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记导论-《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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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十1-22「我要诉说自己痛苦的哀情」
这段说话就像約伯多次的发言,在结束时直接向神发出恳切的哀求。約伯不满足于用第三者的角度来谈论神,他知道自己的事是与神直接有关的,所以,他必须亲自来到神的面前。这段说话可分为4个部分:它的目的(1-2节);检视神这样对待約伯的动机(3-7节);将神创造約伯和使他存活的真正与表面目的互相对比(8-17节);和恳求神让他脱离祂那令人难受的同在(18-22节)。
第1-2节約伯试图将此变成与神作法律上的争辩。他就像案件中的辩方身分,要求知道对他的指控(2节)。
第3-7节約伯透过3个问题来推测神这样对待他的背后动机。是否为神带来某方面的利益(3节)?神明显不会因恶待約伯而获得任何好处。难道神有的只是肉眼,以致祂在对待約伯时表现得很短视(4节)?难道神只余下很少时间,所以祂要如此逼切地惩罚約伯(5-6节)?
第8-17节我们在这里看见一段关于神创造約伯和保存他性命的美丽描述(8-12节):他如「抟泥一般」被造,倒出他来好像「奶」,使他凝结如同「奶饼」、把他「全体联络」、将「生命」赐给他。然而,长久以来,神却似乎抱有另一个截然不同和极为险恶的目的(13节):加速降罪于他。約伯不承认自己有罪;他指出,不管他是有罪抑或无罪(15节),神对他的「看顾」一直使他成为祂所攻击的目标(参七20)。
第18-22节約伯是为此而出生的吗?他如今更加倍绝望;他想不出该如何来到神面前,争取祂为他澄清罪名(九11),他感到自己正受制于一位愤怒的神之股掌之内,不论他清白与否,祂都要使他受苦(十7)。于是,毫不出奇地,約伯又再陷入我们在第三章初次看见的绝望情绪中,而且,还夹杂着七章16节和19节要神离开他的呼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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