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壹、内容纲要
【人生各种问题与正确的答案】
一、身体和心灵的病痛问题──跟随主,能得医治(1~2节)
二、休妻问题──不可破坏神的合一(3~9节)
三、守独身问题──赐给谁,谁才能领受(10~12节)
四、小孩是否配得祝福问题──在天国的,正是像小孩子的人(13~15节)
五、行善得永生问题──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16~26节)
六、将来得赏赐的问题──根据今日撇下的程度(27~30节)
贰、逐节详解
【太十九1】“耶稣说完了这些话,就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约但河外。”
﹝文意批注﹞“来到犹太的境界,”祂是上耶路撒冷去(参十六21),即将在那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参廿17~19)。所以祂此后的行程,乃是十字架的道路。
“约但河外,”指约但河东岸的比利亚地,属希律安提帕的辖境,南至死海。可见祂这次并未取道撒玛利亚。
【太十九2】“有许多人跟着祂;祂就在那里把他们的病人治好了。”
﹝话中之光﹞(一)‘约但河’(参1节)是耶稣受浸的地方(参三13)──当我们绝对把自己摆在死地,就会吸引许多人跟随主。
(二)马太十八章里面满了骄傲、绊倒人、得罪人、不饶恕人的毛病,但只要跟随主到十字架底下,就都得了医治。
(三)许多人若不是身体有病,便是心灵有病。跟随主行走十字架的道路,乃是人得医治的秘诀。
【太十九3】“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甚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
﹝原文字义﹞“休”释放,遣回,解开。
﹝背景批注﹞犹太拉比根据申命记廿四章一节准许人休妻,但对于休妻的合法理由,则意见分歧,主要分为‘撒买学派’(Shammi)和‘希列学派’(Hillel)两派不同的看法,彼此争论。撒买学派认为该段经文中所谓‘不合理的事’,是指婚姻上的不忠贞,此即构成休妻的惟一理由。但希列学派则强调那段经文的下面一句:‘不喜悦她’,认为只要妻子作了任何让她丈夫不喜悦的事,便可容许丈夫休妻。
﹝文意批注﹞法利赛人只顾律法的字句,却忽略了律法的精意(参廿三23),因此与主耶稣的教训格格不入。他们在这里想藉摩西有关休妻的律法来试探主,好抓住祂的把柄。
﹝话中之光﹞法利赛人代表注重仪文规条的宗教徒。我们信徒若单单注意圣经的字句,而忽略了属灵的实际,也就是现代法利赛人。
【太十九4】“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主耶稣的答话,是要把人带回到‘起初’的光景。神在起初造人的时候,又造男人又造女人(创一27;五2),神的用意是要男女结合,故婚姻是神亲自设立的。
【太十九5】“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
﹝原文字义﹞“一体”一个肉身。
﹝文意批注﹞上一节是藉神的创造来体会神的心意,本节是藉神的话(创二24),来证明婚姻是神所命定的;并且神的命定是一男一女,而不是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
﹝灵意批注﹞夫妻二人成为一体,象征基督与教会(弗五31~32)。
﹝话中之光﹞(一)夫妻之间的关系,过于父母和儿女之间的关系。
(二)我们惟有借着十字架,脱离天然生命的根源(“离开父母”),才能与教会中的众圣徒同心合意(“与妻子连合”)。
【太十九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文意批注﹞“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男女二人,一经婚姻的结合,在神看,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个人,所以圣经记载人数,往往不将妇女计入(参十四21;十五38)。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每一对夫妻都是神所‘配合’的,他们在神面前乃是‘一体的人’了,因此倘若离婚,乃是将一个人硬生生劈成两半的行为。
﹝话中之光﹞(一)基督与教会乃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不可让任何属灵的人事物、道理和规条,插在基督和教会之间。
(二)“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神在教会里面也配搭众肢体,所以我们不可分门别类(参林前十二24~25)。
