他们并没有真正悔改相信得救。对于这种假基督徒,他们不能享受救恩的喜乐。

亦有解经家认为,此处的婚筵,须等到千年国度的起头,羔羊真正婚娶的时候(参启十九7)才举行。所以,婚筵中的礼服必是指新妇所穿的细麻衣,也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启十九8)。故那个‘没有穿礼服’的人,乃是指已经得救,接受基督作他客观的义,使他在神面前得以称义(参林前一30;罗三26);问题乃在于他得救以后,没有活出基督作他主观的义(参腓三9),所以他乃是一个失败的基督徒,行事为人没有与蒙召的恩相称(参弗四1),也就是没有‘披戴基督’(罗十三14;加三27)。由于将来国度的喜乐和荣耀,是为得胜的基督徒预备的,因此失败的基督徒没有资格享受那个婚筵。

﹝话中之光﹞(一)神向不配的人发出他们不配得的邀请,并且还供应接受这邀请的人所需有的义──一切都是恩典。

(二)自义的人以为自己的衣服好,所以不肯换上神所预备的衣服,不肯依靠基督的义。

(三)要享受基督,便须披戴基督,藏身在基督里,以基督为夸耀、为彰显;凡不肯完全信靠基督的人,就不能充分享受基督。

【太廿二12】“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

﹝文意批注﹞“那人无言可答,”表示他明知故犯,没有申辩的余地。

【太廿二13】“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背景批注﹞古时犹太人的婚宴是在夜间举行,屋里灯火通明,屋外自然也就是在黑暗里。

﹝灵意批注﹞“使唤的人,”指天使(参十三41,49)。

“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外边的黑暗’有二意:

1.若那未穿礼服的是指未得救的人,就是指永远的沉沦。

2.若是指失败的基督徒,则是指千年国度时的惩治(参廿五30);他们在千年国度时,要暂时被赶离主的面光,而不得有分于神国的筵席(参八11~12),但是最终仍要得救(参林前三15)。

﹝话中之光﹞(一)凡不信靠基督、凭着基督的,其结果乃是沉沦‘在外边的黑暗里’,与基督无分无关。

(二)在千年国度时期,得胜的信徒要与基督一同显现在光明的荣耀里(参西三4),但失败的信徒要在外边的黑暗里受神的惩治。

【太廿二14】“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灵意批注﹞本节有三种不同的解释:

1.被召的犹太人很多,但接受邀请的却不多。

2.号称是基督徒的人很多,但真正得救的人则少;在所谓的基督教世界里面,恐怕稗子比麦子多(参十三24~30),因为挂名的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不胜其数。

3.信主得救的人很多,但得胜的人则少;‘被召’是指接受救恩(参罗一7;林前一2;弗四1),‘选上’是指得赏赐。

﹝话中之光﹞(一)信徒不应当以蒙召为满足,而应追求被选上。

(二)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我们信徒也当这样跑,好叫我们得着奖赏(林前九24)。

【太廿二15】“当时,法利赛人出去商议,怎样就着耶稣的话陷害祂。”

﹝背景批注﹞‘法利赛人’是热爱祖先遗传的犹太教徒(参十五1~2),他们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当然反对罗马帝国的统治。

﹝话中之光﹞法利赛人在主耶稣的行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祂的话语上寻找;信徒不单要在行为上小心,也要在话语上小心(参西四5~6)。

【太廿二16】“就打发他们的门徒,同希律党的人,去见耶稣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人,并且诚诚实实传神的道,甚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

﹝原文直译﹞“...先生,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诚诚实实地教导神的道路,甚么人你都不在意,因为你不看人的脸面。”

﹝原文字义﹞“传”教训,教导;“道”道路,途径。

﹝背景批注﹞‘希律党’不是宗教团体,而是一个政治党派,支持罗马帝国的傀儡政权──希律王朝在犹太人中的统治,所以深为法利赛人所恨恶。

﹝文意批注﹞“就打发他们的门徒,”‘他们’是指法利赛人(参15节)。

“同希律党的人,”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在平时彼此对立,势如水火,今竟连手起来,要找耶稣的话柄,以便陷害祂。

