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福音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翰福音导论
本书写成于公元第一世纪末(东汉史家班固完成《汉书》前后)。作者在书中未留下姓名,只说是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所作;但据初期教会传说,都认定是使徒约翰晚年的作品,与其他三本福音书同为讲述耶稣生平的权威记录,但也是最简洁而有深度的一本。
本书与前三本称为“符类福音”的福音书不同。前三本都以人的立场来看基督,但约翰却深入探求耶稣侍奉的根源,叙介祂属天神性的一面,而且一开始就庄严宣布了祂是道成肉身,是宇宙的主。
约翰本着爱心,毫不争辩,只温柔地、清楚地介绍基督。“信”这个字一再在书中使用,并融化在全书里,成为整个福音的中心。人只要肯来到基督那里,听祂的教训,看祂的一举一动,听祂的门徒、甚至敌人的见证,都能叫谦卑的人象多马一样凭着信心说:“我的主,我的神。”
本书生动地记下了耶稣所行的作者称之为“标记”(semeia)的七个神迹。每个神迹都传达一个重要的信息;又详尽地录下了祂一些力拔山岳、剖析福音真谛的讲论,揭示重生的奥义与信徒灵性生活的规律。从这些记录,可以看见耶稣如何用日常经验与事物(例如粮食、水、光、黑暗、牧羊人、门、葡萄树、种子等),来让奥妙的真理平易,为常人所了解、所切记。
本书记有不少其他三本福音书所无的耶稣言行,例如圣灵来当我们的保惠师;也为若干难明白的事作了注脚,例如何以要收拾分饼后的零碎。因为本书侧重的是主基督神性的一面,所以可以明白记载和不记载某些事的原因。
读本书好比进入幽静的田园,一片宁谧,发人深省,(连上十字架的记叙也是庄严肃穆),可以在这里思想永生的基督给人的永恒的启示。
·大纲·
序曲 1:1-1:18
耶稣基督在世人中的侍奉 1:19-12:50
耶稣服侍的榜样 13:1-17:26
受难与复活的荣耀 18:1-20:31
后记 21:1-21:25
版头:主乃真光
·参考资料·
一、本书作者
四本福音书的前三本都是用作者来冠书名,这最后一本既称为《约翰福音》,应该也是一位名叫约翰的人所写。但这约翰是谁呢?
《约翰福音》书中根本没有注明作者,而且写作的人更有意处处在书中隐藏自己的身份。《约翰福音》作者曾成为一个激烈争辩的问题。
不过,教会传统和大多数圣经学者,从历史和学术上提出充分证据,证明《约翰福音》是使徒约翰所作。他是西庇太的儿子,与雅各、彼得同为耶稣三个最亲密的门弟子,参与不少极其重要但不公开的场合。例如叫睚鲁的女儿复活、登山变像,以及客西马尼园祷告等等。
初期教父爱任纽是最早指出《约翰福音》作者为约翰的人。他说:“主的门徒约翰,就是挨近耶稣胸膛的那门徒,当他在亚西亚省(今小亚细亚)以弗所城的时候,刊行了这本福音书。”
事实上,本书的内证也指出本书作者是约翰;他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耶稣胸膛说‘主啊,卖你的是谁’的那门徒。”(21:20)并且证明:“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21:24)
本书在若干特殊场合,用“主所爱的那门徒”来称呼约翰。例如:最后的晚餐(13:23);主钉十字架将母亲交托他的时候(19:26);主复活后他与彼得一同去坟墓的时候(20:2);在本书最后注明作者的地方(21:7,20)。这位约翰,极可能就是在本书开首处与安得烈一起最早跟从主的那门徒(1:35);也是主耶稣被卖之夜,领彼得赚门进入大祭司院子里的门徒(18:15),和主在十字架上被人枪刺肋旁的亲眼证人(19:35)。
二、写作时间和地点
据教会传统,使徒约翰晚年在小亚细亚的以弗所牧养教会,教训门徒。很可能他就在这个时期写成此书,以及《约翰壹、贰、叁书》。
以前曾有学者认为《约翰福音》写于第二世纪以后,但在埃及发现的赖兰残卷(Rylands Papyrus),出现有本书第18章的片段经文。这些残卷抄本,为主后135年左右作品,由此可见,《约翰》原书,应比135年更早;最低限度,应比残卷抄本早几十年。事实上,书写成后,也需要一段时期,才能够流传到埃及及北非。
又有学者根据5:2,说书成时耶路撒冷圣殿还未被毁,故本书写于主后70年之前。但种种证据显示,本书在主后九十年前后,才开始流传。
约翰晚年给教会最大的贡献,是写成了这本福音书,和以后的三封书信。至于《启示录》,则是在放逐拔摩海岛的时候写的(启1:9),时间比这更晚。
因为《约翰福音》写于约翰晚年,那时老一辈的门徒大部分殉道的殉道,安睡的安睡,只留下约翰一人。而当时,教会除了面临罗马政府的逼迫外,教会中已有异端流传(参约壹4:1-3),强解真理,歪曲耶稣的教训。约翰以最老资格的使徒身份,将他为耶稣福音作的见证写下。由于时间、环境、使命感的紧迫性都与前三福音书不同,《约翰福音》因此和其他三卷写于较早时期的福音书,在材料编排、内容信息、体裁风格上大大不同。
三、内容特色