【太十九7】“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甚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文意批注﹞这是指摩西所订休妻的条例(申廿四1),但它并非积极性质的‘吩咐’,乃是消极性质的‘许可’(参8节)。
【太十九8】“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文意批注﹞摩西准许人休妻,乃因人‘心硬’,并非神‘起初’的心意,故不是表示神喜悦人休妻。
﹝话中之光﹞(一)当人不听从神的话时,神可能会暂且‘容许’或‘任凭’我们随自己的意思去作(参罗一28),但绝非是神心所乐意。
(二)一切事物应从‘起初’的观点,而非按既成的事实,来推断是否合乎神旨。
【太十九9】“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文意批注﹞正当的离婚,只有一种理由,就是有一方犯了淫乱;因为淫乱在神看,是破坏夫妻合一的行为。夫妻间在神前的合一,既已遭拆毁,故无必要去维持外表的合一。
‘淫乱’(fornication)原文指‘娼妓行为、卖淫’,似乎不止是偶然的过犯,且已习以为常;‘奸淫’(adultery)原文指‘已婚男女破坏婚姻关系的性行为’。
﹝话中之光﹞(一)法利赛人注重律法的字句(参7节),主却注重律法的精意(灵);字句是叫人死,灵是叫人活(参林后三6)。
(二)信徒在世为人,不可随从世俗潮流,也不可单以符合国家的法律为满足,而应当事事察验何为神的旨意(参罗十二2)。
【太十九10】“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
﹝文意批注﹞门徒的意思是说,人一旦结婚就要受到束缚,除非对方犯了淫乱,否则就无法得到释放,这样倒不如不结婚为妙。
﹝话中之光﹞因为害怕婚姻不美满而不愿结婚,这种心态并不是神所称许的。今日世人盛行男女同居而不结婚,乃出于这种心态。
【太十九11】“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
﹝原文字义﹞“领受”接受,接纳,容纳,有足够的空间。
﹝文意批注﹞结不结婚,并不在乎人的定意,只有那些从神领受特别恩赐的人(参林前七7,37‘留下女儿’原文是‘守童身’),才可以不结婚。人若无此恩赐,却勉强不结婚,恐怕会胜不过试探(参林前七2,9)。
﹝话中之光﹞(一)本节说出神的旨意:对于绝大多数的人,神愿意他们结婚,生养儿女,带领全家服事神(参书廿四15);对于少数人,神赏赐他们额外恩典,能全心服事神(参林前七33~35)。
(二)在属灵的事上,一切当以有没有从神领受为依据。对所领受的,自己应当忠诚持守;对未曾领受的,不但自己不可用人工去模仿,更不可勉强别人去遵行。
【太十九12】“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文意批注﹞“生来是阉人,”指有的人天生就有生理上的缺陷,失去性的能力,即属‘先天性无能者’;“被人阉的,”指有的人是因环境或刑罚,而被迫失去性的能力,即属‘后天性无能者’;“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自阉’并不是指把自己的生殖器官‘割绝’(参加五12),也不是指所谓的‘苦行禁欲主义’(参西二23;提前四3),而是指有的人从神领受了特别的恩典,他们对异性的感觉较淡泊,因此定意终身不嫁娶,以免受家庭的分心,得以专心为主和国度的事挂虑,殷勤服事主(参林前七32~35)。
“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这话’是指主有关不娶的话,而不是指祂有关不可休妻的话。故本句乃是说明若不是从神‘领受’(参11节)的,就不能为天国的缘故自阉。
﹝话中之光﹞(一)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人乃是特别蒙恩的,他们在天国里有特别的地位(参启十四4)。
(二)信徒若没有从神领受守童身的恩赐,最好仍按照人的常情,届婚龄后选择合适的结婚对象,同过婚姻生活,较为明智。
【太十九13】“那时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门徒就责备那些人。”
﹝文意批注﹞“要耶稣给他们按手祷告,”表示求主给他们祝福。
“门徒就责备那些人,”门徒想必是因认为小孩子微小、幼稚、无知,不应为此小事阻延主耶稣上耶路撒冷的行程。
﹝灵意批注﹞‘按手’的属灵意义有二:(1)按手者与被按手者联合为一(参提前五22);(2)从按手者传递祝福给被按手者(参提后一6)。
﹝话中之光﹞在人的天然观念里头,常满了分别尊卑、贵贱、大小的思想(参雅二1~7)。信徒也常不知不觉中,有贵重这个,轻看那个的情形(参林前四6);然而敬畏主的人,不可按外貌待人(参雅二1)。