“传神的道,”指教导人使之明白神的旨意,而走在神的道路上。

﹝话中之光﹞(一)在我们信徒的现实日常生活中,也常会同时遭遇到属神与属人、属灵与属世两相为难的困境,从主耶稣的应对,可以学习到对付此类问题的原则。

(二)我们信徒在为人工作上,也应效法主耶稣的榜样,不可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后二17),所传的道,并没有是而又非的(林后一18);同时,也不可偏待人(雅二4),贵重这个,轻看那个(林前四6)。

(三)我们的仇敌不只来自教外,也来自教内;不只来自身外,也来自身内。

(四)越是要陷害你的人,越是对你说甜蜜的话;撒但也会藏身在美丽的蛇里,也会装作光明的天使(参林后十一3,14),所以我们切不要被人外表的甜言蜜语所欺骗。

(五)在与人的应对上,我们信徒不可粗心大意;主教导我们要防备人,也要灵巧像蛇(参十16~17)。

【太廿二17】“请告诉我们,你的意见如何:“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

﹝背景批注﹞“纳税给该撒,”‘税’在原文指‘人头税’,只应用在被罗马帝国直接管辖的省分;凡男人在十四岁以上,女人在十二岁以上,至六十五岁为止,每人均须缴纳这人头税。

﹝文意批注﹞这一个问题非常的诡诈,是撒但的陷阱,既不能说可以,也不能说不可以。主若说可以,法利赛人就要在犹太人面前说祂对犹太祖国不忠,是媚外者、亡国奴、犹太奸;主若说不可以,希律党的人就要去向罗马巡抚控告祂叛逆,有可能因此而被处决。

【太廿二18】“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甚么试探我?”

﹝话中之光﹞在与人交接应对的事上,首须有属灵透视的眼光,能够看出人隐藏的心怀意念。这须要灵命的长大,因为属灵的人才能看透万事(林前二15)。

【太廿二19】“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祂。”

﹝背景批注﹞“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当时在巴勒斯坦地方内通行三种币制,一种是罗马铸造的银币(denarion),缴纳‘人头税’(参17节)须用此币;一种是在安提阿与推罗所铸造的省分钱币,是按希腊标准制作的银钱(drachma);还有一种是犹太人地方的钱币,称舍客勒(shelkel),可能是在该撒利亚铸造的。

﹝文意批注﹞注意主耶稣身上没有‘上税的钱’;法利赛人身上带着银钱,却又不肯甘心纳税,故主耶稣称他们是‘假冒为善的人’(参18节),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话中之光﹞谁的身上有‘上税的钱’,谁就应该纳税(罗十三7)。

【太廿二20】“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

﹝背景批注﹞当时通用的罗马钱币,一面刻有罗马皇帝该撒的肖像,另一面则用拉丁文刻着该撒的字号。

﹝话中之光﹞(一)‘像和号’代表人的权柄,主也承认神确曾给予人某些权柄(参罗十三1)。

(二)神所量给人的权柄,有其范围和界限,凡在此范围和界限内的人,都当惧怕、恭敬和顺服那些在赏掌权的人(参罗十三1~7)。

【太廿二21】“他们说:‘是该撒的。’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原文字义﹞“该撒”切开,割切(今人称剖腹生子为‘帝王切开术’Caesarian operation)。

﹝文意批注﹞“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该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代表整个罗马政权;纳税给当政者是人民应尽的义务,神的子民生活在世界上,纳税给政府并不与作一个神国国民相冲突。

