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记导论-《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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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三十五1-16以利户第三次发言:「約伯不应抱怨,倒应呼求神」
第1-8节以利户在这里似乎再次引用他在三十四章9节硬说成是約伯说过的话:「人以神为乐,总是无益」。那不是約伯的看法,約伯也没有问过:「这与我有甚么益处?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么好处呢?」(3节)。以利户只是想象这是約伯的问题。但他为約伯回答这个问题,指出人期望凭着行公义而获得利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7节)。因为神是那么伟大,祂不大理会地上所发生的事(5节),即使那是恶事(6、8节)。
第9-16节由于約伯抱怨神夺去了他的理(二十七2),以利户则询问約伯,为何他还未曾从他的痛苦中获得救拔。他引用了受欺压者的例子,他们因「多受欺压」就哀求(9节)。他们并不一定得到救助。为甚么不能呢?因为他们的呼求缺少了某些东西。那只是不自觉的呼求,并非向造他们的神发出,祂能扭转不幸,使人夜间唱歌(10节),祂能将更大的智慧赐给人类,胜于走兽和飞鸟(11节)。他们得不到响应,因为他们忘记了向祂呼求(12节);这种呼求是虚妄的,神必不垂听(13节)。以利户说,約伯的情况也是一样。他只是抱怨他的受苦,并没有向神陈明自己(14-16节)。以利户又再一次失误;因为約伯已经屡次向神直接陈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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