【太十九14】“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
﹝文意批注﹞像小孩子‘这样的人’,是指像小孩子的纯真、谦卑、依赖,这是进天国的要件(参十八3)。
﹝话中之光﹞(一)在教会中,没有一件事是小到让我们的主不足挂怀的,因此事无大小,都可带到主面前。
(二)在教会中,也没有一个人是太伟大到一个地步,认为某些事对他们来说,是太小的事,而不屑去作。
(三)凡自觉一无所有,谦卑地来求主的人,必为主所喜爱。
【太十九15】“耶稣给他们按手,就离开那地方去了。”
﹝话中之光﹞(一)主不但不计较我们的卑微,反而乐意与谦卑的人联合,并祝福我们。
(二)“就离开那地方去了,”表示机会不常有;我们应当抓住任何蒙恩的机会,求主施恩;莫等到祂‘离开’了,就来不及了。
【太十九16】“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该作甚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文意批注﹞原文在本节开头有‘看哪’一词。
“有一个人,”这一个人是一个少年财主(参22节)。
“夫子,”表示他看待耶稣不是救人的‘救主’,而是教导人的‘师傅’(参约三2)。
“我该作甚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这问话里包含了四个意思:(1)他认识‘得永生’的重要性;(2)他承认在自己里面没有永生;(3)他认为‘作善事’可得永生;(4)他不知道作甚么善事可得永生。
‘得永生’就是‘得救’(参25节),意即‘得着神永远的生命’,得以免去永远的沉沦(参约三16)。
【太十九17】“耶稣对他说:‘你为甚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为甚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文意批注﹞“你为甚么以善事问我呢?”表示主对他问话里头的‘行善能得永生’的看法,深不以为然。
“只有一位是善的,”意即在神之外,并没有善人(参罗三10)。主说这话,并非表示祂自觉有罪或与常人无异,而是表明:(1)神乃是真善的源头;(2)人离开了神,便无真善。
“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广义而言,‘进入永生’和‘得永生’是同义辞;但就狭义而言,两者不同。‘得永生’是神永远的生命进到我们的里面,作我们的生命,使我们永远活着,故亦即‘得救’(参25节);‘进入永生’是进到永生的领域里面,可免往永刑里去(参廿五46);不一定须要‘得永生’的人才可‘进入永生’,因为主耶稣在另一个比喻里面指出,人只要善待祂的小弟兄,便够资格往永生里去(参廿五41~46)。
有的解经家将‘进入永生’解释作‘凭着神的生命而生活行动’,但那少年财主并未接受主的救恩,他尚未得着神的生命,因此,主不可能要求他凭着神的生命来生活行动。
“就当遵守诫命,”意即遵守诫命就可进入永生,因为人若真能遵行律法,就必因此活着(参加三12);但问题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凭他自己完全遵行律法,因此主耶稣在这里提说‘遵守诫命’的目的,乃在向他启发两件事:(1)诫命表明神爱的心和圣洁、公义的性情;(2)因人不可能完全遵行诫命,使他能从失败中认识自己的败坏,并领会人根本不可能因行善而得永生。
﹝话中之光﹞(一)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参七18),世人不可能凭其邪恶的本性,作出甚么善事来。
(二)只有善人才能发出善来(参十二35);而惟有神是善的,因此我们人无论怎样作善事,在神眼中看来,仍不足称善。
(三)信徒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参五20)。因此,我们不仅要遵守旧约律法有关道德方面的诫命,也要遵守天国君王所颁布的新诫命(太五至七章)。
【太十九18】“他说:‘甚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
﹝文意批注﹞这些‘诫命’是旧约律法中关于人际关系的条例(参出廿12~16;利十九18)。
﹝话中之光﹞(一)新约信徒虽不必遵守旧约有关礼仪上的诫命,但仍得遵守有关道德上的诫命。
(二)我们在教会中也当遵守属灵的诫命:(1)不可散布死亡的因素──杀人;(2)不可把世界带进来──奸淫;(3)不可窃夺神的荣耀──偷盗;(4)不可见证基督以外的事物──作假见证。
【太十九19】“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
﹝原文字义﹞“孝敬”尊敬。
【太十九20】“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甚么呢?’”
