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三十八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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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第三十八章
38:1 本章似为前二章的若干事件的另一记载。1-13节为耶利米被囚和获释的事;14-28节则为西底家最后一次见先知,不久城陷被掳。
38:2 “以自己的命为掠物”:见21:9注。
38:4 这件事说明了旧约和新约中神的警告,都不被这些盲目乐观者所接受(比较26:11)。
38:7 “太监”:指在王宫中掌权的长官。
38:10 西底家王尽自己所能,让耶利米囚禁生活略好。他似乎很愿意帮助这位先知,又愿意遵循耶利米传给他的信息。但是西底家懦弱、胆怯,惧怕当时的权贵,以致不能成为英明领袖,只做了一个坏的君主。
38:12 用碎布作垫,免得绳子弄伤了耶利米消瘦枯干的双臂。
耶利米被关的“牢狱”和约瑟当年被哥哥们抛入的“坑"(创37:22-24)。都是巴勒斯坦地防旱的水井。其地夏季缺少雨水,居民在地下建梨形的井.井口甚小,以防意外(出2l:33-34》,并减少蒸发。在近地面处筑有引水道,冬季雨水可以储存井中。用时以水桶汲取。有些供公众用的水井储水量可达百万加仑。
38:22 “妇女”:指后宫妃嫔。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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