“神的物当归给神,”信徒所得的财物,表面上好像是自己凭才能、体力和时间所赚取的,实际上仍是神的赐予(参提前六17),所以应当向神有所感恩奉献(参玛三8~10)。

﹝话中之光﹞(一)政治和属灵这两者不可相提并论。政治上当服在上掌权的(罗十三1~7);在属灵上当顺服神,专心事奉神。

(二)信徒一面是在神直接的权柄底下,另一面也在人间接的权柄底下,当人的权柄越过界限,侵犯到神的权柄时,信徒便要‘顺从神,不顺从人’,这是应当的(参徒五29)。

(三)属神和属人、属灵和属世的物应该分别清楚,不可以彼此混淆。

(四)“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表明凡一切不是神的,神绝不要;凡属世界的人事物,不要用在属灵的事上(比方以摇滚音乐等属世的手段来传福音)。

(五)“该撒”的字义是‘切开、切去’;撒但要切去一切属神的,神要切去一切属撒但的。

(六)“神的物当归给神,”表明一切属于神的,神绝不容许侵夺;信徒应该分别为圣归给神,而不可让这世界的王来得着。

【太廿二22】“他们听见就希奇,离开祂走了。”

﹝文意批注﹞这意味着主胜过了难处,仇敌对祂无能为力,只好离开祂走了。

﹝话中之光﹞(一)信徒不要靠自己来应付难处,而要仰望圣灵赐给我们当说的话(参十19~20)。

(二)主一说话,反对的人就要知难而退;所以我们遇到诘难,最好的办法是呼求祂,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被拯救脱离难处(参罗十13)。

【太廿二23】“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那天,他们来问耶稣说:”

﹝背景批注﹞‘撒都该人’不信复活,认为人死了完全消灭,故无鬼,亦无天使;他们只接受摩西五经。

﹝话中之光﹞‘撒都该人’是犹太教中的‘理性主义者’,可以比拟为基督教的‘摩登不信派’──他们注重现实,不顾将来,只在今生有指望(参林前十五19)。

【太廿二24】“‘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文意批注﹞这是旧约时代犹太社会制度里的一条律法,是关乎弟为兄立嗣的律例(申廿五5~6),原是为保护寡妇并保证家世谱系得以延续而设的。这就是人所认识的‘利未拉特婚姻条例’。犹太人最早的祖先即有此成例(参创卅八8)。

【太廿二25】“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

﹝文意批注﹞“从前在我们这里,”这全属虚构的故事。

【太廿二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

【太廿二27】“末后,妇人也死了。”

【太廿二28】“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那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

﹝文意批注﹞他们虚构此故事,目的是想要藉此问题,使复活的事显得荒唐无稽。他们自己不相信有复活的事,就以为别人所谓的复活,不过就是尸体复生,然后继续过着像今生一样的家庭生活。如果复活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要给众人带来难解的问题了。

﹝话中之光﹞正如撒都该人以今世的眼光来想象将来复活后的光景,我们若是活在天然的里面,行事为人只凭眼见,不凭信心(参林后五7),也就无法领会属灵的事,当然也就会有许多古怪的看法和问题。

【太廿二29】“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

﹝文意批注﹞主耶稣指出撒都该人错了,不仅错在他们不相信复活的事实,也错在他们对复活的观念。一则因为他们“不明白圣经”,所以就误解了圣经上的话;二则因为他们“不晓得神的大能”,所以认为神不但不能使死人复活,而且也不能解决诸如他们在这里所提的复杂家庭生活问题。

‘神的大能’在复活中是特别明显的(参罗一4;弗一19~20)。

﹝话中之光﹞(一)不信派也罢,活在天然里面的人也罢,新神学派也罢,他们的观念所以错误,不外乎:第一,不明白圣经,亦即没有属灵的知识;第二,也不晓得神的大能,亦即没有属灵的经历。

(二)我们基督徒若是缺少属灵的知识和经历,也会陷在错误中而不知是错。

(三)圣经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若要明白圣经,便须有正确的存心和态度,否则虽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参提后三7)。

