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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第五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第五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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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第五章

5:1-31 本章继续描写犹大国百姓的罪恶。罪恶之大有若当年的所多玛,全耶路撒冷找不到一个义人(看创18:26-32)。百姓的罪包括:作假誓(2节)、行奸淫(7节)、事奉外邦神(19节)、欺压贫苦(28节)、先知说假话(31节)、祭司弄权(31节),因此神要定他们的罪,施刑罚(29节)。

5:2 起假誓乃亵渎神、违犯律法的行为(利19:12)。

5:4 “贫穷的”指那些只关心自己物质上的需要不明白神法则的人。“愚昧的”:知识上贫乏的人。“作为”:指神的道路。

5:5-6 “尊大的人”:社会上的领袖,虽知道神的法则和道路,但行事依旧不义,不理神的教导(“将轭折断,挣开绳索”)。家畜没有了主人的保护,成为野兽的食物;百姓背叛神的下场也是如此。

5:7-9 信仰上背离了神,行为上如脱缰之马,勾引他人的妻子,淫风猖獗,神不能不讨其罪。

5:10-18 先知预言在百姓自以为平安的时候,将有强大的敌人自北方来攻击犹大国,毁坏城邑、田园。“是你儿女该吃的”亦作“吃尽你的儿女”,意为被掳走或成为异教偶像的牺牲品。

5:19-31 先知复言行不义者须受的刑罚。百姓明知故犯,毫无悔改之心。

5:22-23 神为海洋定界限,海水都懂得不超越;神为人定的界限,人却要逾越(“叛我而去”)。

5:28 “肥胖光润”:生活富裕。这些人只图自肥,不理贫苦孤独。

5:31 先知应说真话,这些先知却假借神的名说谎(看23:25;27:15)。百姓本属神,应憎厌他们,反不喜欢神所喜欢的诚实与公义。“结局”:审判来临之时。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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