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利门书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腓利门书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腓利门书导论
这是新约中最希奇的一卷书。 一封写给腓利门这个人的仅人短信,讲一个逃奴的事,却在圣经中占了一席地。
信里没有讲高深的教义或者神学,讲的只是一个私拿主人东西的奴隶,逃到保罗那里,认罪、悔改,做了基督信徒,成了和他的名字阿尼西母(意为“有益的人”)名实相符的人。
保罗文笔之美和写作技巧之成熟,固然可从这封短信看出。但此信的能收入圣经,是因为他对当日和后世人际关系中一个极严重的问题,提供了极基督的指导原则。他自己可能未见到其影响,但神使用他,去启示连作者也未目睹的世代。这正是圣经奇妙的地方。
这封短简的教训包括:人际关系中公平的原则;基督徒间应有的兄弟之谊;人间关系应在互爱互尊的新基础上建立。16节阿尼西母在基督里“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隶,是亲爱的兄弟”,可见为当日解释奴隶和人性尊严的大宪章;不是仅仅在道的层面上讲同情,面是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讲义务。基督福音真理从“登山宝训”(太5章)爱的信息开始,到保罗在主里不再是奴仆的庄严宣告,已使一个古旧的残酷体制有了剧烈的改变;多少个世纪后,奴隶制度终成历史陈迹。
什么地方有基督信仰,什么地方人就能在爱中做真正的人。
·大纲·
问候与感恩 1-7
为阿尼西母求情 8-20
盼望、问安与祝福 21-25
版头:公平互爱
·参考资料·
一、本书作者及写作时地
这是保罗书信中最短的一封,希腊原文只有335字。中文译文简洁,信、雅、达兼而有之,连标点符号一共679字。自一世纪至今,圣经学者均认为是保罗所写。
这也是保罗书信中唯一的一封么人短简,因为是写给一位叫腓利门的信徒,所讲的也是此人家中一位逃奴的事。
保罗写引信时身系狱中(1,9-10,23节)。若将信中人名与《歌罗西书》4:7-17节仔细比较,此信当与《歌罗西书》与于同时同地。由阿尼西母随推基古将此二信一道送去歌罗西城。
但保罗写此信的地点与时间,取决于他究竟被囚何处。从《歌罗西书》4章3-4及18节,我们可以知道保罗虽身处囹圄,仍有传讲见证的机会。一般相信,阿尼西母也曾被捕下狱,才有机会见到保罗,归信基督。果然如此,则保罗被囚情况与《使徒行传》28:30-31所讲的极为相似;他住在租用的屋中,可以自由会见来访的人。
依此说,本书当写于罗马,也就是保罗第一次被囚时,约为主后60-61年间。
但有圣经学者则认为保罗被囚地为以弗所,此函乃在以弗所狱中写成;因为保罗在信中要求腓利门给他预备住处,而此事与保罗在以弗所传道的原定计划相符(徒19-20章)。他后来离开以弗所后没有去歌罗西,可能他虽为以弗所当局释放,却不准再亚西亚省逗留。他后来去耶路撒冷,也只能在米利都与以弗所教会的长老见面(徒20:15-17;参23节)。保罗说过他到了罗马后的下一站为士班雅(西班牙。看罗15:23,28)。假若保罗的囚地是罗马,他怎会说要回到远在亚西亚的歌罗西,叫人预备住处?