﹝文意批注﹞可惜这少年人并没有看见自己的无能,以为一切都已遵守了。
﹝话中之光﹞(一)自义的人根本是在黑暗中,看不见自己的过犯。
(二)人只要在一条最小的诫命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参雅二10);并且人顶多只在字句外表上遵守诫命,却在精神内涵上仍免不了违犯诫命。
【太十九21】“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文意批注﹞主在此提出最严厉的要求,以显明他的不完全。
“你若愿意作完全人,”暗示他现在仍是不‘完全’的──即使人遵行一切诫命,在主看仍是不完全的。
“可去变卖你所有的,”表示他的‘所有’,乃是他不完全的明证,故要他去‘变卖’所有的。
“分给穷人,”表示他若不能把所有的‘分给穷人’,就证明他并不‘爱人如己’(参20节)。
“就必有财宝在天上,”表示他现在所有的,不过是地上的,他在‘天上’仍旧一无所有。
“你还要来跟从我,”表示他即使将所有的分给人,在他的心里仍可能只有穷人而没有主(参廿六11),故还要来‘跟从主’,亦即要爱主过于爱一切(参十37~38)。
按上下文来看,本节的话并不是一条通则性的教训,要每一个基督徒都过穷乏的生活。主叫那少年人如此作,乃是有祂的目的,为要让他知道:他实在并没有完全遵守诫命(参20节),因此而醒悟,人并不能藉作善事以得永生(参16节)。
﹝话中之光﹞(一)本节的话乃是律法的总纲:“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是‘爱人如己’;“来跟从我,”就是‘爱主你的神’。
(二)主的要求一层深过一层:(1)“变卖”──把财产换金钱,一般人作得来(参徒五1);(2)“分给”──相当为难;(3)“跟从”──更加为难,因为分给的是身外物,而跟从的是‘整个人’。
(三)先变卖所有的,然后才来跟从主;可见我们的‘所有’,往往是‘跟从’主的障碍。
(四)信徒不当只看自己的需要,也当注意别人的需要;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二4)。
【太十九22】“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的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话中之光﹞(一)凡自己有所保留,而不肯跟从主的人,都是忧忧愁愁痛苦一生的人。
(二)靠恩典,小孩子也能蒙主按手祝福(参13~15节);靠行为,即使是遵守了一切的诫命(参20节),结果仍忧忧愁愁的走了。
(三)人越多财,就越贪财。这种情形,也可应用在属灵的事上,人若在主之外注重属灵的产业,例如口才、知识、恩赐,就会引来忧愁的后果。
(四)爱钱财过于爱主的,结果会叫人忧愁;但爱主过于爱其它一切的人,虽然失去家业,却仍有满足的喜乐(参来十34)。
(五)产业多,会拦阻人跟从主;不只是物质的自足会拦阻人蒙恩,属灵的自满更会拦阻人蒙恩。
(六)那少年人虽已来到基督面前,却毫未得着基督;我们若不能撇下所有‘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已往的属灵成就,而竭力追求基督,就恐怕仍不能真的完全得着基督(参腓三7,12)。