(四)使徒保罗所祷告、所追求的,乃是能更多知道神的大能,好叫他也得以更多经历死而复活(参弗一19;腓三10~11)。

【太廿二30】“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文意批注﹞“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要旨在于天使并不具有血肉之体,因此没有所谓男女性的分别,当然更没有藉婚姻以延续子嗣的问题。主耶稣提到‘天上的使者’,也藉此驳斥撒都该人不相信天使的错误。

我们现在的形体,是地上的、必朽坏的、羞辱的、软弱的、属魂的、属土的血肉之体,但将来复活之后的形体,是天上的、不朽坏的、荣耀的、强壮的、属灵的、属天的(参林前十五35~50)。人的生前和死后,分别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所以我们不能根据今天在这个身体里的所作所为,来推断我们将来所要面临的情形。

【太廿二31】“论到死人复活,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么?”

﹝话中之光﹞从主的话可见,熟读并明白圣经,乃是开启那来世奥秘的诀窍。

【太廿二32】“祂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文意批注﹞主耶稣与撒都该人辩正死人复活的事时,引述摩西五经上的话(参出三6),因为对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来说,摩西的律法书仍是极具权威的经卷。耶稣的意思是说:

1.神既然自称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而祂自己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故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虽然死了,神必定会叫他们复活(参八11),否则祂就要变成死人的神了。

2.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已死了,可是神在摩西面前提到他们的时候,好像他们仍旧活着,与摩西同时代一般。现在神说祂是这三个人的神,可见在神眼中,他们是活着的。

﹝话中之光﹞(一)“神乃是活人的神,”这句话说出:

1.祂是生命的主,死亡不能拘禁祂(徒三15)。

2.一切叫人死亡的,一切叫人摸不着生命的,都与神无关。

3.祂是‘活’的源头,惟有多多亲近祂、享受祂,才能活着。

4.我们信徒若不‘活’,不能供应生命,就是辱没了我们的神。

(二)我们信徒应当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们身上照常显大(参腓一20);这样,我们的肉身虽然死了,我们的灵却要活在神面前。

【太廿二33】“众人听见这话,就希奇祂的教训。”

﹝话中之光﹞祂的教训,是从明白圣经和晓得神的大能来的。也只有根据这两个原则所给人的教训,才能封住仇敌的口,并使信众得着真实的帮助。

【太廿二34】“法利赛人听见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他们就聚集。”

【太廿二35】“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祂说:”

﹝文意批注﹞“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律法师’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属法利赛教派。

“要试探耶稣,”这一个律法师必定是自认为熟悉律法诫命,想要考问主耶稣,藉此显明主耶稣的圣经知识不过尔尔,让祂在群众面前出糗。

【太廿二36】“‘夫子,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

﹝原文直译﹞“先生,律法上那一类的诫命是最大的呢?”

﹝背景批注﹞精研旧约律法的律法师所公认的律法共有六百一十三条,即相等于十诫所用的希伯来文总字数,其中有二百四十八条是正面的条例,即相等于人体够造的总数目,以及三百六十五条反面的条例,即相等于一年总日数。

﹝文意批注﹞律法师这问题的原意,不是在问主耶稣六百一十三条诫命中那一条最大,而是问祂甚么是判断诫命大小的原则。

就一方面说,律法上的诫命,每一条都很重要,人只要在一条上跌倒,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太五19);但另一方面,人若能掌握某些条诫命的精髓,推而及之,也就掌握了全般诫命,故有‘最大’的说法。从主耶稣在下面的答话,可看出主也同意此种大小分法。

﹝话中之光﹞我们信徒在查考圣经时,也应当懂得抓住圣经的重点,才不至于过度看重一些影儿(如饮食、节期、安息日等),或外面的现象(如说方言、医病等),而忽略了属灵的形体和实质(参西二16~17;林前十三8)。