《约翰福音》与另外三卷福音书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前三卷福音书,写作时期都早过《约翰》,因为三卷书好象从同一个观点去看耶稣的生平,故称为“同观福音”(Synoptic Gospels)。又因为在写作的大纲、材料安排的次序上都很相似,故又称为“同纲福音”,或“符类福音”。
读《约翰福音》,可以发现作者采取一种完全不同手法来写,理智而深邃,热情而真挚,极其表现出作者的独特个性。本书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材料与其他三福音书相同,其余都是新材料。在材料的取舍中,作者也不是兼容并蓄,而是有目的地作选择;他的重心放在耶稣的神性位格上,传达道成肉身的奥秘,强调信心的重要。作者自己坦白承认:“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20:30-31)
《约翰》的文体,简单纯朴,用字浅显;但思想深邃高远,直截有力,触摸到属灵奥秘的深处,震荡心灵。
本书用了一个特别的字眼“道”(希腊原文作logos),来强调耶稣的永恒神性。参1:1注。
作者又用了另外一个希腊字semeia(义为“标记”),指的是耶稣所行的神迹。本书记有这些伟大神迹七个之多,用以“标记”基督所彰显出的神的荣耀(比较2:11)。
本书处处显露耶稣为神子,为弥赛亚,为犹太人及全世界人类所需要的救主。指出犹太人把祂弃绝的愚不可及。
本书又特别记载耶稣自称为“我是…”的教训,例如:“我是世界的光”;“我是生命的粮”;“我是羊的门”;“我是葡萄树”;“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等等。旧约时代耶和华和以色列民立约的名字就称为“我是〔自有永有的〕”。(按:“自有永有”一语是中译本加上,以贯通文意;耶和华原初的宣告,按原文直译即简单的“我是!”)本书的“我是”的记载,见证神子耶稣就是创造这个世界的真主宰。
四、耶稣的神性
耶稣基督是神,这是约翰要见证的一个重要事实。
《约翰福音》一开始便宣告,耶稣是“道”,这道创造了万物,没有一样受造之物不是藉着祂造的(1:3)。因此,道的身份就超越所有受造之物,祂是真正的造物主。耶稣就是神。
《约翰福音》结尾处记有耶稣完成了一生传道和救赎的工作,死而复活,向门徒显现时,其中一个平时生性多疑的门徒多马,在亲眼看见了复活的主,亲手摸过祂的手腕、肋旁之后,才猛然憬悟,低首下拜,直呼祂:“我的主、我的神”。(20:28)而耶稣也很自然地接受了他的敬拜。
读本书之先,应对圣经中有关耶稣是神的启示,有若干基本的了解:
1,旧约的暗示和明示。(1)旧约所记神向人显现,是神用人的形状出现,好完成在人中间的工作(创16:7-14;18:2-23;32:28;出3:2-4)。(2)旧约宣告那要来的弥赛亚是神(诗2:2-9),是神的儿子(比较诗45:6-7和来1:8-9;比较诗110:1和太22:44;徒2:34-35;来1:13;比较诗110:4和来5:6;6:20;7:17-21;亚6:13)。(3)旧约预言童女生子,道成肉身,与人同住(比较1:13-14和太1:21-23)。(4)旧约给了弥赛亚各种属神的称谓(赛9:6-7)。(5)在一篇预言弥赛亚受死的经文中,祂被称为耶和华的“同伴”(比较亚13:7和太26:31)。(6)旧约宣告弥赛亚有永远的位格(比较弥5:2和太2:6;及约7:42)。
2,基督降世后证实自己的神性。(1)基督将耶和华“我是”的自称用在自己身上,这自称就是宣告自己是神(见上文,及8:24,58注)。(2)祂自称是旧约中的“主”(太22:42-45;28:2)。(3)祂与父认同为一(太28:19;可14:62;约10:30),犹太人明白这宣告的含义(10:31-33;14:8-9)。(4)祂行使神特有的权柄,就是赦免人的罪(可2:5-9;路7:48-50)。(5)祂彰显无所不在(太18:20;约3:13)、无所不知(11:11-15;可11:6-8)、无所不能(太28:18;路7:14;约5:21-23;6:19)、驾驭自然,和创造物质的能力(路9:16-17;约2:9;10:28)。(6)祂接受人的敬拜,又允许人向祂这样做(太14:33;28:9;约20:28-29)。
3,新约作者将神性的称号归给基督(1:1;20:28;徒20:28;罗1:4;9:5;帖后1:12;提前3:16;多2:13;来1:8;约壹5:20)。
4,新约作者将神性地完美和神的属性归给基督(太11:28;18:20;28:20;约1:2;2:23-25;3:13;5:17;21:17;来1:3,11-13;13:8;启1:8,17-18;11:17;22:13)。
5,新约作者将神的作为归在基督名下(1:3,10;西1:16-17;来1:3)。
6,新约作者教导信徒,基督配受至高的敬拜(徒7:59-60;林前1:2;林后13:14;腓2:9-11;来1:6;启1:5-6;5:12-13)。
7,基督以圣洁和复活的生命证实祂是神(8:46;罗1:4)。
五、三位一体真理
与耶稣神性有密切关系的一个重要教义,是三位一体。历代教会在神启示的圣经中得到一个奥秘,就是“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灵是同为一体的神;这位独一真神,从亘古至永远没有改变过。