若本书写于以弗所,其时当为保罗第三次传道之旅期间,也就是主后53-55年间。参《歌罗西书》〈参考资料〉中的“写作时地”。
无论本书写于何地,对我们明白此信的主要信息并无影响。一般都把本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及《以弗所书》同称为“狱中书简”,并认为都是保罗被囚时写的。
二、受信人
腓利门是歌罗西教会的一位信徒可能是保罗或同工领他归主的(9节)。他家中 蓄有奴隶。阿尼西母是其中一人,大概偷了主人的财物,畏罪潜逃;后来遇到保罗,听了福音、信了主,愿意回到主人家里。照罗马法律,逃奴可判死罪。保罗写信向腓利门求情;并将职权尼西母送回去,请他收纳。
三、奴隶制度
在罗马帝国,奴隶制度为法律所容许,新约中并无反对此种制度的具体教训。旧约时代蓄妈的事极普遍,摩西律法中有蓄奴的规定,例如以色列人只可以用非以色列人为奴隶(利25:39-46)。奴隶也享有若干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
从本书及有关资料,罗马帝国法律似许可逃奴觅求庇护,但收容的人须按天赔偿奴主工作上的的损失。这可能是保罗在函中答应“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帐上”的原因;也就是说,阿尼西母逃走期间的劳动力损失,他担保偿还。
不过法律也规定,收容的人必须把逃奴送回原主人;否则,须把他卖掉。阿尼西母大概在保罗被囚地遇到保罗,信主后服侍他;逗留期间已逾规定,保罗也为此求情。
一般都同意,几个世纪后奴隶制度终得废除,其原动力应来自主耶稣的教训,因为蓄奴与耶稣登山宝训所宣布的基本精神不符。而保罗据此精神更宣布神要救一切的人,不分为奴的、自主的,不分性别,无分贵贱(林前12:13;加3:28)。这立场从根本上否定奴隶制度。不过,今天奴隶制度虽废,但实质上仍有类似的情况存在,亟待改善。
四、本书信息
这封本属私人事务的短信能收入圣经中成为使徒教导的一部分,有好个原因:
1,此信由保罗与提摩太联名,信首说明是写给腓利门和他家中的教会的,因此不纯属私函,而是供在教会中宣读的使徒书信。保罗定时也处处透露他是以使徒身分和权威写此函。9节“我这有年纪的保罗”中“有年纪的”原文为presbeutes,有“使节”之意。从以上各点,可知此信并非私函,而是讲私人之事的一封使徒书信,也可以说是经由个人给全教会的信息。
2,教会信徒中不少蓄有奴隶(看西4:1)。主仆如何相处,不仅属腓利门个家事,而是当日一个重大问题。腓利门对阿尼西母有生杀予夺之权,但阿尼西母已信信,而腓利门也是信徒。基督的救恩予人悔改、更新机会。腓利门的决定,便不只属一个主人对一个逃奴命运的决定,它牵连到一切蓄有奴隶信徒的道德良心;腓利门收到这信后的反应当为全教会所关注。
3,这位逃奴既已信主,与他的主人在基督里成为弟兄,这种资本家关系与旧有的主奴关系如何协调,也是大家的切身问题。
保罗的教导是:1,宽恕的原则。全信未提腓利门有报复的“权利”,也未触及职权尼西母受处分的事。流贯全书的是主基督的爱与饶恕的精神(9节“凭着爱心求你”,20节“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时得畅快”)。2,人与人的关系须用在主基督里的全新范畴来重定。人间关系的中心是主里“亲爱的弟兄”,其他一切均须绕此轴心来决定(16节)。3,宽大对待奴隶要出于甘心。信徒内心有了基督大爱后才能有此改变,不是由于保罗一人的情面。保罗答应代偿所欠,盼望腓利门可以释放这逃奴(21节),但嘱咐善行须“出于甘心”。
这封信写得异常委婉,带有保罗一贯的劝善精神,极具说服力。16节的话可说是奴隶解放和人性尊严的大宪章;保罗虽未用“解放”二字,但读时隐约可闻。他不是在人道层次上讲同情,而是把人际关系提升到弟兄平等的基础上讲义务,共同见证在基督里的新生命。
五、阿尼西母
有此圣经学者相信阿尼西母后来获得自由,并回到保罗那里服侍他,主后二世纪且出任以弗所教会的监督。这是根据安提阿教会的主持伊格拿丢(Iqnatius)给以弗所教会的一封信,信里说他读过保罗给腓利门的信,对以弗所教会的主持人十分赞扬,称赞他品德优美,一生于人有益;并仿本书20节的话说,“望我能常从你得益处(原文‘快乐’也作‘益处’),就象你的名字一样”。这位受称赞的监督的名字就叫阿尼西母。(伊格拿丢送出此信后不久,便给罗马人押往罗马,抛在斗兽场中喂了狮子。)
不过,在此期间叫职权尼西母的尚有若干人,撒狄教会的监督墨里托(Mēlito)且把他所作的《旧约精选》一书献给另一位阿尼西母。从若干有地位的人愿意取名阿尼西母,并以此名为荣,也许可以推断,这们曾为人奴的人,后来获得了自由,在歌罗西教会里成为一位出色的信徒。
不部这推断是否事实,不少人愿意以阿尼西母命名,证明保罗的这封短简已产生了他希望有的一个作用。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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