【太廿二37】“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原文直译﹞“...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魂、全部的心思,爱主你的神。”

﹝原文字义﹞“爱”神圣的爱(agapao)。

﹝文意批注﹞“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意即以整个人,全生命的贯注去爱神(参申六4~5)。在此三重的说法旨在表强调之意。

﹝话中之光﹞(一)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林前十六22);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

(二)神所求于我们的爱,乃是‘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的爱’(可十二30),我们必须承认凭着自己我们无法办得到,惟有让神的爱更多充满、浸透、激励我们(林后五14),我们才能自然而然地流露祂的爱。

【太廿二38】“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文意批注﹞“第一,且是最大的,”或作‘伟大和首要的’。

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诫命,但若不是出于‘爱神’的缘故,在神面前便毫无价值;所以说,爱神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太廿二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背景批注﹞十条诫命可分为‘对神’和‘对人’两大部分(参出廿3~17)。当时犹太人的祷告文中有一段即用37至39节这段话,一般的犹太人均知道,整个旧约的大道理就是爱神、爱人。

﹝文意批注﹞“其次也相仿,”原文作‘第二的是与它相同’,意谓‘仿’那必须要显出的爱。

“就是要爱人如己,”引自《利未记》第十九章十八节。

﹝话中之光﹞(一)人先爱神才能好好地爱人,才能爱人如己。

(二)我们行事为人,不只要对神尽本分,且要对人也尽本分。对神,既是以爱为枢纽;对人,当然也以爱为关键。

(三)爱神才能爱人,所以爱神也就包括全律法。今日基督徒生活的原则,乃是‘爱主你的神’。

(四)‘爱人如己’,就是无私的爱,就是牺牲的爱,这只有活在神圣的生命里,方能作到。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

(五)人怎样以自己为中心、为一切,也当如此爱人(参七12),这也是以生活为祷告的原则(而不只在言语上)。

【太廿二40】“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原文字义﹞“总纲”依据,挂住,靠着。

﹝文意批注﹞“这两条诫命,”这两条包括一切的诫命,前者包括对于神的诫命,后者包括一切对于人的诫命。

“律法和先知,”即全部旧约圣经。

﹝话中之光﹞(一)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都依靠、挂在‘爱’上面。我们虽然遵行了律法一切的诫命,也明白先知一切的道理,却没有爱,就仍是虚空的虚空,全都枉然(参林前十三章)。

(二)爱乃律法的总纲,说出律法的原则乃是爱的恩典,而不是义的行为;凡只照律法的字句去遵行的,并没有摸着神的心意。

【太廿二41】“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

【太廿二42】“‘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

﹝原文字义﹞“基督”受膏者。

﹝话中之光﹞(一)一般人只注意基督之外的种种问题,但主只关切我们对祂的认识,因为这是问中之问,是人生最大的问题。

(二)人所以对许多事物满了疑问,乃起因于我们对基督不够认识。

(三)一般人所注意的是政治、信仰和律法字句的问题,却忽略了基督;没有基督的政治、信仰和律法字句,都是虚空的虚空。

(四)世人最重要的问题,乃是对基督的认识;惟有基督是一切问题的答案。

(五)使徒保罗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情愿丢弃万事,看作粪土(参腓三8),所以他定意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二2)。

【太廿二43】“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祂为主;说:”

﹝文意批注﹞“被圣灵感动,”原文作‘在灵里’。

法利赛人仅能根据先知字面上的预言,知道那要来的‘弥赛亚’(基督的希伯来文,意受膏者),是大卫的子孙,却对大卫被圣灵感动所写下的话(诗一百十1),不求甚解。

﹝话中之光﹞我们只有在灵里,借着神的启示,才能认识基督(参弗三5)。

【太廿二44】““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

﹝文意批注﹞“主对我主说,”第一个‘主’是指耶和华神,第二个‘主’是指弥赛亚。引文的要旨在于‘我主’这话。

﹝灵意批注﹞这段经文是预言基督现在在父右边的景况。

【太廿二45】“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

﹝灵意批注﹞按肉体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按圣善的灵说,基督又是‘大卫的主’(参罗一3~4)。