三位一体虽没有见于圣经文字上,但这教训从圣经的启示上看,呼之欲出。从旧约到新约,逐步显明。在旧约时代,虽然特别强调创造的神的独一性(申6:4),但也有很多经文,证明神是三位而一体。
到新约时代,耶稣成为人,证明自己就是神在肉身显现,并且宣告圣灵的来临,三位一体的真理便更加明显了。在《马太福音》28:19耶稣升天时的宣告,门徒要“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人施洗。“父、子、圣灵”是三位一体神的名,“名”在原文却用单数,说明属于一体,三位一体的道理再明显不过了。(比较太3:16-17;林前12:4-6;林后13:14;弗2:18;4:4-6;5:18-20;彼前1:2;犹20-21节。)
以下引用旧约、新约的经文,来证明三位一体的道理。
1,三位中每一位都有个别位格的特性(约14:16-17,26;15:26;16:7-15),但三位同尊同荣,有同样的能力:(1)同称为“神”(约6:27;来1:8;徒5:3-4);(2)同具有全部神性(雅1:17;来1:3-8;9:14);(3)同行异能(约5:21;罗8:11);(4)同受尊荣(约5:23;林后13:14)。
2,三位在救赎工作上的次序有分别:(1)圣父为先;(2)圣子第二;(3)圣灵第三。教会有个习惯的讲法,正是这个次序的说明:本于父(林前8:6),靠着圣子(参约3:17),藉着圣灵(弗3:5),归于圣父(弗2:18)。但三位的工作是互相配合,完全一致的,并不单独行动:“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5:17);“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约5:19);“我与父原为一”(约10:28-30)。
3,新约三位一体的启示和旧约一神的启示没有冲突(申6:4-5;可12:29-30;比较罗3:30)。三位不是三位神,仍是一位神。旧约强调神的一统性,使百姓不走向多神。旧约记载这位独一真神时,也常隐含祂有多个位格(参创1:26注;赛6:8;48:12,16)。
4,三位一体是个奥秘,无法用人有限的头脑和言词来明白解释。也许太阳、光和热的关系,可帮助我们多一点了解。我们应守三个原则:(1)按本体和本质而言,神是一位;(2)按位格而言,神是三位;(3)本体和本质不可分割,位格不可混乱。虽然我们不能完全理解三位一体的奥秘,但这启示对信徒属灵生活的领悟和实行都很重要。
5,三位一体信仰和教会圣礼中的两个宣告不能分开:(1)水礼的宣告(太28:19);(2)祝福的宣告(林后13:14)。
四福音记载耶稣所行的神迹
神迹
马太
马可
路加
约翰
治病
·
赶鬼
大痲疯病人
百夫长仆人的瘫痪病
彼得岳母的热病
赶鬼入猪群
瘫子
患血漏的女人
两个瞎子
被鬼附的哑巴
枯干了一只手的人
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
迦南妇人被鬼附的女儿
被鬼附害癫痫病的男孩
耶利哥的两个瞎子
耳聋舌结的人
迦百农会堂被鬼附的人
伯赛大的瞎子
腰弯十八年的妇人
水臌病人
十个痲疯病人
大祭司仆人的右耳
迦百农大臣的儿子
毕士大池旁的瘫子
生来瞎眼的人8:2-4
8:5-13
8:14-15
8:28-34
9:2-7
9:20-22
9:27-31
9:32-33
12:9-13
12:22
15:21-28
17:14-18
20:29-34
1:40-44
1:30-31
5:1-17
2:3-12
5:25-34
3:1-5
7:24-30
9:17-27
10:46-52
7:31-37
1:23-26
8:22-26
5:12-14
7:1-10
4: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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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48
6:6-10
11:14
9:38-42
18:35-43
4:33-35
13:11-13
14:1-4
17:11-19
22:50-51
4:46-54
5:2-9
9:1-7
大自然听命
平静风浪
水面行走
五饼二鱼
给四千人吃饱
鱼口得税银
咒诅无花果树
下网得鱼
变水为酒
一百五十三条大鱼8:23-27
14:25-27
14:15-21
15:32-38
17:24-27
21:18-20
4:35-41
6:48-51
6:35-44
8:1-9
11:12-14,
20-218:22-25
9:12-17
5:4-11
6:19-21
6:5-13
2:1-11
21:1-11
赐人生命睚鲁的女儿
拿因寡妇的儿子
拉撒路9:18-19,
23-255:22-24,
35-428:41-42,49-56
7:11-15
11:1-44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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