(七)属地和属天,属世和属灵并不能两全其美;信徒若舍不得属地和属世的,就不能盼望属天和属灵的也富足。
【太十九23】“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
﹝文意批注﹞“财主进天国是难的,”‘进天国’就是‘进神的国’(参24节)。就着一方面的意义来说,重生乃是进神国的条件(参约三3,5),而我们只要相信主就能重生,所以财主进天国并不难;但另一方面,主在前面要求那少年财主‘变卖所有,分给穷人,并且跟从祂’作为进天国的条件,所以这里的‘进天国’并不就等于‘得永生’和‘得救’。马太福音里‘进天国’的意义,含有信徒必须在今世活出天国的实际,作个名副其实的天国子民,当主再来时,才能得着国度的荣耀说的。就这一方面的意义而言,财主进天国确是难的。
﹝灵意批注﹞‘财主’的属灵定义是,在主之外有所拥有,不肯为主的缘故,舍己、失丧魂的享受(参十六24~25)的人。
【太十九24】“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背景批注﹞“骆驼穿过针的眼,”古时犹太人的城门,往往在正常的门上另开一个小门,此小门名叫‘针眼门’。白天时大开城门,供人们和货物进出;每到黄昏,便关闭城门,而仅打开那扇小针眼门。那门小到只可容‘人’进出,故若遇有驮货物的骆驼时,须先把货物从牠身上卸下来,然后叫骆驼屈着身子匍匐,再加上人力的推和拉,才能通过。‘骆驼穿过针的眼’遂成了一句俗谚,以形容事情非常困难,但并不是完全不可能之意。
﹝话中之光﹞(一)财主要进天国虽然难,但并非绝不可能;‘骆驼’是载货的牲畜,牠代表财物──只要肯奉献财物归主用,即可进去。 (二)骆驼顶大,针眼顶小,虽难进去,但若应用十字架的原则,就是舍己、把己烧成灰,化为乌有,如此便能穿过去。
【太十九25】“门徒听见这话,就希奇得很,说:‘这样,谁能得救呢?’”
﹝文意批注﹞广义地说,‘得救’和‘得永生’(16节)、‘进入永生’(17节)、‘进天国’(23节)、‘进神的国’(24节)等都是同义辞;但狭义地说,它们共分成三类:(1)‘得救’和‘得永生’相同(参16节批注);(2)‘进入永生’自成一类(参17节批注);(3)‘进天国’和‘进神的国’相同(参23节批注)。
【太十九26】“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话中之光﹞(一)人要进入天国,不止那少年财主觉得不能(参22节),门徒也觉得不能(参25节),连主耶稣也印证说,“在人这是不能的”。人不能凭着自己的行为进入天国。
(二)“在神凡事都能,”神能将人所不能的,转变为可能;神的方法是将祂自己给人,在人里面加力,使人也‘凡事都能作’(参腓四13)。
(三)“在人这是不能的,”这是宣告人行为的无用;“在神凡事都能,”这是表明神恩典的备办。我们惟有不靠行为而靠恩典,才能得救(参弗二8~9)。
(四)我们得救了以后,还要依靠神的‘凡事都能’去行善(参弗二10),才能真正活在天国的实际里面(参彼后一10~11)。
【太十九27】“彼得就对祂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甚么呢?’”