基督是‘大卫的子孙’,说出祂降卑人性的一面;基督是‘大卫的主’,说出祂荣耀神性的一面。

﹝话中之光﹞今天我们信徒对于这一位奇妙又全备的基督,是否也有足够的认识呢?愿主也来向你我每一个人发问。

【太廿二46】“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祂甚么。”

﹝话中之光﹞(一)在基督之外,我们会有很多的说词和理由,但若真实被带到主面前,一切的说词和理由,都要变成是多余的。没有一个人例外,也没有一句话是有意义的。

(二)人生一切的问题,都在基督里面消失无踪;祂是一切问题的答案。祂是那位‘我就是我是’(约八58‘就有了我’原文);我们需要甚么,祂就是甚么。

叁、灵训要义

【天国的比喻】

一、天国的内容──神为祂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1~2节)

二、天国原先豫定召请的对象──以色列人(3~4节)

三、所召的人不配──以色列人弃绝天国,而被神惩处(5~8节)

四、神转向召请外邦人──往岔路口、大路上,不论善恶都召来(9~10节)

五、宾客中有未穿礼服的──被丢在外边的黑暗里(11~13节)

六、天国里的人必须是被选上的──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14节)

【天国的性质】

一、必须凭着神的恩典取用基督的义才能有分于天国(1~14节)

二、不能把属地的带进天国里面,属地与属天须有分别(15~22节)

三、在天国里面的,必须是复活的生命(23~33节)

四、爱神与爱人,是天国律法的总纲(34~40节)

五、认识基督乃是进天国的门路(41~46节)

【人们采取不理的态度】

一、不理神的福音(1~14节):

1.有的人不肯来(3节)

2.有的人看钱财更重要,不理就走(5节)

3.有的人凌辱杀害(6节)

4.有的人虽赴席却不穿礼服(11节)

二、不理基督所传神的道(15~22节):

1.想要就着祂的话陷害祂(15节)

2.与政治人物联合起来试探祂(17节)

三、不理将来复活的事(23~33节):

1.用虚构故事来诘难祂(24~28节)

2.因他们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29节)

四、不理律法的实体(29~46节):

1.专在律法字句上钻研(36节)

2.却不懂得律法是基督的影儿(42节)

【君王是一切问题的答案】

一、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1.顺服神与顺服人的两难(15~17节)

2.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18~22节)

二、生前死后的问题:

1.天然的人不领会属灵的事(23~28节)

2.当认识圣经,并晓得神的大能(29~33节)

三、最大诫命的问题:

1.律法师自以为精通律法诫命(34~36节)

2.爱神和爱人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37~40节)

四、基督是一切问题的答案:

1.问中之问──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41~45节)

2.基督这问题一旦得着解决,其它问题也就消解(46节)

【基督胜过一切】

一、基督胜过政治(15~22节)

二、基督胜过宗教(23~33节)

三、基督胜过律法(34~40节)

四、基督最终得胜──祂是万王之王(41~46节)

【论复活】

一、复活的必有,乃因神的大能(29节)

二、复活的状况,乃像天上的使者一般(30节)

三、复活的凭据,乃因神是活人的神(32节)

—— 圣经注解-黄迦勒
查阅相关章:
圣经书卷列表:
更多关于: 马太   福音   注释   圣经   基督徒   文摘   道尔   唐纳   第廿二章   马太   福音   耶稣   的人   基督   大卫   二十   罗马   他们的   犹太   摩西   犹太人   圣经   比喻   上帝   筵席   这是   礼服   子孙   法利赛   导论   之光   注解   仆人   基督徒   信徒   自己的   雅各   是指   耶路撒冷
返回顶部
圣经资料,在线查经,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