﹝文意批注﹞彼得的意思是说,我们在今天既已经‘有所撇下’,就应当在将来‘有所得着’,这样才算合理。这话虽然不错,但因带有交易的性质,动机不够高尚。
﹝话中之光﹞(一)彼得的“看哪!”,正说出他的‘有’;他正是一个属灵的‘财主’,颇有可引以炫耀自夸的。
(二)我们所以能够撇下所有的来跟从主,其实仍是由于神的吸引和运行加力,所以应当归荣耀给神。
【太十九28】“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
﹝原文字义﹞“复兴”更新,复原,重生。
﹝文意批注﹞“到复兴的时候,”指当主再来,带进千年国度,万物复兴的时候(徒三21);那时,主要坐在宝座上作王(启十一15),并有复数以上的宝座赐给跟从祂的得胜者,其中包括十二使徒,他们要审判以色列民并万民(启廿4)。
﹝话中之光﹞(一)神既是公义的,决不会漠视我们撇下所有的来跟从主的存心和行为,而必定有所奖赏。
(二)我们能够得救,是在乎神的恩典(弗二8);而我们能够得着国度的奖赏,是在乎人的行为(启廿二12)。
【太十九29】“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有古卷添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原文字义﹞“承受”得着嗣业,得着分配。
﹝文意批注﹞“必要得着百倍,”这是指在今世就能得着丰满的享受和喜乐(参可十30);凡在主内的弟兄姊妹,亲似自己的家人,并且还能分享他们的所有。
“并且承受永生,”是指在来世得着永远生命的福乐(参路十八30)。
﹝话中之光﹞(一)国度的奖赏是包括今生和永世的。
(二)天国的赏赐乃是“百倍”的;这个赏赐乃是基督自己,因为基督是丰满完全的。
【太十九30】“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文意批注﹞“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本句是警告的话;‘然而’一词乃是对彼得自满于目前光景(参27节)的警告。人若将为主摆上的引为炫耀自夸,就必落到‘在后’。
“在后的将要在前,”本句是鼓励的话;虽然在起头的时候落在人后,但并不就此决定一切,因此仍有可能变成超前。
﹝话中之光﹞(一)向来跑得好的(参加五7),即使你没有骄傲的灵,但若松懈而未竭力奔跑(参腓三13~14;来十二1),仍将会落后。
(二)为着国度的奖赏,我们都当尽力奔跑(林前九24),把自己当跑的路都跑尽了(提后四7),就有可能成为‘在前’的。
(三)我们的本分是跑,而判断在前或在后,乃在于主。
叁、灵训要义
【我们生活为人与国度的关系】
一、生活为人与进天国的关系:
1.必须胜过疾病的难处(1~2节)
2.必须胜过情欲的难处(3~12节)
3.必须胜过骄傲的难处(13~15节)
4.必须胜过贪财的难处(16~26节)
二、生活为人与得国度奖赏的关系:
1.须为主撇下,才能得国度的奖赏(27~29节)
2.得国度的奖赏,有先后之别(30节)
【主对各种不同的人的态度与要求】
一、对有病的人──施予同情、怜悯、拯救(1~2节)
二、对试探祂的法利赛人──不肯牺牲真理来和他们妥协(3~12节)
三、对缺少爱心的门徒──示范爱心的榜样(13~15节)
四、对独善其身的少年财主──点出他的缺点(16~22节)
五、对舍己跟从祂的人──指明福份(23~30节)
【神‘起初’的心意】
一、神要与人联合:
1.神起初造人的心意,是藉夫妻成为一体,表明祂要与人联合(3~6节)
2.人因着心硬,不理会神起初的心意(7~8节)
3.罪恶(淫乱)破坏了合一(8~10节)
4.神赐恩给少数人,使他们为天国的缘故,完全为神而活(11~12节)
二、神要作人满足的供应:
1.人以为靠自己的力量(大人),才能有分于属天的祝福(13~15节)
2.人想作善事以得永生的报偿(16节)
3.人所拥有的一切,反而成了得着属天祝福的拦阻(17~22节)
4.必须放弃自己的挣扎努力,完全信靠神(23~26节)
5.撇下一切,就得着神的所有作满足的赏赐──天国的奖赏(27~30节)
—— 圣经注解-黄迦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